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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自有顏如聿》第135章 立判高下

法庭里坐滿了人,隨著他的踏,所有人的視線都落在他上,只見他只走到原告席落下,后空無一人。

旁聽席里都是專程趕來旁聽這個案子的民眾,黑路人都有,還有記者,原先宋黎宇放出消息會出席庭審,外界也猜測他是想借庭審博關注,今天一定會出現,這會兒沒見著人,旁聽席里頓時有了小小的

這時,被告律師起道:“審判長,原告和原告代理人遲到庭審,應當按照撤訴理。”

秦聿聞言抬頭看,有條不紊道:“按照我國《民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判規則》規定,原告遲到超過十五分鐘以上,審判長才會宣告延期或是撤訴。”他看了下時間,“我遲到了大概一分鐘,很抱歉,沒讓你達期待。”

被告律師臉微微一僵。

原告因無故遲到而撤訴是最想看到的結果,剛才法已經要宣布了的,就差那麼一會兒,秦聿就來了。

而且不是很想對上秦聿,這個律師太有名,實力太強,雖然不至于畏懼,但上他會很麻煩。

秦聿說罷沒給留一個眼神,轉而看向朱瑋霖,“我方并非無故遲到,請審判長允許我陳述理由。”

朱瑋霖放下法槌,“請你陳述理由。”

“剛才我和原告在法院外面遇到一伙有組織的,攜帶大量對原告有侮辱的人群,這群人與幾個試圖勸阻他們的未年人發生沖突,其中一個孩差點被當眾,原告為了救這個孩,遭遇了不明人士攻擊,現在無法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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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再次

其實他們進來的時候也看到了那群人,甚至旁聽席里也有黑,他們就是想來看宋黎宇倒霉的,但是沒有想到后來還有宋黎宇的出現,還與那些人發生了沖突,更沒想到宋黎宇會而出。

有組織、侮辱、毆打猥年人、還是在法院門口鬧事,這簡直就是一群無法無天的暴徒!

反觀宋黎宇,為了救人而出,不管這場沖突的本原因是什麼,他的做法都沒法讓人指責。

這個律師一張口,雙方立判高下。

旁聽席里的黑馬上起了脖子,雖然事不是自己干的,但外頭那些人真的過分了。

朱瑋霖聞言皺起眉頭,“現在那些人呢?”

“法院保安趕到,他們逃了。”

這簡直是欺,敢做不敢當的慫蛋。

旁聽席里的人們視線落到了幾個黑上,幾個黑腦袋垂到了口,很想說雖然都是黑,但自己跟外面那群人沒關系,但被這麼注視,還是覺得丟臉又心虛。

朱瑋霖又問:“那些孩子呢?”

“應暫無大礙。”

朱瑋霖點點頭,“你能全權代理原告參與庭審?”

“是的。”

朱瑋霖再次拿起法槌,“現在開庭。”

秦聿的目投向被告席。

最開始宋黎宇想起訴的人很多,包括最開始傳謠的汪寧寧,到后來的大V和自,以及一些正規,但最后秦聿沒讓他這麼做,因為他的目的是澄清同謠言,越快越好,如果起訴的對象太多,案子會變得復雜,證據收集難度也會大幅增加,最重要的是庭審會拉得很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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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庭審出結果,黃花菜都涼了,到時候誰還會在意一個糊咖怎麼樣?頂多會在娛樂版出條新聞,激不起多大的水花。

但現在不同。

因為他的關注度還很高,只要判決出結果,不用他做什麼,就會自傳播這條消息,輕而易舉就能讓所有人都知道同傳聞是造謠的。

所以,最后宋黎宇起訴的人,是最開始傳謠的兩個汪寧寧的

今天兩個被告都沒到庭,們請了同一個律師,于是今天的庭審雙方當事人都沒出現。

秦聿代宋黎宇向兩名被告提出了100萬的賠償,以及由被告承擔原告的律師費用和訴訟費,同時要求被告刪除造謠微博、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刊向宋黎宇道歉并澄清事實。

100萬剛說出來,再次引起

這也太獅子大開口了吧?

秦聿慢條斯理道:“兩名被告多次在微博造謠原告是同,引起廣泛關注,導致原告因此被退賽,代言下架,失去多份商業合同,事業敗停,他因此遭的不僅僅是名譽損,還有其自商業價值的嚴重貶值,實際損失遠非100萬可以衡量。”

說罷,他提了經過公證公證的微博截圖。

經過公證等權威第三方取證的證據,哪怕被告刪了相關微博,也無法否認自己沒有發表過侵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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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事實無法否認,被告律師放棄了否認,道:“關于被告侵害原告名譽權這點,我方并不認同,同目前雖然未被社會主流接,但不能說某個人是同就是侮辱,被告得出這一結論也是因為被告在節目中表現喜歡與同,是原告的言行舉止讓他人對其取向產生了誤會,被告將這一猜測說出來,怎麼能算是侵害被告名譽權?”

“同的確不是侮辱人的詞匯,但在被告看來,同就是侮辱人的詞匯——在被告的微博中,曾經多次出現‘惡心的同’、‘死基佬’等有明顯辱罵的詞匯,真正歧視同的是被告,而不是原告。”秦聿有條不紊地反駁,“因為被告的這些言論,導致公眾對原告產生了向、借機揩油、弄虛作假等等不良印象,使他的個人名譽到嚴重侵害,兩者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公眾人或大眾輿論面前,負有‘輕度傷害容忍義務’已經是司法共識,原告作為公共人,有義務承擔他人的非議。”

“負有‘輕度傷害容忍義務’是指忍公眾有事實依據的批評、討論,而非造謠,公眾可以批評原告唱功不夠好,可以討論他在舞臺上的表現,但不能惡意造謠他是同——造謠不論是對誰,都是違法的。”

被告律師眸一閃:“如果不是造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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