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糰子雕玉啄,這樣眼淚直滾,連鐵骨錚錚的漢子顧北都了惻之心:“墨爺,你說,這……這是不是有什麼啊?”
墨雲霈眼中寒乍現:“怎麼?你覺得我連自己有冇有兒子都不知道了?”
顧北膽:“不……不是這個意思,墨爺,我就是覺得這孩子他……他的眉眼和您長得真有幾分相似,是不是真的有什麼啊,立刻查清楚了也好啊。”
墨雲霈仔細打量著悲傷哭泣的小糰子,眉頭微蹙。
顧北趁勝追擊道:“正好我們天寰集團最近在雲城有度假村的開發項目,要不墨爺您去視察一下,順便把這小糰子送還給他媽媽,再查一下那位村花究竟是什麼人。”
墨噎著:“爸爸……”
“再一聲爸爸試試?”墨雲霈眉眼裡著燥鬱。
小糰子似乎冇聽懂他的威脅,竟真的乖乖地了一聲:“爸爸。”
墨雲霈按了按太:“閉!”
小糰子扁扁,似乎有些委屈。
花溪村。
冉右眼皮跳得厲害,直覺墨那小子給惹麻煩了,心就有些燥鬱,正在院子裡搭的土灶旁做晚飯的秦就了炮灰。
“你到底什麼時候走人?”冉不滿地看著他。
單獨帶著墨,有這麼個大男人長期住在這裡,村裡人已經開始說閒話了,小傢夥在村子裡本來就不到朋友,現在閒言碎語更多,就更加不人待見了。
“老大,我想再多跟你學點醫。”
冉按了按太:“京都排名第一的心科專家醫生,預約掛號排隊至要兩個月,你還要跟我學什麼?你要上天嗎?”
秦堂堂京都第一名醫,這會兒表卻著些許憨厚:“老大,你對你其他五個徒弟那麼儘心儘力,怎麼到我這兒就不耐煩了?”
冉見他一臉委屈,擺擺手:“算了,該教你的我都會教給你的,學完了趕走人,免得村子裡人的說閒話。”
想退休怎麼就這麼難呢?
就想跟小糰子在這村裡過過閒雲野鶴的生活,這些人總是不讓如願。
傍晚的時候,兩輛黑的邁赫開進了村裡,引起了村民的轟,他們從冇見過這麼豪華的車,而那兩輛車停在了那個妖家門口。
墨雲霈從車上下來的時候,一眼看到院子裡的人。
人二十出頭的年紀,雖然穿著簡單的白t恤和牛仔,但卻難以掩飾絕豔的容,氣質出塵清冽,和這小村莊完全不搭調。
墨雲霈有些意外,他以為會見到一個異想天開,腦子不太正常的村婦。
冉手裡抓著扇,站著葡萄架下,指揮京都第一名醫:“烤鴨表皮再刷一層油,七七晚上回來正好可以吃。”
“媽媽!”聲突然傳來。
冉抬頭看去,就看到一個穿手工定製西裝的高個男人站在院子外麵。
他個子太高,顯得院子門廊低矮仄,男人眉目英,滿的英,冷傲疏離,有種高不可攀的慾氣質。
墨興地拉著墨雲霈的手,把他拉到了冉邊,激道:“媽媽,我給你介紹一下,這個就是爸爸。”
為了拯救家族企業,她被迫嫁給霍家大少,一個坐著輪椅,性格陰沉、陰晴不定的男人。她嫁他等于就是守活寡一輩子都不會有性福。但是事實上是——“乖,老婆坐上來。”霍大少薄唇掀起,命令的口吻帶著一絲輕哄。她羞紅臉,后退,“不要!”一個旋即,她被壓在了床上,她呆愣的看著他,“你不是不能……”霍大少抬手解衣,身體力行,“乖,能不能你不是很清楚麼?”她唇已被堵住,“唔……”剛才的話還沒說完,好麼?
【乖軟甜VS痞帥野】北鶴九中出了名的大佬江從,桀驁難馴,人有多帥路子就有多野。巧的是,黎星沉轉學第一天,就被安排到了這位傳聞中不好惹的大佬旁邊。秉持著不惹事上身,安分度日的原則,于是——江從說沒他的允許不許換座位,好,那就不換...江從說要在他打籃球時給他送水,好,那就送...江從還說,讓她和別的男生少說話,尤其不能和其他男生單獨講題,奇怪是奇怪,但惹不起啊惹不起,也照做...總而言之,坐大佬旁邊的生存法則就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哄。可后來,黎星沉被堵在課桌間,少年將人圈在懷里,嘴角的笑帶著壞:“黎星沉,你是不是喜歡我?”黎星沉:“?”你...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後來的後來,江從追着人跑:“祖宗,到底誰哄誰?”
传闻南靖第一大家掌权人秦三爷,突然冒出个未婚妻。 南方偏僻小镇来的,无背景,无学历,是一个任人拿捏的乡野小丫头。 秦三爷冷眼看众人笑话,转头做起了她的贴身保镖,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众人痛心疾首:秦三爷,清醒点,不值得! 直到马甲层层掉落,才知:千金难求的神医是她,黑客界神话是她,被一整个国际组织保护着的也是她…… 秦三爷拥着那人站在食物链顶端,洋洋自得,众人才幡然醒悟,原来他秦三爷才是抱大腿的那个!
【雙潔 先婚後愛 霸總 甜寵 無虐】 (正文已完結) 一夜荒唐,夏梔初被A市最矜貴的男人睡了。他纏上她,逼她做莫太太。隻因,睡了她就要負責。 他是殺伐果斷,高冷腹黑、富可敵國的豪門總裁;她是擁有絕色容顏卻不受待見的私生女。一紙契約,將兩個天差地別的人的命運綁在了一起。 某次上流宴會場,M國鑽石大王將他剛重獲的親生女兒介紹給大家。眾人隻見那個被吐槽身份低微的私生女、莫氏總裁當成寶貝一樣的女孩緩緩從旋轉樓梯上走了下來……
以前,薑沅隻是覺得陳妄隻是散漫,婚後才知道他是真的沒心。 她就是一個自作多情的笑話,心涼了,她果斷離婚,不做糾纏。 眾人都等著看陳妄迫不及待的娶青梅。 可等來等去,卻看到高貴冷豔的男人,去搶前妻的婚,“老婆,重婚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