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餐廳出來回到住,程織歲窩在床上,仰面著天花板,仿佛還沒清醒似的,腦海中全是昨夜的場景。
昨晚和梁柚原本約好在酒吧散心,誰曾想那小妮子臨時有事不開,放了鴿子。
往常遇見這種況,肯定轉就走,絕不多留,可昨夜不知怎麼的,鬼迷心竅就想多喝幾杯。
有些緣分是上天冥冥注定的,可昨夜那一出,卻覺得是一場孽緣。
看到人群中那抹修長拔的影,在一片燈紅酒綠中格外突出,即使是個側,就能秒殺一切好存在,所到之,自帶聚效果。
畫面仿佛被靜止了一般,愣了三秒,一度以為是自己花了眼,可那張難以泯于眾人的廓,又不可能是看錯。
五年沒見的人,怎麼會出現在這兒?
不知是不是因為酒的緣故,面部燒紅,隨手端起桌邊的伏特加高腳杯灌了進去,在本就微醺的狀態下添了一把火,再抬起頭來,已不見那道影。
果然是喝醉了酒眼花了。
恰巧這個時候有個年輕男子過來搭訕,“,一個人?酒量不錯呀,我的朋友們想請你過去喝兩杯,能不能賞個臉?”
“不能。”
這不是今晚拒絕的第一波人了。
從小到大,憑借自己這張臉,招惹的是非不,對這種事早就見怪不怪了,理起來更是得心應手。
“別呀,我兄弟們都看著,給個面子吧,嗯?”說著,男子抬著下掃向旁邊那個卡座的朋友們。
你有沒有面子跟我有什麼關系?
此刻,程織歲已經有點上頭,看著即將過來的那只手,皺起眉,眼看就要發飆,可想想還是忍住了。
“抱歉,我這人警惕意識很強,手機里添加了急聯系人和自報警,拿過散打證書,包里有防狼噴霧和甩,最最重要的是,我男朋友跟我一起來的,只是臨時離開一會兒,這樣的況,你確定還要請我喝酒?”
的眼睛黑亮水潤,眼神韌堅定,一番話從里吐出連個磕都不帶打。
男子愣了愣,從小姑娘澄澈漂亮的眼眸里辨別口中話的真偽。
程織歲也不催促,就這麼毫不畏懼的與之對視,順帶還瞥了眼不遠亮著紅點的攝像頭。
男子還說點什麼,卻看到從后面繞出一只修長的手掌按在吧臺上,一道暗影順著燈落下來,挨著程織歲的高腳椅靠住,高大的影將整個人籠罩。
“說了不喝,你是沒長耳朵還是聽不懂人話?”
淡漠低啞的嗓音懶懶散散,拽勁十足,自帶一BGM的強大氣場。
程織歲在聽到這聲音后,心跳一滯,大腦短暫宕機。
小心翼翼的順著明晰腕骨上黑的機械表盤往上瞧,果不其然的瞧見那張驚為天人的帥臉。
黑的襯衫妥帖的穿在上,袖子卻隨意的擼到手肘,出瘦的手臂,領口還解開了兩個扣,些許的放不羈。
我叫蘭月,他叫魏清風。還在娘胎時,長輩就給我們倆訂了娃娃親。我懂事起就知道,自己是魏清風未來的老婆。于是,我把他當作我的神明,用盡所有的力氣聽他的話、對他好。可那一年,他牽著另一位女孩來到我身邊,他看著女孩的目光又柔又甜,他說,“這是我女朋友,叫她嫂子。 ”
“我喜歡他的名字。我喜我生,獨丁斯時。 ”高中同學結婚,那天在朋友家里辦同學聚會。不知怎的,聊起學生時代做過的又傻又浪漫,又不為人知的事。輪到夏漓,她說,“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濟私,在廣播台給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歡的歌手。”有人問“他”是誰,夏漓笑笑不肯說。 中途她去洗手間,與旁邊房間裡走出來的一人迎面撞上。是晏斯時。晏斯時低頭看她,目光極深,“原來是你。”從楚城到南城,從南城到北城,從北城到洛杉磯。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晝夜,一萬公里。不過你不必知道,因為我就要忘記你了。畢業六年還是會夢見他。那時候最討厭地理,但是當了兩年的地理課代表。因為去文科組辦公室會經過他的教室。抱著一摞書,心裡又沉又輕盈,像怀揣一個巨大的秘密。後來穿梭在辦公園區的灰色的寫字樓間,時常想起往事。我不會再有那樣純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歲,在那個少年到來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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