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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給你!討債鬼!
在答應去下鄉之前,沈玉是找過原主談過,只要原主同意下鄉,那就給三十塊錢的好費。記住本站域名
這錢是哪裡來的可想而知,說什麼公平對待,私底下還不是各有各的對待。
一聽這話沈玉就不高興了,「憑什麼?你都要我的外套了,那可是新的!現在還想要錢,你想什麼呢?」
那件服只是試穿過,本沒穿出去呢,想到這件服都心疼。
現在又來要錢,想什麼事呢。
沈曼也不生氣,笑著說道:「你信不信我自己去知青辦,跟他們說清楚,是你報名的。我相信他們會願意糾正的,你說對嗎?」
報名的不是本人,去說也是可以的。就是人家願不願意糾正就不知道了,但這樣說肯定會有用。
果然,沈玉臉都變了,瞪著面前的人說道:「沈曼,我還真是小瞧你了,沒想到你居然這麼厚無恥。原來你就是裝的,現在我才看清你的真面目!」
「現在也不晚啊。」沈曼似笑非笑的看著,「你到底同不同意吧,給個痛快話!」
反正大家都要分道揚鑣了,誰怕誰啊?
這時候再不著要點好,以後可就沒機會了。估計這沈家也是想把甩掉,什麼回城,就是有機會,也不可能給辦的?
這都是明擺著的事兒!
沈玉咬著牙看著對面的人,心裡恨的不行,但還真拿沈曼沒辦法。
要不是為了留在城裡,才不會跟沈曼這麼好說話。
想了想,深吸一口氣,說道:「你背過去,我給你拿錢!」
三十塊錢,就當餵狗了!
聞言沈曼冷笑一聲,然後背對。至於錢放在哪裡,心裡清楚,之前原主無意間發現過。
不過沈曼沒有錢的習慣,就算這一家子都無無義,也不會去拿一分錢。
這不是傻,是三觀問題。是的就可以,不是的也不會惦記。
而這三十塊錢是當初沈玉答應的,理所應當該拿的。
「給你!討債鬼!」沈玉沒好氣的說了一句,把錢拍在桌上就走了。
臨走前還不忘諷刺一句,「趕收拾包袱滾蛋得了!」
對於這些貧的話,沈曼本不會搭理,打仗有用的話,誰也不用出去努力了。
躺在家裡叭叭幾句就行了,還用得著上班生活!
錢到手了,又去把原主的私房錢拿出來。
從私房錢就能看出來兩姐妹的差距了,沈玉大方出手就是三十塊,這小手絹裡面包著二十塊錢,就是全部家當了。
人比人氣死人啊……
錢都放進空間,那裡是最保險的地方,環顧四周看到那些高中課本,想了想也收進空間裡面了。
等走了別人發現書都沒了,估計也不會在意。
反正是不重視的那一個,怎樣都不會有人惦記的吧。
因為明天就是出發的日子,所以沈曼提前就把東西收拾了。
除了被子以外,就是一個行李箱,還有一個行李袋。
盆跟熱水壺裝在一個網兜裡面,咋不知道暖水壺會不會壞掉。
「小曼,出來吃飯了,今天蒸了二米飯,明天你就要出發了。」張梅神複雜的看著小兒,不過並沒有多說其他的話。
沈曼起出去吃飯,今天確實蒸了二米飯,菜是豬油燉的豆角。他們京城都蕓豆,也是家常菜。
家裡出了張梅就是沈曼沈玉,其他人都在上班,吃飯也是去食堂吃。
回家裡吃也一樣,不過耽誤時間,大家都選擇在單位食堂,吃完休息一下就繼續上班了。
沈玉看著對面的人翻了個白眼,吃著飯也不開心。瞎了三十塊錢,又賠了一件服,想想都覺得心疼!
但也沒別的辦法,誰讓下鄉是自己不願意去的。一聽到天天要去幹活,才不要去呢。
沈曼自顧自的吃著飯菜,這時候的菜都特別好,沒有化農藥,菜香特別濃郁。
後世那些菜一點味道都沒有,吃飯都不吃,大家都喜歡重口味的外賣。
吃過飯直接回屋了,什麼收拾桌子刷碗,那都是原主願意幹的事,才不干。
見這個態度,沈玉生氣了,「媽你看,都不幫你洗碗了。」
這話說的,好像幫忙洗過一樣。
聞言張梅回道:「沒事,我自己就能洗。」
屋裡的沈曼都聽到了,不過卻沒有生氣,從原主的記憶里看,張梅就是個攪屎。
這話不是埋汰,總是跟原主說家裡不容易之類的,懂點事。
然後對於下鄉的事,任由沈玉去欺負沈曼,讓同意。 (5,0);
幸好自己的決定是正確的,在這個家裡待著,整天都在戰鬥,很沒意思。
等去了鄉下,雖然辛苦一些,但好日子也快到了。無憂無慮沒人認識,這多好啊。
沈曼這麼想著,然後穿上服背著包就準備出門了。
「你幹什麼去!」沈玉坐在椅子上盯著,眼裡可沒有把對方當妹妹看的意思。
聞言沈曼看了一眼,說道:「你要是不想去下鄉,就別找彆扭。」
說完也不顧後的人怎麼想,直接就走了。
反正明天就出發下鄉,也不怕被人察覺不對勁。就算是察覺了又怎麼樣?
被頂替下鄉的,心裡有委屈所以變了格是很正常的。泥人還有三分脾氣呢,更何況是人了。
果然,被這麼一嗆,沈玉是千言萬語也說不出口。
看到人出去了,這才說道:「哼,就這臭脾氣,下鄉也是被欺負的!甭得意!」
出門後,沈曼辨別一下方向,然後去站點等車,坐上車去了城中心。
這邊商店很多,雖說自己沒有票,但看看總行吧!
空間裡那麼多的商品,總要有個理由拿出來才行。不然豈不是白白浪費,或者被人發現了。
漫無目的的閒逛,看看櫃檯里的東西,一點沒有購買的。
沒有票只能幹瞪眼,想買什麼都買不到。
逛了一大圈,沈曼沒有發現傳說中的夜(黑)市。本想著用自己的大米換點糧票跟錢,看來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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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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