謝小霆歪了歪頭,擰著小眉頭:“我爸爸這麼優秀,你真的不喜歡?”
“......”
林念初費了一番力氣跟他解釋清楚,謝小霆明白似的點頭,但那眼神,仿佛在說:我都懂,這種不彩嘛!
林念初深深懷疑,謝小霆真只有六歲嗎?
這思維邏輯,都趕上年人了。
不多會,出租車就到了謝氏集團的必經路。
林念初朝外了,大廈門口竟然沒什麼人,讓很詫異。
謝氏掌舵人竟然喜歡男人,謝氏票因此大跌,損失上億,這麼炸的新聞,是一個記者都想挖點料。
為什麼沒人來謝氏門口堵謝以深呢,還是謝氏保安措施做的好?
不管什麼原因,謝氏外面沒記者,對林念初來說很有利,此行的目的就是送謝小霆,順便跟謝以深解釋下新聞的事。
林念初口罩帽子齊上陣,把自己武裝好,也給謝小霆腦袋上裹了巾。
誰知道牽著謝小霆才下車,人還沒到大廈,從四面大方沖出來一群記者,將和小包子圍個水泄不通。
“你就是謝總的那個小人吧?”
“請問你跟謝總在一起多久了?”
“你跟謝總的事,太子爺的母親知道嗎?”
“請你回答!”
“......”
記者們你一句我一句,不停地質問林念初,麥克風都懟到上了,還一個勁往前,空氣都變得渾濁起來。
林念初就是做這一行的,當然知道沉默是最好的武。
一旦開口,就完了。
謝小霆也知道這場合不適合開口,牽著林念初,不過記者一個勁往前,他個子矮,被的有點難。
就在這不可分的人群中,一把明晃晃的尖銳刀子從人群中穿過,揚起,朝著謝小霆的脖子刺了下去。
林念初察覺不對勁,扭頭就看到一把刀子刺了進來。
目標是謝小霆!
比腦子轉的還快,立刻手去拽小包子,落下的刀子刺手臂里,疼的咬牙關,卻趁機抓住那人的手。
林念初把人制服只用了短短數秒,等記者們反應過來,就見林念初把一個人在地上,手臂上一條大口子,流了一地。
林念初用肚子著男人的脖子,怒道:“你剛剛想干什麼!”
沒想到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敢在謝氏集團門口,對謝以深的兒子手,若剛剛再慢一步,后果不堪設想。
男人獰笑起來:“我干什麼?我想殺了謝以深的兒子!他害我家破人亡,我也要他嘗嘗喪子之痛!”
他拼命掙扎著,想撿起地上的刀。
沒想到林念初力氣那麼大,男人被肚的差點翻白眼,起都起不來。
“大哥哥,你流了。”謝小霆回神后,見林念初手臂還在流,立刻過去用巾幫包扎住傷口。
周圍的記者們看熱鬧不嫌事大,一直在拍照。
謝小霆很憤怒,怒氣沖沖地站起來,盯著那些記者:“我記住你們的長相了,如果還不走的話,后果自負。”
小小年紀,氣勢凜冽,毫不輸他父親,把記者們唬住了。
【重生虐渣,暴爽來襲!復仇千金撩翻神秘高冷未婚夫!】重生前,宋知之是名門上流千金,教養學識顏值身材樣樣線上,卻被渣男蒙騙,落得個家破人亡、死不瞑目的下場。老天有眼,她重生歸來,猛得一p!偽善繼母?白蓮花繼妹?深情渣男?嗬嗬!前世欠我的統統都給我還回來,變本加厲的那種!而世人皆知,她有一個財閥未婚夫,長得禍國殃民,卻因車禍不為人道,高冷暴戾,她一再悔婚……等等,世人是不是有所誤解?她家未婚夫狠能耐!情話很動聽!身份說出來都要抖一抖!她抱緊未婚夫的大腿死都不會鬆手!隻是,分明她在虐渣風生水起,怎麼她家未婚夫比她還心急,“夫人,虐渣要趁早!”簡而言之,本文講述的是重生後的宋小姐報仇雪恨又收獲愛情,夫婦齊心一邊虐渣一邊虐狗的故事!
宋亦北的一切都讓江楠忍不住沉淪。 可再見他時,他的眼裏早已沒有了愛意,隻有仇恨。 她和宋亦北之間像是一團解不開的亂麻,夾雜了太多的說不清與道不明。 隻是遇見他,就已經耗光了她一生的運氣。
【穿書 讀心術 吃瓜 沙雕 1v1】溫顏穿書了,穿成為了男主,竊取聯姻老公司墨衍文件機密、惡毒又作死的女配。她還綁定了一個吃瓜且讓她做任務的係統,她需要獲取司墨衍100好感值,才能活命。不近女色、且早就對她厭惡至極的司墨衍,直接提出離婚。“老公,我們不離婚,以後我隻愛你好不好?”【公司被搶,腰子被噶,要不是為了活命,我才不想撩你這個短命鬼呢!】“大哥,你別被這個女人蠱惑,我支持你跟她離婚。”她掃了眼司墨衍當導演的二弟。【戀愛腦,綠帽龜,難怪最後人財兩空,還被送去非洲挖煤,最後慘死在異國他鄉。】“大哥,這個女人就是個禍害!”她掃了眼司墨衍當翻譯官的三弟。【被人陷害,頂罪入獄,最終病毒感染折磨至死,慘。】司家小妹瑟瑟發抖:“大哥,其實我覺得大嫂挺好的。”大嫂的心聲,應該不會詛咒她了吧!【小姑子人還怪好嘞,隻可惜遇到渣男,流產四五次,家暴還出軌,最後買巨額保險將她——】溫顏隻想盡快完成任務走人,哪知司家人都能聽到她心聲,還跟著她一起吃瓜。最終炮灰命運得到改變,她也完成任務。她拍拍屁股走人,冰山老公將她抵至牆角:“誰讓你撩完就跑的?”“你不是要跟我離婚嗎?”
宋津南傲骨嶙嶙,游走于聲色犬馬二十八年,無人能近身旁。奈何喬晚是把刮骨刀。第一次見面,他就被凌遲成碎片,刀刀見血,本色畢露。他早該預料到,有一天自己會斂起鋒芒向這女人俯首稱臣。明知是戲,偏偏入局。她是他永不枯萎的欲望,是他靈魂最深處的墮落與沉迷。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