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諾一頓,「你就這麼喜歡他?」安貝貝毫不猶豫地點頭:「喜歡呀。」掰著手指開始細數,「漂亮哥哥長得好看,跟媽咪配;他是大明星,很有錢的,媽咪要是跟他在一起,就不用辛苦工作了;而且他還很溫,給我買好吃的。」安小諾一頭黑線,覺得最後一條才是重點。「安貝貝,不許胡說。」跟傅雲笙怎麼可能呢。「我才沒有胡說呢,哥哥也覺得他很合適的,是不是,哥哥?」安小諾看向兒子,誰知安寶貝卻一本正經地點頭:「確實不錯,媽咪,你可以考慮一下。」安小諾角了又,張想說什麼,又把話咽了下去,算了,跟兩個小屁孩說這些他們也無法理解。「我去做飯,你們去給老師打電話道歉,今天你們擅自跑出來,把老師都嚇死了知道嗎?」兩個小傢伙乖乖應聲,等安小諾一走,安貝貝就迫不及待地看向哥哥,安寶貝不不慢地拿出手機,給傅雲笙去了電話。媽咪不主,那麼就只好他們來幫忙了。哎,做小孩真是太難了,不僅要上學,還要心媽咪的終大事。……第二天,安小諾還在埋頭做設計,就接到了傅雲笙的電話,他是來邀請共進午餐的。安小諾自認跟他不,本想拒絕,話到邊,想了想,還是答應了。午餐的地點並不遠,不過私卻很好,想想也能理解,傅雲笙好歹是大明星,要是被拍了難免會有麻煩。安小諾到的時候,傅雲笙已經到了。「聽貝貝說了你的口味,就先點了幾道,你看看有沒有什麼要添加的。」摘下口罩的傅雲笙溫潤爾雅,渾上下都散發著如貴公子般的氣質,矜貴、溫雅,如春風。安小諾:「……」這兩個小叛徒,竟然這麼快就把賣了。看著桌上幾乎都是自己吃的菜,安小諾抿了抿:「謝謝,這些就夠了。」飯吃到一半,安小諾正在思考著該怎麼開口才能顯得不尷尬時,就聽到傅雲笙說道:「其實今天請你吃飯,是有件事想拜託你。」嗯?「什麼事兒?」「四個月後是我的八十大壽,上次我看到你給我母親設計的項鏈,十分喜歡你的設計,所以我想拜託你,能否為我設計一件生日禮。」原來是這樣,是真怕傅雲笙跟著兩個小傢伙瞎胡鬧,儘管這種可能很小。「不是不行,不過這個月我手頭上有一件急活,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一個月幫你設計,你看怎麼樣?」「當然可以。」傅雲笙十分開心,他沒想到安小諾這麼快就答應了。「那你就跟我說說要求吧,比如老太太的喜好。」安小諾已經從包里拿出了筆和紙,這是的職業習慣。傅雲笙說了自己的要求。知道他是請自己做設計的,安小諾一下子就放鬆了,眼前的飯菜都變得可口了不。……戰擎淵中午約了客戶吃飯,剛走進餐廳大廳,眸隨意一掃,就頓住了。只見不遠,安小諾和一個男人坐在一起,有說有笑的,跟面對他時如刺蝟一般牙尖利的狀態完全不同。深眸中漸漸染上了不悅,戰擎淵想也不想地朝他們走了過去。
他是商界數一數二的大人物,眾人皆怕他,隻有少數人知道,沈大佬他……怕老婆! 沈大佬二十八歲以前,對女人嗤之以鼻,認為她們不過是無能,麻煩又虛偽的低等生物。 哪想一朝失策,他被低等生物鑽了空子,心被拐走了。 後來的一次晚宴上,助理遞來不小心摁下擴音的電話,裡麵傳來小女人奶兇的聲音,「壞蛋,你再不早點回家陪我,我就不要你了!」 沈大佬變了臉色,立即起身往外走,並且憤怒的威脅:「林南薰,再敢說不要我試試,真以為我捨不得收拾你?」 一個小時之後,家中臥室,小女人嘟囔著將另外一隻腳也塞進他的懷裡。 「這隻腳也酸。」 沈大佬麵不改色的接過她的腳丫子,一邊伸手揉著,一邊冷哼的問她。 「還敢說不要我?」 她笑了笑,然後乖乖的應了一聲:「敢。」 沈大佬:「……」 多年後,終於有人大著膽子問沈大佬,沈太太如此嬌軟,到底怕她什麼? 「怕她流淚,怕她受傷,更……怕她真不要我了。」正在給孩子換尿布的沈大佬語重心長的
前世,喬金靈臨死前才知道爸爸死在閨蜜王曉嬌之手! 玉石俱焚,她一朝重生在85年,那年她6歲,還來得及救爸爸...... 這一次,她不再輕信,該打的打,該懟的懟。 福星錦鯉體質,接觸她的人都幸運起來。 而且一個不留神,她就幫著全家走向人生巔峰,當富二代不香嘛? 只是小時候認識的小男孩,長大后老是纏著她。 清泠儒雅的外交官宋益善,指著額頭的疤,輕聲對她說道:“你小時候打的,毀容了,你得負責。 ”
【重生+雙潔+偽禁忌+追妻火葬場】和名義上的小叔宮沉一夜荒唐后,林知意承受了八年的折磨。當她抱著女兒的骨灰自殺時,宮沉卻在為白月光的兒子舉辦盛大的生日宴會。再次睜眼,重活一世的她,決心讓宮沉付出代價!前世,她鄭重解釋,宮沉說她下藥爬床居心叵測,這一世,她就當眾和他劃清界限!前世,白月光剽竊她作品,宮沉說她嫉妒成性,這一世,她就腳踩白月光站上領獎臺!前世,她被誣陷針對,宮沉偏心袒護白月光,這一世,她就狂扇白月光的臉!宮沉總以為林知意會一如既往的深愛他。可當林知意頭也不回離開時,他卻徹底慌了。不可一世的宮沉紅著眼拉住她:“知意,別不要我,帶我一起走好嗎?”
大雨滂沱的夜晚,奚漫無助地蹲在奚家門口。 一把雨傘遮在她頭頂,沈溫清雋斯文,極盡溫柔地衝她伸出手:“漫漫不哭,三哥來接你回家。” 從此她被沈溫養在身邊,寵若珍寶。所有人都覺得,他們倆感情穩定,遲早結婚。 有次奚漫陪沈溫參加好友的婚禮,宴席上,朋友調侃:“沈溫,你和奚漫打算什麼時候結婚?” 沈溫喝着酒,漫不經心:“別胡說,我把漫漫當妹妹。” 奚漫扯出一抹得體的笑:“大家別誤會,我和三哥是兄妹情。” 她知道,沈溫的前女友要從國外回來了,他們很快會結婚。 宴席沒結束,奚漫中途離開。她默默收拾行李,搬離沈家。 晚上沈溫回家,看着空空蕩蕩的屋子裏再無半點奚漫的痕跡,他的心突然跟着空了。 —— 奚漫搬進了沈溫的死對頭簡灼白家。 簡家門口,她看向眼前桀驁冷痞的男人:“你說過,只要我搬進來,你就幫他做成那筆生意。” 簡灼白舌尖抵了下後槽牙,臉上情緒不明:“就這麼在意他,什麼都願意爲他做?” 奚漫不說話。 沈溫養她七年,這是她爲他做的最後一件事,從此恩怨兩清,互不相欠。 那時的奚漫根本想不到,她會因爲和簡灼白的這場約定,把自己的心完完全全丟在這裏。 —— 兄弟們連着好幾天沒見過簡灼白了,一起去他家裏找他。 客廳沙發上,簡灼白罕見地抵着位美人,他被嫉妒染紅了眼:“沈溫這樣抱過你沒有?” 奚漫輕輕搖頭。 “親過你沒有?” “沒有。”奚漫黏人地勾住他的脖子,“怎麼親,你教教我?” 衆兄弟:“!!!” 這不是沈溫家裏丟了的那隻小白兔嗎?外面沈溫找她都找瘋了,怎麼被灼哥藏在這兒??? ——後來奚漫才知道,她被沈溫從奚家門口接走的那個晚上,簡灼白也去了。 說起那晚,男人自嘲地笑,漆黑瞳底浸滿失意。 他凝神看着窗外的雨,聲音輕得幾乎要聽不見:“可惜,晚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