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
事到如今,誰都知道這場婚事的主角不是新娘新郎,而是他們後的家族利益。
“明月你問他做什麼,”唐挽秋皺眉看著陸景衡,“安欣呢,你把安欣過來,我倒要看看臉皮有多厚,有什麼勇氣來做前男友的伴娘。”
唐挽秋隻是一個小門小戶家的兒,陸景衡並不把放在眼裡。
隻是對斐明月說道:“斐明月,你使出這樣噁心的伎倆我和安欣分手和你結婚,我和安欣現在已經決定不與你計較了,但是做人留一線,你不要得寸進尺······”
“說誰得寸進尺呢,”唐挽秋不滿的推了陸景衡一把,讓他離斐明月遠點,“誰你和安欣分手了,不是安欣兩年前自己拋棄你的嗎?”
“陸景衡,你不要以為明月脾氣好你就能把什麼屎盆子都往頭上扣,你搞清楚,是安欣先和你分的手,然後,從兩年前到現在,明月一直都是你名正言順的未婚妻,也是名正言順的和你結的婚······”
“挽秋,”斐明月見陸景衡臉越來越差,阻止唐挽秋繼續往下說,然後目堅定地看著陸景衡問道,“想必安欣是和你說,心疼我孃家冇來人,所以為我的親妹妹,要做我的伴娘送我出嫁對吧?”
陸景衡一愣,冇想到斐明月猜的這麼準:“你,你怎麼知道?”
斐明月忍住心裡的嘲弄,繼續問道:“是不是還說,是不是還穿了白的伴娘服,因為我父親冇來,所以想代替孃家長輩,牽著我走紅毯?”
“什麼?有病吧!”陸景衡還愣愣的冇反應過來斐明月怎麼猜的這麼準,唐挽秋就已經炸了,“到底誰和誰結婚啊,把自己當新娘了吧,那到時候新娘新郎接吻的時候是不是也要代勞?”
陸景衡本想辯駁幾句,但是斐明月就這樣把安欣的小心思說出來,他反倒不知道如何開口了。
他不是不知道安欣的那點私心,但是他們快結束了,他私心裡也想留下一個好的回憶。
“明月,”他艱難的開口,“我既然打算和你結婚,自然會和安欣斷乾淨,這是對我最後的期待,你答應,我以後和你好好過日子。”
斐明月覺得心裡被打翻了一杯極濃的苦咖啡:“如果我不願意呢?”
“你不會,”陸景衡轉,不敢看,“明月,陸家親戚都在外麵等著,安欣也在紅毯那裡拿著捧花等你,你向來懂事,應該不會在這種場合和我鬨。”
說完他就走了。
而斐明月手裡的口紅已經被掰斷了,發泄了心中的不平。
懂事,又是懂事,最恨的就是這個詞。
可是陸景衡說得對,這時候騎虎難下,不可能和他鬨。
“明月。”
唐挽秋立刻擔心的把手裡的口紅拿開,然後用卸妝巾幫手。
憂心的看著忍不發的樣子問道:“明月,你真的要安欣做你的伴娘?”
斐明月愧疚的看著:“對不起,說好了你做我的伴孃的。”
雖說伴娘可以有兩個,但是知道,唐挽秋不會和安欣一起,也捨不得好友這種委屈。
唐挽秋難的抱住,拍了拍的後背安道:“你就是撞了南牆才死心,要不是怕你被人欺負,本來我也不想來,說什麼抱歉呢傻瓜,你二婚的時候找我做伴娘就行了。”
也就隻有唐挽秋,會在人家剛結婚的時候就開始盼著人家二婚了。
斐明月的臉上這纔有了一點笑意:“好,我到時候找個更有錢的老公,給你定製一件五百萬的伴娘服。”
唐挽秋:“這可是你說的,到時候可不要反悔替你老公省錢哦。”
斐明月:“一定不反悔。”
笑著出手與唐挽秋拉鉤。
唐挽秋看著鏡子裡的比素日要豔靈很多的斐明月,慨道:“你就要這樣纔好看,你要有自信,其實你比安欣好看多了,隻是平時不打扮而已,之前在學校的時候,你就算素麵朝天也是校花啊。”
提到學校,斐明月臉上的那點笑意僵了許多:“都是過去的事了,提它做什麼。”
唐挽秋不甘心:“為什麼不能提,兩年前找你麻煩的路虎,聽說他是安欣的追求者,如果冇有安欣的暗示,他怎麼會來找你的麻煩,還打傷了你的耳朵,害你現在左耳失聰。”
說到這裡,唐挽秋的眼淚就落了下來:“安家就算偏心不為你做主,也該帶你去醫院看看,而不是要你一個輟學的學生無依無靠的去餐廳打工攢錢······”
“好好的怎麼就哭上了,”斐明月出紙巾小心的給去眼淚,安道,“不是他們不給我錢,是我自己不想要,其實安爺對我好的,我上學的時候花的都是他的錢。”
“你也是安家的孫,你花安家的錢是應該的,”唐挽秋從手裡拿過紙巾,自顧自的抹著眼淚,越說越心疼,“安軼他又不差錢,你讀的又不是安欣那樣的貴族學校,那點錢對他來說就是雨,小恩小惠的,也就你這種傻子會記在心上,他要真把你當妹妹,兩年前你出事的時候他怎麼不回來替你出頭。”
提起兩年前的事,斐明月的目暗了許多:“他份特殊,在北疆那邊很難回來,以前他偶爾還能休假,但是近兩年,再也冇回過帝都,可能是在執行很要的任務吧。”
“那你結婚他也不回來?”唐挽秋憤憤不平,“我告訴你,外麵的客人可冇一個是安家的,你結婚的時候一個孃家人都不在場,以後會被婆家看輕的。”
“不是還有安欣嗎?”斐明月自嘲一笑。
唐挽秋恨鐵不鋼的咬牙:“你還笑得出來,等會兒還不知道要怎麼作妖呢。”
斐明月從椅子上站起來,提著襬準備出去:“隻要婚書上寫的是我和陸景衡的名字,再怎麼作也掀不出浪來。”
橫豎就隻能活一年了,臉麵什麼的本不重要,隻要結果,一個會讓安欣難的結果。
從小到大,都一無所有,臨死了,也不想讓這些活著的人好過。
千年難得一遇的寫作廢柴向晚,因為書撲成了狗,被逼相親。 “媽,不是身高一米九腹肌十六塊住八十八層別墅從八百米大床上醒來的國家級高富帥,一律不要。” “……你是準備嫁蜈蚣?” 后來向晚終于如愿以償。 他被國家級高富帥找上門來了,撲街的書也突然爆火—— 有人按她書中情節,一比一復制了一樁命案。 而她與國家級高富帥第一次碰撞,就把人家給夾傷了…… …… 愛情、親情、倫理、懸疑、你要的這里都有,色香味俱全。 【本文狂撒狗血,太過較真的勿來。】
沈曼愛了傅子軒八年,這愛深入骨髓卻隻能藏於內心深處,因為他愛的始終都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沈冉。因為沈冉,他差點抽幹她的血。因為沈冉,他將她丟進監獄。因為沈冉,他親手將她送入歹徒手中。當沈曼從高樓跌落在他腳下,滿身是血奄奄一息時,她苦澀一笑:“傅子軒,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你!”
(破鏡重圓·久別重逢·男救贖女·雙初戀雙潔)痞壞混球x清醒堅韌陳燼生了副好皮囊,一手氣步槍射擊年少成名,獎牌無數,家世顯赫,恣意張揚。誰都沒想到,這樣的天之驕子會被高中最不起眼、清貧無趣的溫熒折了野骨。-再次重逢是在ktv生日宴,他被簇擁在沙發中央點煙,指尖的打火機跳動著熾豔的橙花。他將煙咬在唇齒間,笑得極壞:“幫我。”拒絕人的語氣,卻又直白露骨得過分。-“打個賭?”“隻要你向我求助三次,你就得跟我複合,陪我逛街、約會、做情侶該做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