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喜得新人黎雨初挑眉:「哦?你把那丫頭帶來我瞧瞧。」
管家去了,很快帶了個進來,暉兒瞧見,喜道:「娘親,不是下午那個小賊姐姐嗎?」
黎雨初仔細去瞧,還真是。
這丫頭稍微梳洗了一番,頭髮梳了個整齊,臉上洗了個乾淨,服也換了件乾淨的。
這麼瞧去,倒是個眉清目秀的機靈丫頭。
「你怎麼知道我住的?」黎雨初驚訝地問。
低頭回答:「我去和仁堂藥鋪問了,得知您是城西黎員外家的大小姐,這便找來了。」
「你既安葬了你爹,還來找我做什麼?」
俯,將頭磕到地上:「大小姐,是您給錢讓我安葬了我爹,您就是我的大恩人,我做牛做馬都要報答您的大恩大德!」
黎雨初正想說「不必」,轉頭看見旁邊的春蘭,心中一。
在府中再找丫頭,也不能保證那個丫頭不是王淑珍的人,不如找個外頭的。這個丫頭看著機靈,還過的大恩,想必可用。
這樣想著便笑道:「我想你也沒地方可去了,那就給我做個丫鬟伺候我吧?月銀自然是不了你的,做得好,日後我再給你找個好人家嫁了。」
丫頭聞言大喜,連連磕頭:「謝黎大小姐!」
黎雨初讓暉兒將拉起,上下打量一番問:「你什麼名字。」
「我萱兒。」丫頭脆生生應。
黎雨初笑,對春蘭招手:「春蘭,日後就讓萱兒和你一起照顧我吧,你的手傷著,這幾日多歇著就是。」
春蘭臉喜,低頭應:「謝大小姐恤。」
黎雨初囑咐春蘭:「你去管家那拿床新的被褥來,晚上就在西廂房架個床,你和萱兒一個屋睡。」
春蘭應聲去了。
黎雨初把下午買的葯給了萱兒:「你在小廚房把葯煎好,送到竹苑老爺那去,看著他喝了,這中間別經別人的手。」
萱兒點頭:「好的,小姐。」拿著葯去了。
下去之後,暉兒拉住黎雨初的手道:「娘親,暉兒發現件事。」
「什麼事?」黎雨初好奇地問。
這孩子的觀察力非常強,所以經常發現些黎雨初不注意的事,對他發現的事非常興趣。
「我發現春蘭發間了個簪子,跟下午爹手裡拿的簪子一模一樣。」暉兒認真道。
黎雨初挑起眉來:「是嗎?」
「絕對沒錯,一會春蘭來了,娘可以仔細瞧瞧。」暉兒十分篤定地回答。
過了會,春蘭進來回稟:「大小姐,床和被褥都已經收拾妥當了。」
「嗯,你去燒點水,我要給小爺洗洗。」黎雨初囑咐。
春蘭轉離開的時候,黎雨初細瞧發間,果然看見發間有個簪子。
這發簪得十分巧妙,在髮髻之,若不仔細瞧,還真注意不到。
但見那發簪頭上一個明晃晃的珍珠,可不就是下午陳來手裡拿的那一嗎?
黎雨初心中冷笑,都說兔子不吃窩邊草,這陳來竟連窩邊草都吃起來了,連個兔子都不如啊。
前世的鶯鶯為了得到太子欽容,使儘手段,落得個又蠢又毒的壞名聲。 當她真的成為太子妃後,才發現那位溫雅謙和的太子並不如她想象的那般溫柔,她後悔了,卻也逃不掉了。 金殿被鎖數年時間,重生的鶯鶯變了。 她變得嬌弱乖巧、惹人喜愛,這一世,她隻想避開太子當個好人。 隻是她重生的時機不太好, 那一天,她剛好囂張調戲完還是美少年的欽容。 * 【前世又蠢又毒的鶯鶯】:美人哥哥你真好看,跟著我,我讓我爹爹哥哥助你登皇位,不然我就讓你一無所有,關入我的小黑屋日日隻能愛我。 【重生後膽小乖巧的鶯鶯】:太、太子哥哥我好乖好聽話,不要讓我嫁給你好不好,鶯鶯真的不喜歡你了。 皇城人都再傳,那個囂張惡毒的顧鶯鶯落水後性情大變,一朵食人花變成了軟萌小白兔。 曾被她調戲過、極度厭惡她的公子哥們:……忽然有點喜歡。 我上輩子犯過最大的錯,就是不應該對太子強取豪奪。 天降懲罰,於是這些事全都反彈到我的身上。 如果上天肯再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願意做個好人,遠離欽容。 -------鶯鶯。 被拔光刺的嬌軟顏狗太子妃X白切黑的溫柔美人太子哥哥 【*前排提醒】 1.不洗白,女主前世真又蠢又毒皇城惡霸,殺過人的哦。重生後才改過自新努力行善。 2.女主前生今世都非正常向惡人與好人,內有原因。 3.男主溫柔好脾氣但非好人,又狠又殘忍。
HE! HE! 日更,入V後日六。 既然有人強烈提了,那就避雷:血型文,女主攻分化後會有丁丁。 江軼長到十六歲,忽然覺醒自己是個穿書的,還是穿進了一本不可描述的小說里。 這本書的女主受,就是她便宜媽媽現女友的女兒——江似霰。 而她就是江似霰的短命白月光。 她要是被江似霰看上,按照劇情,妥妥早日歸西。 為了茍命,江軼決定:我! 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拒絕早戀,成就輝煌! 我是絕對不會為了談戀愛搭上小命的! 珍愛生命,遠離江似霰從此成了江軼的人生教條。 但我們知道,人類的本質是真香,所以之後——江軼:我太傻了,真的。 早知道會有那麼一天,我絕對不會浪費那麼多時間在隱藏自己心意的事情上面。 我應該每一天都很認真的對你說「我愛你」 ,陪伴你渡過每一個難熬的發情期,永遠不會離開你。 ——大概是:行事囂張街頭小霸王x端莊典雅豪門繼承人。 江軼路子很野,會打爆別人狗頭的那種。 立意: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