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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之軍工為王》第一百五十九章 及時救援

 “哈哈,孫子,果然打起來了!”李云龍興了一馬鞭,大聲地喊道:“沖,沖,沖進李家鎮,將所有的晉綏軍都給老子繳了械!”

 一名名的騎兵,兩夾著戰馬,向前沖進去,孫德勝出馬刀,沖在了最前面,騎兵連,進攻!

 風從耳朵邊吹過,那種作為騎兵的榮耀,又進了腦海里。

 田佑樹中佐坐在一棵樹下,正在用刺刀挑開了一盒罐頭,作為騎兵,他們的力消耗是很大的,所以伙食也相當好,現在,挑開了罐頭,割開了一塊,用刺刀扎著,放進里。

 “不錯,不錯,是我悉的家鄉的味道。”田佑樹說道。

 就在剛剛準備吃第二口的時候,突然,遠傳來了槍聲,由于距離太遠,到他這里的時候,已經不是特別的清晰了,但是,聽到這個聲音,他還是下意識地反應了過來,不好,出事了!

 “部隊,所有部隊,立刻集合!”田佑村向著手下喊道,很快,一名名的騎兵就已經翻上馬,向著目標猛撲過去!

 “轟!”后墻被炸開了,在塵埃之中,一的沖鋒槍,向外出猛烈的子彈,打開了一個缺口,眼看就要沖出來了。

 “快,快,把迫擊炮擺出來!”錢伯鈞向著手下喊道。

 被他抓住的炮兵臉上帶著焦慮:“可是,可是,他是團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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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媽的!”錢伯鈞此時的眼睛里,滿是怒火,他發現自己錯了,自己錯的太離譜了!

 在這個年代里,軍閥混戰,自己當了一個部隊的長,就有能力拉著這個部隊,想去哪里去哪里,手下的人,都得無條件服從,這原本是錢伯鈞的想法,一個老軍閥的想法,他既然是一營的營長,就應該能夠輕松地帶走整個營的!

 如果只有他一個桿司令,那他去了鬼子那邊,又能給他什麼好?錢伯鈞是深知這一點的。

 如果一營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況下,被帶到了鬼子那邊,下面的士兵也是沒辦法,只能是跟著了,但是現在不同,楚云飛來了!

 楚云飛是個人,人家是真心帶兵打仗的,五千多人的隊伍,按說不用說一個旅了,當個師長都行,人家也不在乎職,樂呵呵地當著自己的團長,同時,還不吃空餉,喝兵,在這個時代,簡直就是個異類!

 同時,也正是如此,導致了下層的兵,對楚云飛都是相當的認同的。可能排長連長這些人,會跟著錢伯鈞,但是那些一線的士兵,還是跟著楚云飛的!

 所以,現在他的手下指揮不了。

 如果把一營的全部人馬都拉過來,包圍了楚云飛,說不定,楚云飛大喊一聲,一營的人,就該把他的心腹給反包圍了。

 怎麼辦?

 就在咬牙切齒的時候,地面傳來了震,這是悉的騎兵沖鋒的靜,錢伯鈞頓時心中一喜,好啊!皇軍的騎兵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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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皇軍的騎兵來了,那就有轉機了!而且,楚云飛是死在皇軍手里的,那比死在自己手里要好!

 “楚云飛,你死期到了,皇軍的騎兵已經來了!”錢伯鈞又高興起來。

 話音剛落,就聽到一個慌慌張張的聲音:“報告營座,外面,來了很多八路軍!八路軍的騎兵,把咱們給包圍了,還給繳了械。”

 什麼?八路軍的騎兵?聽到這話,錢伯鈞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八路軍,泥子,哪里來的騎兵?

 但是,就在猶豫之間,已經看到了巷口那邊一水的騎兵,正在沖擊過來,那練的控馬姿勢,那瀟灑的作,還有那明晃晃的馬刀,一看就是銳,只有皇軍的騎兵才能做到的,但是,再看看馬背上的騎兵的軍服,卻是八路軍!

 不好了!

 三十六計,走為上!

 看到騎兵過來的一瞬間,錢伯鈞就做了打算,雖然整個營帶不走了,但是,他一個人也得先留下命來才行。

 搶過了自己的戰馬,錢伯鈞跳上了馬背,一溜煙地沖了出去。

 槍聲停下來的時候,楚云飛站在那里,拍了拍上的灰塵,然后重新戴上了一副潔白的手套,看著這支過來的騎兵部隊,眼神中帶著奇怪。

 “某乃晉綏軍三五八團團長,楚云飛。”看著那邊有人下馬過來,應該是個領頭的,楚云飛向對方打起來了招呼:“多謝貴方及時救援,楚某非常激,不知道閣下乃是哪一支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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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兄你好,我是李云龍。”李云龍笑呵呵地說道:“我們騎兵部隊,路過這里,發現楚兄被手下給包餃子了,順路過來解圍,唉,這年頭,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自己部隊的番號,是個,李云龍是不能說的,不過,把人家一個營的裝備給順走了,總得和人家說一句話,我那是迫不得已,不是為了救你嘛!

 “李兄?可否是八路軍新一團的團長?上次從鬼子的正面突圍,還一炮干掉了坂田聯隊長的那個李云龍?”楚云飛問道。

 李云龍這是第一次和楚云飛見面,沒想到對方還知道自己的名字,一下子就樂了:“沒錯,在八路軍,就老子一個李云龍。”

 想到在驢山游擊隊的時候,被那個張順編排了那麼久,現在算是學乖了,上來就說清楚,八路軍,就一個李云龍!

 自己的名頭,什麼時候這麼響了?可惜啊,早就不是團長了。

 “早聽說過李兄的大名,今日一見,果然不同凡響,大恩不言謝,等到日后必會相報,我楚云飛治兵無方,部下出了叛逆實在是沒有面子,還請借我一匹戰馬,讓我追上錢伯鈞這個漢,親手斃了他。”

 說完,指了指一旁的一名騎兵:“這位兄弟,借你的槍用一用。”

 業有專攻,剛剛應付大量的士兵,用來進行防戰,短兵相接,沖鋒槍是最好的選擇,不過,如果追上去,干掉叛徒,那沖鋒槍就不合適了,沖鋒槍用的是手槍彈,雖然速快,但是程不遠,而且不能確狙殺。

 對方的手里,清一的鬼子的44式騎步槍,這種步槍的制造工藝湛,別看槍管短,度甚至超過了三八大蓋,用它來干掉錢伯鈞,是最好的了。

 “楚兄,這點小事,還用勞你大駕,我派個人追過去就行了。”李云龍說道,無比的親熱。

 “多謝李兄意,我楚云飛,是要面子的人,可不能讓別人幫我清理門戶。”楚云飛說著,就打算跳上馬。

 但是,就在這時,孫銘卻趕走了過來,臉無比的難看:“團座,外面發現大隊的鬼子騎兵!我們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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