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與沉聲道:“你開個價,我給你房租,我不需要你管,我會給聘請保姆,只要住在你那里就行,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只能去找其他的人。”
焉厲行頭疼扶額,不再多說:“算了,房子碼是752777。”
沈景辭松了口氣:“知道了。”
焉厲行一臉不快:“我一會兒去看這個孩子,但是我也同時說明白,我不需要你們付房租,這個孩子我的助理看到過,說過這個孩子有商機,我打算讓這個孩子進娛樂圈,簽約我的公司,這樣就可以順理章的在我家住著了,到時候就算是未央知道我那住了一個孩,我也可以說我養了一個天賦頗高的孤兒,沒有問題。”
沈景辭并不贊同:“可是舅舅,現在還小,你現在讓進娛樂圈,是不是不好?”
另外兩個兄弟頗為驚訝地看了他一眼。
沈在野奚落道:“景辭,你這是在心疼妹妹嗎?跟一起逛街后被攻略了?好upupup了?”
沈景辭:“?我才沒有攻略!”
沈安與不贊同:“未央又不是不看電視,看到了怎麼辦。”
焉厲行無語:“焉來意現在有多大的商機你不懂啊,到時候再說唄,焉子熙死了,未央還能以為這是你的孩子?”
沈安與沉片刻,沒有拒絕。
焉厲行沒個好氣:“就這麼定了,我下班就回去。”
說罷,他掛斷電話,來助理:“錢多多,你下班跟我回家一趟。”
錢多多登時神經繃,“焉總,我跟在您邊這麼多年,您總算是對我的心了嗎?!但我有喜歡的人了!我們兩個是不可能的!”
焉厲行:“?你之前不是看上了一個人胚子嗎?那個孩子是我的侄兒,我要把給你,你腦子在想什麼呢?!”
錢多多噎了噎,尷尬笑開:“您作這麼快,這就把這個小星領回家了?!我今天可還看到上了熱搜呢!”
隨便吧。
他可不興趣。
-
八點后——
焉厲行帶著錢多多前往湯臣小區。
錢多多難掩興:“馬上就需要見到我們的小網紅了,也不知道這個小姑娘好不好相,聽不聽話,我是不是可以為的經紀人啊?”
焉厲行開著車,冷笑一聲:“對,我直接就讓你為的經紀人,你就帶一個孩子就行了。”
錢多多開心點頭:“雖然我是第一次當經紀人,但是請您放心,我絕對不會有錯的。”
說著又想到了什麼:“說起來,這是您的侄,您的侄一直都住在孤兒院,這麼久見到,您不也得小小得興一下?”
焉厲行蹙起劍眉,心不爽。
興?
呵。
他慵懶開口:“我焉厲行就是死外邊,從這跳下去,看到那個孩子也絕對不會有一刻的心。”
說罷,他坐電梯前往樓層,進家門。
一直惴惴不安的焉來意聽到聲音咯噔一聲,直接從沙發上站起來,渾繃。
焉厲行邁著雙朝走來,遠遠見了,腳步一頓。
小意意咬住下,怯懦道:“舅舅好~”
焉厲行臉一變,腦子里的那弦唰地一下崩了。
這孩子怎麼這麼可?
比照片上還要好看!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那一天,陳若素突然被告知,她不叫陳若素,她叫林清妙,她不是23歲,是28歲,她不是連戀愛都沒談過的單身狗,她有一個青梅竹馬,從校園到婚紗的丈夫。 所有人都以為林清妙在三年前那場意外中喪生,屬於林清妙的世界裡再也沒有這個人,就連她曾經最愛的蔣千俞也在她離開不到半年就和別人在一起了。 林清妙以為她對蔣千俞來說是獨一無二的,他們從小就認識,他的性格是出了名的清冷難接近,可只要她一笑他就什麼都答應她。 直到後來她才知道,沒有什麼是獨一無二的,只需要離開半年,他就可以迅速找到下家,他的溫柔和寵愛也可以分給別的女人。 ** 於貞知道,她能得到蔣千俞的寵愛,在屬於林清妙的圈子裡混得如魚得水,是因為長了一張和林清妙極為相似的臉。 林清妙是蔣千俞的白月光。 不過,她不在意,她喜歡男人藏在清冷表面下的溫柔,她更喜歡在蔣千俞的庇佑下,人生一路開掛的感覺。 於貞本以為她的人生會繼續一路開掛走下去,想要什麼有什麼,直到那一天過世多年的林清妙突然回來了。 林清妙一回來,一向內斂沉穩的蔣千俞徹底瘋了。 ** 在林清妙印像中,許硯柏是個桀驁不馴的少年,脾氣暴躁難相處,她和他認識但不熟,在她的人生中,他就是一個如過客一般的存在,連個背景板都不算。 她從沒想過這個眼高於頂的傢伙一直在暗戀她。 也從未想過所有人都以為她死了,徹底放棄她的時候只有他一直堅持不懈尋找她,三年如一日,熬過重重苦難,直到將她找回來。 *男主是個心機綠茶男。 *虐前夫
【女主先婚後愛 男主暗戀成真 前任追妻火葬場 細水長流日常甜寵 雙潔】【溫婉美人作曲家vs深情心機商圈權貴】, 南初愛了陸肆六年,卻在領證當天親眼見證陸肆和別人床上調笑:“一個孤女,她不配。”南初輕笑,髒了的垃圾,她不要了,分手拉黑一條龍,她卻陰差陽錯和京圈高冷大佬商凜領了證。世人皆知,商凜薄情寡欲,如禁欲佛子,高不可攀,無人敢染指。南初也不敢,婚後她日日電子木魚,謹守道德底線,力求相敬如賓。直到對她棄之如敝履的陸肆跪求她再給他一次機會,她被稱為薄情寡欲的商先生扼住後頸,困於懷中,男人聲色低微,目光瀲灩,“初初,請要我。”自此,矜貴冷漠佛子的男人,卻在每天夜裏哄著她,抱著她,甚至將她抵在牆角……後來,圈裏都在傳商凜為了南初走下神壇,唯有商凜知道,她才是他的神明,是他瘋魔人生的唯一月亮。
酒桌上,不知誰提了一嘴:“聽說夜濃回來了!” 沈屹驍手裏的紅酒微微一晃。 有人起鬨:“想當初咱們沈總和夜濃,那可是轟動一時啊!” 大學時,沈屹驍和夜濃談了一場轟動全城的戀愛。 沈家是頂級豪門,而夜濃除了有一張頂級的臉蛋之外,一無所有。 所有人都認爲她纔是被拋棄的那一個,卻不知,那晚的宿舍樓後,最能藏污納垢的陰影裏,沈屹驍把她吻到近乎窒息,最後卑微求她:能不能不走? 可她還是走了,頭也不回。 * 夜濃隨公司回京開疆闢土。新接的項目,面對甲方各種刁難,夜濃不得不親自出面。 夕陽下沉,夜濃在那間過百平的辦公室裏見到了沈屹驍。 他站在霞光粼粼的落地窗前,臉色沉,聲音冷:“好久不見,夜小姐,別來無恙吧?” 當年在他的庇護下,她驕傲、一身硬骨,但時過境遷。 以爲她會服軟,沒想到許久之後只等來一句:謝沈總掛念,我很好。 沈屹驍一步步走過來,影子蓋住她:“夜濃,被你玩了六年,求我一聲,怎麼了?” 可惜,最後服軟、求饒的人還是他,永遠是他。 那夜,書桌上的文件掉落一地,沈屹驍認命吻在她脣角:“夜濃,我上輩子是做了什麼惡,這輩子要被你這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