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歡睜著發紅的杏眼,迷茫的抬起頭,才看清眼前人是誰,正要手,就看見了同福后面跟著的沈鶴之,瞬間出的小手又了回去。
雖然很喜歡這個小兔子,但還記得方才被兇的事,長卷的睫上還掛著星星點點的淚,不管同福怎麼往前遞,都不敢。
“不想要,那便丟了。”
直到另外一只骨節分明的手徑直要將布偶走,才顧不上哭,手忙腳的將小兔子地抱在了懷里。
雖然等秦歡再抬頭時,沈鶴之已經面如常的坐到了案桌旁,但卻看得真切,方才是舅舅。
轉了轉小腦子才反應過來,原來這是舅舅給的布偶。
秦歡低頭看看兔子,又抬頭看看沈鶴之,之前所有的難過和委屈,在這一刻突然消失了,也不覺得舅舅很兇了。
不僅把兔子抱在手上左右的把玩,還沖著沈鶴之咧了個笑。
小姑娘的笑最是純澈,尤其是的兩頰還有淺淺的酒窩,帶了些憨,像在以此表達的歡喜。
誰都沒辦法忽視這樣純粹的喜悅,就連沈鶴之也幾不可見的揚了揚角。
秦歡不哭了,乖乖的坐在床沿玩著布偶,沒過多久婢便端著晚膳進來了。
的眼睛尖一眼就瞧見了,邊抱著懷里的小兔子往后退了退,邊的看著不遠的沈鶴之。
還記得方才舅舅是如何的生氣,但真的不想吃,怕看見紅紅的粥,又怕舅舅會兇,要是可以躲進被子里藏起來,什麼都看不見那就好了。
秦歡著腦袋在等,等沈鶴之喊過去,像方才那樣呵斥,讓吃飯,可等啊等,一直沒聽見有人喊。
好奇的長脖子去探,卻看見沈鶴之正在筷子,燭火的熒像是在他的臉上罩上了一層朦朧的紗,讓他看上去冷厲的眉眼多了些許和。
這讓秦歡突然覺得,舅舅還是和記憶里的一樣,一樣的溫。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總覺得舅舅碗里的東西格外的香,啊,是最喜歡的蛋羹!
秦歡直勾勾的盯著那碗蒸的黃澄澄的蛋羹,眼睛都亮了,饞的吞了吞口水,等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不控制的落地走了過去。
扯了扯沈鶴之的袖,才見他慢條斯理的轉過,明知故問的看著道:“想吃?”
秦歡哪懂大人彎彎繞繞的心思,只能順著自己的想法,用力的點了點頭,無聲的道,想。
“吃可以,但在吃之前得先定好規矩,以后每日都得按時用飯,也不許挑食,不然再都只能忍著。”
秦歡眨了兩下眼睛,努力的思考著他的話,嘟著看上去有些苦惱,但最后還是咕咕的小肚子為做了決定,乖乖的點了頭。
沈鶴之這才滿意的讓人將準備好的碗筷拿上來。
是真的了,剛坐穩便急著手去拿碗筷,往里送的作也很快,腦袋一低一低的,瞬間就把兩頰吃得鼓鼓的,就像是吃了魚兒的小貓,可極了。
秦歡在埋頭苦吃,自然也就沒發現,沈鶴之的筷子擱下后,再未抬起過。
看著秦歡用完晚膳喝完藥,沈鶴之才滿意的起離開。
等回到房間,立刻就有侯著的親信上前,向他稟告事宜,一直等他理完手頭事,閉眼休息,同福才有時間為他換上新茶。
想起方才的事,同福忍不住的奉承道:“還是殿下有主意,小小姐總算是肯吃東西了。”
“秦歡之前也是如此?”
“倒也不全是,小小姐之前都很乖,不哭也不鬧,喂什麼都吃只是吃了便吐。許是記得您,與您親近才敢委屈撒。”
沈鶴之淡淡的嗯了聲,倏地睜開了眼,“拿我的令牌先行進京,將秦家遇難之事告知秦逢德,讓他準備好過幾日出城接秦歡回去。”
同福明顯的愣了下,殿下這是要送小小姐走?
第3章 哭腔的聲音在喊他:“舅舅……
先前沈鶴之便提起過此事,但這兩日趕路便把此事給擱下了,同福還以為他改變了主意,沒想到還是要把人送走。
這位秦逢德秦大人是翰林院大學士,本是五品小在朝中并不打眼,但他個赫赫有名的胞弟名為秦逢儀,是本朝開國以來最為年輕的閣輔臣。
十六歲時連中三元,二十歲便已閣為輔臣,因兄長的關系,朝臣皆喚他小秦大人。
小秦大人師從首輔嚴大人,學識淵博有經世之才。可惜嚴首輔貶所牽連,早早便辭歸家,未免此事牽累父兄,更與家中斷絕了關系,帶著妻子離開了京城。
自那之后,沒人知道秦逢儀的下落,漸漸地關于這位小秦大人的故事也都了傳奇談。
而當年救了太子,如今慘遭不測的便是那位秦逢儀秦大人。
秦家遭難留下孤,將送去嫡親的伯父家,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可從方才來看秦歡明顯很依賴太子,這般將人送走,真的能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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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在即,沈鶴之作為太子,定然是要趕在這之前回宮的,眾人在驛館休整了一夜,隔日清早便重新啟程返京。
除了夜里休整,白天皆是馬不停蹄的趕路。
也正因趕路,大多的時間都在馬車上度過,沈鶴之不得不時刻看著秦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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