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是三月十七。
后來元墨回頭看,發現一切就開始于這一天。
這是茉莉失蹤的第三天。
茉莉來到紅館時候,紅館已經是生意慘淡,門可羅雀。
伎們整日在家里磕瓜子打葉子牌,為現任坊主的元墨每天都要大嘆三聲“天要亡我紅館”,然后和元寶扛著梯子去修后院快被蛀了的房梁。
但茉莉不一樣,眉清目秀,伶牙俐齒,知道吃好的穿好的,且十分上進,知道學歌舞掙大錢,還在元墨的鼓勵下讀書認字,準備去參選今年的評花榜。
元墨十分欣,看到茉莉就像是看到了紅館好的未來。
歡姐一等老人卻總是對茉莉橫鼻子豎眼,嫌茉莉挑三揀四,眼高手低。
前天,茉莉跟歡姐大吵了一架,然后摔門而出,至今未歸。
元墨已經帶著人把茉莉平日去的幾地方都找遍了,卻是一無所獲,垂頭喪氣回到紅館,因是徹夜未眠,白皙的臉上帶著兩個老大的黑眼睛,一淡藍的圓領袍服也蹭得到是灰,把個清朗秀逸的年弄得灰頭土臉。
姑娘們都在家里等消息,一見元墨回來,連忙圍上來問個不停。
歡姐看了心疼,一面給了熱布巾臉,一面又給端來甜漿潤:“我的話你非不信,那小蹄子定是跟那姓許的跑了,只怕早就下江南了,你在京城轉,哪里找得到?”
“姓許的”名許泰,原本是歡姐的客人,是位揚州客商,在紅館算得上是有數的出手寬綽之人。自從茉莉來了之后,漸漸對茉莉了心思,便疏遠了歡姐。
正是為著這點,歡姐和茉莉才時常拌的。
“歡姐別這樣說,茉莉不是那樣的人。”臘梅比茉莉大不了兩歲,兩人私甚好,臘梅臉上還帶著淚痕,“只是,現在還找不著人,茉莉只怕是兇多吉,已經被食人鬼吃了!”
歡姐翻白眼:“天化日的胡說些什麼?”
臘梅聲音微:“前些日子麗景樓里的小珠也是這麼著,一出門就沒回來,還有芳春院的阿香,聽說也是出去人就沒了。大家都說,有個食人鬼,專門吃咱們這些的魂魄……”
雖然臘梅一臉慘白的模樣很惹人憐,但元墨真的很想糾正一個錯誤。
——那個,咱們家里要是真有的話,生意就不會這麼慘淡了姐姐……
不過這個食人鬼的傳言元墨還是上了心,一口喝完甜漿,元墨擱下碗:“我走了。”
歡姐在后頭揚聲道:“你飯還沒吃呢!回來!”
“我去找衙門找師兄!”
聲音回在空氣里,元墨已經沒了人影。
葉守川是金刀龍王的徒弟。
金刀龍王是紅姑的老相好,常年的神龍見首不見尾,不過只要來京城,必定住在紅館,所以元墨也跟著混了個一招半式,自己就封了自己是金刀龍王的半個弟子,葉守川一聲“師兄”。
金刀龍王是江湖上公認的絕頂高手,葉守川又生得劍眉星目,玉樹臨風,元墨常建議他去行走江湖,拍脯保證,他不出三個月就可以收獲一堆諸如“玉面郎君”、“江湖第一俠”之類的名號。
但葉守川只是元墨的腦袋,笑笑。
堂堂金刀龍王的唯一室弟子,至今還在京城當捕頭,且毫無挪窩的打算。
元墨在衙門等了一會兒,葉守川才回來。
看葉守川一臉風塵仆仆,元墨就知道他一直在外面找茉莉。
葉守川看元墨連裳都沒換,就知道元墨回去也沒有休息,微微皺紋:“不是讓你歇歇麼?別擔心,人我定會給你找回來。”
“茉莉不回來,我也睡不著啊。”元墨苦笑,跟著問把幾家樂坊伎失蹤的事跟葉守川說了,“看來失蹤的不止茉莉一個,師兄你看有沒有什麼線索?”
這倒是條很有用的消息,葉守川即刻問書吏要來近三年所有失蹤人口的卷宗,翻查起來。
要問元墨平生最討厭什麼,那一定就是寫滿文字的紙……厚厚的卷宗擺在面前,若不是關系到茉莉,一定轉就逃。
當年紅姑把元墨和元寶從街上撿回家以后,也曾有過子龍之心,還專門請了塾師來家里教他倆。
最后全被元墨氣走了。
元墨真不是故意的。
想元二自詡聰明,進紅館不到一個月,上能學紅姑喝酒,下能學黃伯做菜,中間還學會了跟姑娘們一起涂脂抹,偏偏就是在讀書認字上油鹽不進,打罵、罰跪、飯……紅姑無所不用其極,一顆心都碎了,元墨愣是沒能學完一本《千字文》。
至于元寶,看到書本第一反應是了,撕下一片塞里,發現不好吃,便把書往桌上一放,腦袋擱上去,睡著了。
看得元墨十分羨慕。
而今書到用時方恨,元墨捧著一本卷宗,逐字逐句指著,一個字一個字往下看。
每十個字里至有四個是認不得的,還有兩三個好像認得但寫得又有點兒走形,只好搭著前言后語胡猜測,才看完三頁已經把腦都絞了漿糊。
那邊葉守川已經看完了一卷。
元墨心想自己這麼著一個月也看不完,于是出門向外面道:“誰有空看文書?看完二爺請喝茶!”
葉守川人雖年輕,但武藝超群,哪怕是最油頭的捕快也得心服口服喊一聲“老大”,元墨時常跟著葉守川師兄,捕快們便稱一聲“二爺”。
北里樂坊乃是巨大的銷金窟,出者非富即貴,捕快書吏們的月俸沒多,二爺請客是他們唯一能上樂坊的機會,因此元墨只喊了一嗓子,大伙兒就爭先恐后來幫忙。
元墨淘汰了幾個看得比自己還慢的,留下的人速度都相當不錯,很快便從這些卷宗里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
京城這麼大,每年都會有些失蹤人口,后來經查明或是去了他鄉,或是遭遇不測,零零星星約有幾十起。
但從去年十月開始,失蹤的卷宗卻突然多了起來。
失蹤者大多只有十幾歲,其中又大多是才買來的伎,一則是沒有父母親戚,二則是沒有客,三則所屬的都是些上不了臺面的小樂坊……總的來說,就是即便消失不見,往往也沒人會去追究。
除了伎,還有貧民孤,林林總總,半年來京城的失蹤者將近有二十人。
也就是說,從去年十月起,有一只黑手向了城中無依的年輕孩,不聲地吞噬了近二十人。
年輕孩,鮮麗飽滿的、像初開花朵那樣好的孩子,其中還包括元墨寄予厚的茉莉!
原來傳言非虛,還真有一個“食人鬼”!
元墨狠狠一拍桌:“不把這混蛋揪出來,老子就不姓元!”
趙力是葉守川最得力的手下,他開口道:“這些人有些是在城失蹤的,有些是在外城失蹤的,南里也有,北里也有……”
元墨聽懂了:“所以這食人鬼還不是一個人?有同伙?”
葉守川盯著手里的卷宗:“不對,即使是有同伙,也不可能在京城各作案。”
黑暗中亦有勢力劃分,南里的衙不能管北里的事,外城的流氓地也不能把手到城來。
京城的流氓地各自守著各自的地盤,一旦過界必然會拼個頭破流。
現在,有人把手肆意向了每一,一年多來在京中越界行事,而那些人居然安安穩穩,沒有一點靜。
“老大你看,最早的報案是去年十月的,可咱們一起都沒查,要不是二爺家的茉莉不見了,咱們還不知道有這麼多伎失蹤呢!”趙力道,“能下這麼多卷宗,這幫人背后只怕有人。”
葉守川問:“有人?”
葉守川武功雖高,若論資歷,趙力才是衙門里的老油條,他低聲音:“那歌聽過吧?浩浩大央,為風,為姜。”
浩浩大央,為風,為姜。
浩浩大央,明為風,暗為姜。
浩浩大央,暫為風,永為姜。
這首歌大央百姓都聽過。雖然誰也不敢明著唱。
據說從前膽敢唱這歌的人都死了。
再往下據說還有,但沒人敢唱了。
元墨只聽過這三句。
這歌謠歷史悠久,據說大央二百年前剛開國的時候就有了。
而姜家的歷史,則比歌謠還要久遠。
姜家的歷史可以說就是京城的歷史。自從前朝的前朝以京城為都城起,姜家,便為京城里一株盤錯節的大樹。
它以權勢和時為養料,須在地下越扎越深廣,枝葉在天空中越長越繁茂。每一位家主都權傾朝野,進則廢立帝王,退則左右朝局。
就像異域番王要向皇家進貢一樣,所有暗的勢力,其實都要向姜家進貢。
姜家,被稱為是大央暗的主人。
想在京城的暗肆意活,一定離不了姜家的庇佑。
所以元墨十分驚訝。
姜家拐賣伎?
還是挑小樂坊的小伎?
不可能啊。
姜家哎,姜家想要伎,哪需要用搶的?只要勾一勾手指,全京城的伎就會哭著喊著撲過去。
比如今年花魁的獎勵之一,就是可以去姜家的宴席上獻藝。
姜家的花廳,那是全京城伎的夢想之地啊!
趙力道:“嗐,我只是說姜家有這個本事,沒說一定是姜家干的。京城的水深著吶,有些人家雖然沒姜家這麼厲害,可悄沒聲息地弄死幾條人命,簡直是家常便飯。”
葉守川道:“京城暗的靜,沒有什麼能瞞過姜家。就算事不是姜家的手,姜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們就去姜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紅館常客。”
說著就要走,葉守川一把拉住:“人命關天,若真是姜家干的,他肯幫著你對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游手好閑,在家中只怕也沒什麼實權,若是他把事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驚蛇。”
唯一辦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只要抓到人,便能順藤瓜,揪出藏在暗的惡徒。
可京城實在太大了。它城闊五十余里,人口近二百萬,分為外城、城、皇城。要在這樣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尋找一個失蹤的小伎,形同大海撈針,要抓一個潛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樣難于登天。
誰也不知道他們下一次會在什麼地方手,單靠府衙的這點人手本撒不出網。
只有一計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葉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出了與自己相同的念頭——
引蛇出!
別名:暴君閨女兩歲半:全皇朝都團寵我 永寧帝喜歡女兒,但一連生了十八個兒子,為此他特意找大師占卜,他命中到底有沒有女兒?大師告訴他,“陛下你命中有女,且女兒早就出生了。”永寧帝擺手道:,“朕只有十八個兒子,沒女兒。”大師:“不,你只有十七個兒子。”另一個是女兒。永寧帝:“絕對不…
創業女林小漁重生成為又胖又懶的漁家婦,本以為可以每天翹著腳吃海鮮,但是家裏窮啊,這些吃的她都不配! 便宜男人還算英俊但是背了公婆交下來的債務,還有一雙兒女要養活。 一邊要和偏心的公婆,狠毒的妯娌鬥法,一邊又要想辦法賺錢。 收海貝,采珍珠,再開始珍珠養殖,林小漁將前世那一套珍珠飾品徹底的搬到了這個時代,成為一方巨富。 她男人道:“娘子,能不能多點時間陪陪為夫?” 林小漁:“今天要去看珍珠品質,沒空!
穿成慘死的冤種女配?不怕,開局殺女主,劇情崩塌,一切洗牌重來。 這一世,我就是女主。 這本書的設定是女主是外室生的小可憐,起點低,光環強,不管遇到什麼危險總會逢兇化吉,逆境重生,最後走到人生巔峰。 而她,是女主同父異母的冤種妹妹,父親唯一的嫡女。 穿越之後掏心掏肺的對女主好,人家發達後,照樣抽她仙骨,毀她全族,她終究逃不過慘死的命運。 既然改變不了命運,那就將命運的源頭直接掐死。 —— 避雷1:偏傳統修仙,人物成長會更符合邏輯,不是一天築基三天結丹的爽文,築基打死金丹的劇情有,不可能出現築基一拳打死元嬰的誇張劇情,看爽文的慎入。 避雷2:原女主有天道庇護不止一條命,重生後的女主立刻殺她一條命,每次擊殺都會幹脆利索,殺一次和殺三次不會影響劇情走向,不接受這種設定的別誤入。
上輩子盛年死於肺癆的昭王妃蘇妧重生了。回想自己前一世,溫婉賢惠,端方持家,一心想把那個冰塊一樣的夫君的心捂熱,結果可想而知;非但沒把冰塊捂化了,反而累的自己年紀輕輕一身毛病,最後還英年早逝;重生一世,蘇妧仔細謹慎的考慮了很久,覺得前世的自己有點矯情,明明有錢有權有娃,還要什麼男人?她剛動了那麼一丟丟想換人的心思,沒成想前世的那個冤家居然也重生了!PS:①日常種田文,②寫男女主,也有男女主的兄弟姐妹③微宅鬥,不虐,就是讓兩個前世沒長嘴的家夥這輩子好好談戀愛好好在一起!(雷者慎入)④雙方都沒有原則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