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天也經常下雨。
秦詩很積極地見心理醫生。
從辦公室出來,還笑著和醫生打招呼,轉過來就看到孟回穿著白大褂往這邊走。
孟回看到便揚了一下眉,“秦小姐。”
“孟醫生。”秦詩也回應了。
孟回看了眼辦公室,“走了?”
“嗯。”
“有段時間沒見你了,看起來比起上一次見面氣好很多。”孟回掃了眼秦詩,現在的秦詩看起來更健康一些。
秦詩笑了笑,“是吧。”
“一會兒沈閱要來,一起吃個飯吧。”孟回看了眼手表,“我請。”
秦詩心里是頓了一下的,表面卻是很淡定,“謝謝你的好意了,我怕沈總不愿意跟我一起吃飯。”
“我請朋友吃飯,不需要他愿意。”孟回問,“要不要一起?”
“不了。”秦詩笑著拒絕,“我約了朋友。”
孟回是有些意外的。
之前可是逮著沈閱就不肯放手的,這才多久,就對沈閱沒興趣了?
果然是替,這說沒興趣就沒興趣了。
難不,原主回來了?
孟回心里已經轉了好幾道彎,人家拒絕總不能強求。
“那行。改天有空再約。”
“好。”
秦詩笑著離開,孟回扶了一下眼鏡,等看不見秦詩了,他才轉走了。
忙完了之后孟回去找沈閱,一見面孟回就說秦詩已經拋棄他了。
沈閱聽了這話臉都冷了幾分,“麻煩你好好說話。什麼拋棄我了?我跟什麼事也沒有。”
“你不是一直擔心是找的替嗎?這才多久,人家說不要你就不要你了。這不拋棄什麼?”孟回給他倒著茶水,“今天看的狀態好很多了。我猜測之前纏著你,是真的病了。現在病好了,就不需要你了。”
沈閱睨著他,“你說完沒?”
“說完了。”孟回喝著茶,“話說你跟林立慧現在是怎麼回事?是來找你復合的吧。你同意了?”
“沒有。”
沈閱還是上一次在商場那里見到秦詩,之后就再也沒有見過了。
或許正如孟回所說,的前任可能回來了。
不過都跟他無關,他落得清靜。
“林立慧跑這里來,是為了你吧。”孟回一副看的模樣,“這是來求和的。”
“你這麼好奇,要不你去問問?”沈閱白了他一眼。
孟回在菜上來后夾了一筷子,“用不著問,就是那個意思。要不然大老遠跑這里來干什麼?”
沈閱沒說話。
“以前的對你答不理,現在的你讓高攀不起。”孟回笑著說:“我就喜歡這種爽文。”
“神經病。”
孟回盯著他笑,“其實你心里對還是余未了吧。畢竟談了兩年,見過家長。要不是家里人不同意,你們怕是已經結婚生子了。”
沈閱吃著菜,“你話太多了。”
“我的酒總得用你的故事來下吧。”孟回舉起了茶杯,“以茶代酒。”
“病。”沈閱懶得搭理他。
男人不聊事業就聊人,不聊人就聊工作,總之,有話說。
孟回突然看向窗外,“喂,秦詩。”
沈閱看過去,果然看到了秦詩一個人撐著傘走在馬路上,穿著一條紅的子,撐著黑的傘,在雨中十分的顯眼。
這一次,沒有淋雨。
“看起來好孤獨啊。”孟回一臉心疼,“剛才在醫院還騙我說約了朋友。”
沈閱看著秦詩走在雨中,背影確實是很孤獨。
“要不,我一起?”孟回還是在征求沈閱的意見。
吃飯嘛,一桌子人肯定要和氣才行。
沈閱已經收回了眼神,“你跟很?”
“我不,你啊。”孟回意味深長,“你們可是親過的。”
沈閱的臉瞬間就黑了。
孟回得意,“不?再不就走了。”
“滾!”要不是在公共場合,沈閱能掀桌子。
孟回眼睜睜看著秦詩走遠,搖頭嘆了一聲,“不近人。還好及時止損,沒落你的圈套。”
……
秦詩打著傘,拿著手機在通電話,神淡漠,也沒有說幾句,就掛了。
走到一家面館,收了傘就進去點了二兩小面。
店里的人都會看一眼,長得好看,穿得張揚,與這個不怎麼華麗的店顯得格格不。
等面的時候,拿著手機在查航班信息。
面上了桌,也把票訂好了,放下手機,加了點醋,拌起了面。
一個人安安靜靜地吃著面,不時看著外面的雨。
最近的雨下得很頻繁,人都要下霉了。
吃完了面走出面館,撐起傘的那一刻,看到了一輛車從前面急馳而來,打著雙閃穩穩地停在了面前。
車窗落下,秦詩看到車里的男人,有點意外,隨即笑了一下。
和沈閱不是仇人,而且也是先招惹的對方,人家都停在面前了,可不能視而不見了。
“上車。”沈閱喊了一句。
秦詩也不矯,撐著傘走過去,打開車門才收了傘。
坐進去后,沒立刻系安全帶,只是偏頭看他,“有事找我?”
“送你。”沈閱握著方向盤,看著前面。
秦詩又是一怔,隨即笑道:“你不怕我纏著你?”
沈閱皺起了眉頭,“要不要送?”
“謝謝。”秦詩系好安全帶,“麻煩你了。”
沈閱沒說話,在系好安全帶就把車開出去了。
一路上,秦詩角都微微上揚著,不時看向沈閱,上一次的肩而過,還以為他們再也不會有接了。
畢竟,他不喜歡見。
“今天沒和你朋友一起?”秦詩覺得需要找點話聊,要不然這氣氛太怪異了。
沈閱淡淡地瞥了一眼,“沒別的話就別找話。”
秦詩張了張,又趕閉上。
這是個不能聊的話題啊。
“我只是怕我坐在你車上被你朋友發現了不好。”秦詩可不是裝模作樣,是真的這麼想的。
是喜歡沈閱,但是并不希給別人造不必要的困擾。
沈閱的心就跟外面的雨一樣,有點煩躁。
他真的每一次跟這個人接后就瞬間后悔,當下接近的時候完全就是憑著一子沖。
跟孟回分開后,他開著車出來倒也沒有想過找,只是在看到出來的那刻,他的手比腦子快。
秦詩于他而言,有種很奇怪的東西在牽引著他。
或許,就是因為那一次不顧一切地沖出來替他擋刀,在他心里留下了一些東西吧。
“沒有朋友。”沈閱終究還是說了。
秦詩微怔,“你沒跟你前友和好呀。”
沈閱沉著臉,“你從哪里看出來我要和和好?”
“你們不是一起逛商場嗎?”
“那天逛商場的又不止一個的,難道都是我朋友?”
“……”
這個話聽起來,怪怪的。
秦詩抿了一下,“不是朋友就好,我怕給你添麻煩。”
“呵。”沈閱一聲冷笑,懶得說沒給他麻煩。
秦詩著他,“你這是什麼表?”
“你前任回來了?”沈閱反問。
她是個不為世人知曉的啞巴,二十歲被自己的親哥哥設計送人,二十一歲生下他的兒子,三年夫妻,時間不長不短,亦沒有讓他承認過她這個傅太太。溫柔美麗的家教老師,美艷不可方物的當紅明星,溫婉大方的社交名媛……他身邊的女人多如過江之鯽。終于,她不堪重負,落下離婚協議遠走他鄉,什麼都不要……又過三年再重逢,他把她關在車內......“蘇湘,六年前你滿腹心機的爬上我的床,又滿腹心機的生下我的兒子,你不說一聲,拋夫棄子,這個世界上沒有比你更狠更毒的女人了!”
五年前,顧千苒假死逃離。五年后,帶著兩個縮小版的大佬強勢回歸!酒店套房內,以為是特殊服務,不料是霸總前夫!前夫模樣比以前更帥,氣場比以前更強。眼神卻前所未有的熾熱和偏執!“偷心就算了,還偷我的種……”霍凜冷嗤。“大的加小的,統統抱回家!”
生日當天,她被包婚姻嫁給了一個垂死之人。她摸了摸丈夫的臉,滑膩如脂的手感不要太好。這樣的美男子要是死了實在太可惜,于是,她趁著他還有口氣直接把他大變活人。從此,本著生是她的人,死是她的鬼的原則,她遇渣他幫她虐渣,她惹桃花他狠掐桃花。終于有一天,她忍無可忍,“墨少,你太閑了吧。”墨少隨手關燈,“老婆,努力生寶寶就不閑了……”
高月明無父無母,卻是京大唯一的保送生。上一世如此,這一世也是如此。上一世她慘死于一場陰謀中,死后她才發覺有一個男人愛她愛得卑微!重活一世,她不止要打臉賤女,學會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