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趙昊還沒想明白為什麼,就被廿七捉著后頸提溜著往外走,而他全都詭異地使不出力氣。
育生拼著最后的尊嚴還想撂一句狠話:“阮卿我告訴你……”
那只鉄鉗似的手一收,趙昊的聲音便戛然而止!
阮卿本來是很生氣的,結果場面莫名喜,居然氣不起來了。
眼看著廿七把趙昊提溜了出去。他帶上了大門,虛掩著。隙里傳來一點聽不真切的說話聲。
聽不清在說什麼,但忽然傳來趙昊“嗷”的一聲!
聽起來很痛,阮卿都忍不住“嘶”地倒吸了口氣。
很快廿七進來,關上了門。他沒有馬上進來,他在門口換鞋。
阮卿剛才的注意力都被趙昊吸引過去了,這才注意到,他剛才拎著趙昊出去的時候,竟然在門口甩了拖鞋,趿著他那雙黑布鞋出去的。
一個古代男人,怎麼可以這麼注重細節!
要知道趙昊大大咧咧的,跟同居的這段時間,讓為多生活上的細節頭痛過。
阮卿走過去:“剛才怎麼回事?”
“沒事。”廿七說,“他還想論‘以后’,我給了他點教訓,想來以后不敢來煩你了。”
趙昊的格有點黏糊,不利落。阮卿還真有點擔心他糾纏不休。但聞言,反而擔心起來:“不會有傷吧?”
“我不是擔心他。”問完立刻又解釋,“因為現代社會是不允許一個人對另一個人進行人傷害的,他如果有傷報警的話,會給你帶來麻煩。”
在解決份的問題之前,廿七最不能接的就是警察了。
“放心。”廿七很有信心,“連塊油皮都沒破。”
可能是怕阮卿擔心,他又補充了一句:“只是卸了他的膀子而已,又立刻給他裝上了。”
卸了膀子?臥槽?那就不是讓關節臼?
巨疼的好嘛!
不守男德的小白臉被狠狠教訓——怎麼撿個古代人,還附贈這種爽文作呢!
阮卿開心得雙手合十:“多謝!”
廿七頷首:“客氣。”
時間還早,阮卿說:“你先繼續看電視吧,我——”
突然頓住,睜大了眼:“你!”
廿七微笑:“怎麼了?”
這一句聽得更真切了。阮卿瞠目結舌:“你說話怎麼沒有口音了?”
一回來就理趙昊的事,直到現在阮卿才突然發現,和說了這麼多話的廿七,沒有口音了!
他怎麼沒有口音了?
他明明是帶著一點怪怪的發音,也說不清是哪里的方言。而現在,他在講一口標準的普通話。
字正腔圓的那種,好像學過播音一樣。
阮卿不知道,其實就連昨夜和今晨聽到的“口音”都是廿七調整過之后的。
廿七昨夜在醫院醒來,和醫護人員進行了對話,意識到周環境不對勁的時候,就已經在模仿口音了。但是時間太短,等到阮卿趕回來和他見面的時候,他的口音還沒有完全掰過來。
但今天給了他一個上午的時間,又給了他新聞播報這種標準樣本口音。廿七用了一個上午的時間,就能說一口標準的普通話了。
無他,職業技能罷了。
對阮卿,當然不能說著是從小訓練出來的,只能說:“我從小就擅長各種口音。各個頻道我都看了看,仿佛那個講新聞的是話?我就跟著學了。”
阮卿咋舌:“你厲害。”
“現在不話,普通話。”說,“沒事了,你接著看電視吧。”
看那個電視真的不僅能學說話,還能同時對照著認簡字。而且廿七口音已經掰過來了,他就不看新聞了,改看電視劇。
因為電視劇能觀察到很多兩千年后的生活細節。太多用眼睛看不知道作何用途的,看著劇中人使用就恍然大悟了。
趕回來得早,還不到午飯時間。
廿七看著電視,阮卿先去把早上沒來得及扔的“臟”床上用品抱出去扔在樓道的垃圾間了。
等回來,廿七……
廿七在拖地。
“……”阮卿,“???”
他為什麼在拖地?
不是,他怎麼還會拖地?
迷!
廿七看了一眼,告訴:“先時趙昊進門就手,我本是將他撂在客廳地上的,他吵得很,我便將他拎到書房去了。倒忘記給他鞋了,他外面的鞋子踩了地板。”
那時候他搞不清趙昊和阮卿之間的況,沒有下重手。后來堵了趙昊的還是因為他罵得太臟了也實在太呱噪。
但那時候沒想著該給趙昊把鞋子掉。
他是看到阮卿急匆匆趕回來,開開門沖進客廳之前都不忘飛快地在玄關甩掉鞋子,才意識到對“外面的鞋子不能穿進屋里來”要求得很嚴格。
“你……還會用拖把?”看到廿七嫻地用那個腳踏式拖把盆清洗、擰干拖布,阮卿驚呆了。
有一瞬甚至懷疑他不是什麼真正的古人,是不是什麼coser裝古人逗玩呢?是不是在搞社會實驗,看看現代人如果撿到“古人”會是什麼反應?拍攝像頭藏哪了?
但廿七卻大拇指朝著電視機一比劃:“本來不會,剛才看會了。”
電視里,主角正在用同款拖把拖地呢,原來是植式廣告。
原來如此,阮卿的心瞬間放下去了。
“嗯……”拳頭抵住。
怎麼說呢,就拿趙昊來說吧,想讓趙昊拖個地,都得阮卿喊個兩三遍撒比孩子才慢吞吞從沙發上爬起來拖。他樂于在健械上揮灑汗水,卻對拖地這種沒有多消耗的小事不不愿。
說到底,就是心里的懶惰。還不如人家一個古人!
雖然收留廿七是出于自己的興趣,但是擱著誰愿意收留一位躺吃躺喝等人伺候的大爺呢?誰不愿意上個勤快能干有眼力勁的呢。
眼前這個古代男人,知道進門得換鞋,知道地臟了得拖。這麼賢良淑德的,怎麼就讓上了呢。
阮卿拳頭抵著,努力想把開心的笑意下去。
才不傻呢。以前容忍趙昊懶惰,因為趙昊是年下,因為貪圖趙昊的子。但和廿七是收留者和被收留者的關系。而且這段關系預計要維持相當長一段時間。
傻子才慣著他呢。
阮卿不跟廿七客氣,順水推舟地說:“啊,行,那你……嗯,你先拖地,我去洗碗。”
早上時間,碗碟都先扔在了水池里還沒洗呢。
廿七卻說:“不用了,我已經洗完了,也收起來了。”
“……”阮卿,“你用水洗的?”
“不是,我用那個瓶子里的東西。”廿七說,“我看上面標著‘洗潔’,還有碗碟的圖樣子,就看了看,它背面許多小字,倒是把該怎麼用說得很清楚。我試了試,果然洗得很干凈,油污瞬息就沒有了。”
阮卿:“……”
他甚至還贊嘆說:“廚房里這些柜子打得真好,什麼東西分門別類該往那里放清清楚楚。”
阮卿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是撿到了一個什麼寶貝啊!
“咳。”努力掩飾住開心,說,“那你……先弄地,我去給你收拾一下能穿的服。”
那臉上藏不住的笑全落廿七的眼里,果然寄人籬下要有寄人籬下的自覺,不能指別人單方面付出。他不聲地說:“你忙去。”
阮卿回臥室把趙昊的服全拉了一遍。
廿七和趙昊高差不多,他們兩個材都屬于實不膨脹的那種,特別好看。不過廿七的肩膀似乎更寬一些,幸好趙昊的服大多是寬松風,都能穿。
先湊合穿。
騰了一個收納箱給廿七,把那些能穿的夏季服都給他裝進去。
至于趙昊的,總不能也穿別人的,子什麼的還是得去買新的。趙昊的就扔掉!
把箱子抱出來的時候,廿七不僅已經把被趙昊弄臟的地板干凈,把拖布收回洗手間里。甚至把茶幾上的零食袋子、易拉罐也都收拾了。
阮卿剛才剛沖回家的時候,那茶幾上還有些,現在已經恢復了干凈整潔。
連垃圾桶的位置都擺得那麼順眼!
阮卿腳步頓了頓,把收納箱搬到沙發旁邊:“這些是趙昊的服,你先湊合穿。”
想給廿七量量腰圍和圍好買,但是家里又沒有尺這種東西,令阮卿抱憾,說:“子什麼的,待會吃飯時間我帶你去買。”
廿七表達謝:“讓你破費了。”
他想了想,拿了一個荷包出來遞給阮卿:“雖然不能直接當錢用,但想來還是能換些錢的,阮小姐拿去,權當我這些日子的叨擾的花銷。”
喲。
阮卿接過來扯開一看,果然,是銀子,還有金子呢!
一些銀錁子,一些金瓜子。掏出來掂掂,還沉的。
忽然想起來,問:“你們那時候能直接花金銀嗎?應該是銅錢吧。”
“直接花用的有銅錢也有鐵錢。不是買田買宅商人進貨出貨大宗的,一般用不到銀子。”廿七驚訝于阮卿對“古代”的了解,給解釋,“但我常獨自出門,帶錢箱子行路不便,所以帶金銀在上。若需要花銷,找有人煙的地方尋間商鋪兌換銅錢就能用了。”
阮卿把荷包重新扎:“先放我這兒吧。黃金是貴金屬,在我們這也是可以換錢。但銀子現在不值錢了,不知道能換多。”
廿七說:“能換多是多。不夠的,待日后我想法子賺到錢再還你。”
阮卿說:“現在先不用心的錢的事。現在的社會只要人不懶,去工地搬磚都能養活自己。”
廿七能把武專業的趙昊都制住,他顯然會功夫。
將來等他要離開在這個社會上自立的時候,阮卿的設想中,最差的就是去工地搬磚或者送外賣,好一些的話,說不定能當個武教練什麼的。
人只要不懶,肯定能賺到錢,最起碼能養活自己吃飽飯。
“比起賺錢,更該頭痛的是份的事。”阮卿發愁說,“我到現在都沒想出來該怎麼解決。”
親生母親給我灌下湯藥,逼我和傻子在一起,就在我快要失守的時候,傻子忽然暴斃被鬼附身,爲保清白我和惡鬼做了交易,從此……“你不講信用!說好不碰我的呢?”“你跟鬼講信用?
六年前,江晨拿腹中胎兒換回一份生意合同,至此遠走高飛。六年後,周璟年才發現,這個膽大的女人,竟敢騙他……所以,他該拿現在正抱著他大腿的小肉糰子怎麼辦?在線等,急……
蘇甯暖,蘇家隱形大小姐,智商只有5歲的小傻子!傻乎乎滴代替妹妹嫁給了厲家二少爺——個醜陋,殘廢,還暴虐成性的短命鬼。 小傻子配短命鬼,絕配! 可是,這傻子少夫人怎麽畫風怎麽不對? 氣翻心機繼母,碾壓綠茶妹妹,巧削惡毒傭人,狂扁腹黑反派! 反派們壹個個痛心疾首:說扮豬吃老虎那是侮辱了蘇甯暖,她是壹個小傻子攆著壹圈反派大佬無處可逃! 厲景沈壹把把小嬌妻擁入懷中:我慣的,怎麽了?
人人皆稱,容城權貴秦先生,清心寡欲,對女人更是嗤之以鼻。 卻不知,秦先生已婚,家有隱婚新妻,名喚南煙, 不管秦先生是夜不歸宿,或是各種紅粉知己, 更甚者在大庭廣眾之下棄她于不顧, 這位秦太太都毫無怨言, 因為她知道, 秦先生心中曾有一白月光。 —— 后來 為了成全秦先生與他的白月光,她選擇了放手, 雖然過程很痛苦,但她依舊笑得風情萬種:“秦先生,至此一別,從此天各一方。”
【久別重逢/甜寵救贖/雙潔/雙學霸/結局HE】以前,姜歲初是大院里號令群娃的驕縱公主。后來,一場變故使姜歲初失去了家,并與青梅竹馬陸祉年失去聯系.高中重遇,陸祉年還是那個陸祉年,天之驕子.在主席臺上穿著干凈整潔的藍白校服作為新生代表上臺演講.姜歲初站在烏泱泱的人群中,逆光看著臺上的人.陸祉年:“我們是不是認識?”姜歲初愣了一下,揚起一個自認為很自然的微笑:“陸同學果然貴人多忘事,新生大會那天在樓梯間你幫了我.”“我是說以前。”他又走近幾步,“以前我們是不是認識?”胸腔里一股壓力襲來,又酸又漲。姜歲初笑了笑,搖頭:“應該不認識,我以前從來沒有來過云市。”那時的姜歲初生活在無盡黑暗中,十年后的重逢就像是短暫的光,不經意的照亮了一下她。她早已習慣黑暗,她清楚的知道突然出現的光不屬于她,遲早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