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擾法庭秩序, 被審判長警告一次。
林晚照按著坐下來,劉氣的兩眼赤紅,這要不是在法庭, 都得沖上去跟秦耀祖干一架。
褚律師繼續提問,“被告,在你眼中,我的當事人是個是個什麼樣的孩子?”
“會東西。”
“舉例說明。”
“有一回我錢夾的錢了二百,是在秦特書包里找到的。”
褚律師問,“還有嗎?”
“這樣的事不只一次。”
“有多次?”
“五六次總有的。”
“每次都是在哪里找到的?”
“有時候是秦特的書包, 有時是房間屜,有時是的床墊底下。”
“你是如何找到的?”
秦耀祖卡了下殼,褚律師敏銳地,“不好說。”
“我自己翻出來的。”
“家里兩個孩子,年紀不過相差一歲半, 只翻秦特的書包麼?”
“也翻過秦的,不在秦那里,在秦特那里。”
“每次都是這樣。”
“是。”
“您是神探,每次都恰好找得到, 而不是被我的當事人帶出去花掉。”
“也不全是,有一回三百塊就沒找到。”
“承認是的嗎?”
“有時承認, 有時不承認。”
“三百塊是什麼時候的事?”
“去年秋天。”
“時間還記得嗎?”
“剛過中秋不久,重那天。”
“還過別的嗎?”
“在廚房吃的, 我就是氣不長進。自己家, 干嘛總要吃。”
“還有別的嗎?”
“沒有了。”
褚律師問秦特,“你過錢嗎?”
“我沒過。是秦放我那兒的, 因為我不聽他的話,他就整我。”
“沒過, 為什麼要承認?”
“爸爸打我。不承認就一直打。我有時能扛過去,有時扛不過去。”
“你過吃的沒?”
“過。我有時很,就會趁做飯的時候吃兩口。”“為什麼要著吃,在飯桌上不能吃嗎?”
“爸爸說我吃的多,我怕爸爸不高興。”
“平時一餐飯要吃多?”
“要吃兩碗。”
“喜歡吃肯德基嗎?”
秦特茫然,很愧,“我,我只聽說過,沒吃過。”
“現在,我要幫被告破一樁案子,去年九月初九,重節的傍晚,秦放學后請同學吃肯德基,一次就花了三百塊。”褚律師出示采訪秦同學的視頻證據,“秦很有錢啊,有一回打賭輸了,請我們幾個吃全家桶,一次就花了三百多。這也不算什麼,他一雙鞋就要六百,名牌兒。”
“那是在什麼時候?”
“國慶以后,哦,是重!想起來了,那天重,我記得第二天就是星期六。”
陳茜急忙說,“那錢是我給秦的!他說要請同學吃飯,我給他的!”
審判長看陳茜一眼,“被告有證據佐證麼?”
“給孩子零用錢,平時隨手的事,誰還會留證據?”
審判長意味深長說一句,“隨手便是三百塊零用錢,看來被告家中不似剛剛所言生活困窘。”
褚律師繼續問陳茜,“您平時給秦特零用錢嗎?”
陳茜明顯底氣不足,“也給的。”
“給多?”
“不一定。有時候多些,有時候些?”
“數目大約是多?”
“十塊二十塊的,有些記不清了。”
“大約多久給一次?”
“有時我給,有時爸爸給。”
“你大約多久給一次?”
“記不太清了。”
“陳士很年輕,但顯然記不太好了。”
秦耀祖看出褚律師絕非善茬,不再就案爭辯,先流下淚來,對秦特說,“小特,爸爸對不起你,爸爸冤枉你了。”
秦特低著頭不敢說話,把這些事全都說了,爸爸是絕不會放過的。一定要把司打贏,死都不能再回爸爸那里,要跟著姥姥過日子。
褚律師擊掌,諷刺道,“看到被告流下的眼淚,真是令人極了。”
“請問被告,在您心里,您的兒子秦是個什麼樣的孩子?”
“學習不是很好,有點調皮,但也是個好孩子。”
“秦會撒謊嗎?”
“不會。”
“那麼,您知道秦學校課外補習,要500塊補習費的事嗎?”
“當然知道!”
“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秦耀祖心下明白,律師不會無的放矢,隨便發問。可他又不清楚,這件事能有什麼問題。“從去年第一個學期就開始了。”
“秦有進步嗎?”
“有的。”
“從年級祖的480名到450名?”
“進步雖小也是進步。”
“聽聞被告因此特意去百貨大樓給秦買了一支18K金筆尖的派克鋼筆做為獎勵,這支鋼筆價格在500塊上下。”
“是。孩子嘛,有進步就要獎勵。”
“您還記得我當事人在班級的名次嗎?”
“記得。我這閨績很好,一直是班級第一。”
“您有給我當事人獎勵嗎?”
秦耀祖扶一扶眼鏡,“秦特績一直很好,不需要獎勵。”
“被告,您可能不清楚,秦班級從未有課外補習這個項目,更沒有500塊的收費!”褚律師呈上證據,秦班主任在視頻中親口所說,“我們班絕對沒有課外補習,更沒有這項收費!教育局明令止擅自收費!絕不可能!如果這話是秦說的,那麼,秦在說謊。”
“被告,秦是怎麼跟你說原告做過不雅事的?”
“小說,小說……”秦耀祖有些說不出來了。
他終于完全意識到,褚律師準備充分,這件事絕不是秦耀祖認個錯就能結束,更不是給個保證就能要回秦特監護權!秦耀祖心里更清楚,這件事,秦特可能真是被冤枉的!
“被告,請如實回答。”
“我,我……我說不出來。”
褚律師,“為什麼說不出來?”
“因為我是一個父親。”
褚律師斷然反駁,“不,因為你心里清楚,到底是誰說了謊!因為你要保護那個說謊的人!”
“我知道,我弄錯了。我知道,我這樣的人在社會上重男輕,不人待見。對不起,小特,爸爸向你道歉。爸爸冤枉了你,爸爸打你,打疼了吧,爸爸對不起你。爸爸是舊思想的人,小特,請你相信,爸爸你。你剛出生時,我還很年輕,我犯過很多錯。對不起,我錯了。”
秦耀祖正對審判席深深懺悔,“不論任何罪名,我都認。我冤枉了我兒,我不是個好爸爸。我還打孩子,我對不起我的兒。”
褚律師打司本領不差,但大概無恥人見的還不夠多,待秦耀祖抒完才反應過來,“恕我糾正,被告不是普通的打我的當事人,我當事人當天傍晚不堪毆打,逃出家門。我的當事人,17歲未年,高一六五,重不足八十斤,醫院檢長期營養不足!兩位被告長期待榨我的當事人,致使我的當事人與神都到巨大傷害,被告在行使監護權期間嚴重失責,請法庭剝奪被告監護權,請法庭責令被告賠償我當事人醫藥費神損失費共計五萬元,請法支持我當事人全部訴訟請求!”
因為秦耀祖突然認罪,審判長暫時中斷審訊,了褚律師過去協商。這案子其實簡單,秦特的驗傷報告、檢報告就是最重要的證據,旁的只是佐證。監護權的事,秦特已近年,主要要看秦特自己的意志。
雖然心有不甘,褚律師權衡后還是接了審判長的意見。
商量后,審判長問,“原告還有什麼要陳述的嗎?”
秦特搖頭。
審判長看向秦耀祖,“被告還有需要陳述的嗎?”
秦耀祖,“我想向我兒道歉。”
他滿面愧悔,“小特,爸爸對不起你。你能原諒爸爸嗎?能給爸爸一個補償你的機會嗎?”
秦特低著頭。
秦耀祖滿面痛苦,“小特,爸爸求你原諒爸爸,再給爸爸一個機會吧!”
想到劉家請的這律師如此厲害,竟然還要賠醫藥費,秦耀祖更是眼中含淚,苦苦哀求,“小特,你說句話啊!你原諒爸爸好不好!爸爸以后一定好好待你,小特,我們這些年的父分,爸爸就沒一點兒好嗎?你就原諒爸爸吧!”
秦特,“原諒?”
“是。原諒爸爸,讓爸爸補償你,好不好?”
“是還要在一起生活嗎?”
秦耀祖眼中閃過一喜,“對。爸爸保證不打你,爸爸對你好,給你過生日,給你買新服,爸爸知道你是個好孩子。爸爸知道錯了,你原諒爸爸,好不好?”
陳茜更是殷切說道,“以后我絕不讓你爸爸你一手指,小特,媽媽跟你保證!以后只要秦有的,你都會有!秦沒有的,你也會有!你爸爸敢再你一下,他先從我尸上踩過去!”
劉險沒聽吐了!
“那還是不要了吧。我想跟姥姥一起,姥姥家吃的飽,姥姥說,讓我考大學。我想跟姥姥一起。”秦特生怕秦耀祖一定要讓原諒,慌張看向法庭,“褚律師,我可以不要賠償,求您跟法阿姨說一說,別讓我回爸爸家!我想跟姥姥在一起,我姥姥說,讀大學才有出路!法阿姨,求求您,別讓我回爸爸家,讓我跟著我姥姥吧。”
秦特眼中淚水再也止不住,眼眶墜了下來。
虛假的眼淚只能短暫的欺騙觀眾,能打人心的永遠是真實的淚水。
狡猾如秦耀祖此時也生出一種大勢已去的覺,褚律師知道,大局已定!
法庭考慮到秦特強烈的個人意愿,以及與秦特生母劉、姥姥林晚照商議后,將秦特的監護權判給林晚照。劉、秦耀祖每人每月支付五百塊養費,直至秦特年。
另外,秦耀祖陳茜在監護期間有嚴重失職,毆打原告直至輕微傷,著秦耀祖陳茜負責承擔醫藥費、檢費共計497塊8,神賠償一萬塊。無監護人允許,秦耀祖陳茜均不得探視原告。
起訴書中的待罪,以及故意傷害罪不立。若有不服,可在十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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