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羽琛想到姜蕊,心裡就覺得萬分不捨,可是,姜蕊已經結婚了,他們這輩子已經是不可能了。
他總不能一輩子當和尚吧?
“是可以,但能不能稍微再等等?”林羽琛問道。
“別等了,再等你們會相互看不順眼,結不了婚,將來你就再也找不到這麼稱心的人了,這個馬茹,出一般,你能拿住。”說完,林母站起來就走了。
林羽琛心想:也是,除了姜蕊,他確實有些“曾經滄海難爲水”的覺和意思。
他年紀也不小了,也到了該結婚的時候了。
所以,就認命吧!
如果找不到一個自己的,就找一個自己的,大概真如同媽所說,馬茹沒什麼背景,他能夠拿住。
就這樣,林羽琛同意了結婚的要求。
廣發請柬。
姜蕊心想:傅景城和林家雖然都是海城的上流社會,但是平時兩家並沒有什麼來往,甚至來往幾乎爲零,不曉得爲什麼,林家會給傅景城遞請柬。
想來想去,覺得,應該是林羽琛在舞會上被踢了一腳,面子上過不去,想用結婚的方式告訴傅景城:我結婚了,不惦記你們家姜蕊了。
姜蕊跟傅景城說了,問傅景城去不去。
“既然邀請了,那就去吧。”傅景城說道。
姜蕊也決定——去。
傅景城準備了五萬塊的禮金,和林家算不上悉,這些錢也不了。
林羽琛的婚禮,選在了海城最豪華的酒店。
傅景城和姜蕊不是重要的客人,屬於和新郎新娘認識,但是絕對沒有任何深的那種,他們都坐在大廳的最後面,姜蕊帶傅正恆吃飯。
就聽到對面有人竊竊私語,但是說的什麼,姜蕊不知道,而且,也不認識對面的人。
但是對面的喧鬧聲越來越大,談話的容,還是傳到了姜蕊的耳朵裡:新娘不是粟樑醫生的朋友嘛,兩個人才好了幾天?聽說新娘都去了粟樑醫生的家裡住了,怎麼沒幾天,就了林羽琛的新娘了?
傅景城聽了,但他一直坐著看熱鬧,姜蕊也聽到了,心想:看起來是來的客人中,有認識馬茹的,這個馬茹也是,海城雖然很大,但是沒聽說過六個人原則嗎?
不過,馬茹要怎麼收場,就不是姜蕊關心的了。
果然,賓客的話,不曉得怎麼傳到了林羽琛母親的耳中。
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前幾天還在別人牀上的人,才幾天的時間,就嫁給了兒子?
林母氣壞了,曾經對馬茹印象很好的,一直急轉直下,就在新婚這一夜。
原以爲好拿,卻原來老實只是外表,能瞞過這一點,就說明有著超乎尋常的野心。
林羽琛新婚,並沒有買新房,而是繼續和母親住在同一座別墅裡。
晚上,林羽琛和馬茹回到別墅,林母就把離婚協議遞到兩個人跟前了。
擡起眼睛來,盯著馬茹,“看不出來啊,小馬,你瞞天過海的功夫這麼厲害,不是前幾天還在別的男人的牀上的嗎?我們林家丟不起這個人。”
馬茹愣了一下,林母是怎麼知道,不曉得。
就見馬茹臉蒼白地說道,“媽……”
“別我媽,我沒你這樣的兒媳婦兒,這個媽你倒是得順口!”林母厲聲質問。
“您是怎麼知道的?”
林母的目擡起來,打量馬茹,說道,“今日賓客衆多,你不會不知道很多人都認識你吧?你的醜事,想遮也遮不住了~”
馬茹纔想起來,典禮的時候,站在臺上,就看到傅景城和姜蕊那一桌在竊竊私語,馬茹頓時恨上心頭,想必就是姜蕊說的,畢竟之前姜蕊和自己有仇,倒好,不聲,讓馬茹在婚禮上出醜,這種心思,也就只有姜蕊能夠想的出來。
馬茹攥了攥手掌。
林羽琛覺得,當初讓自己結婚的是自己,現在要離婚的,又是。
他有些不耐煩。
“媽,這是我娶媳婦兒,您事兒怎麼這麼多?”林羽琛有些不耐地說道。
“你現在還沒有娶媳婦兒呢,就開始頂撞你媽了?給了你什麼好?”看到林羽琛頂撞自己,林母的氣才真正開始,馬茹畢竟是個外人,態度可以不計較。
但是,林羽琛,非常計較。
“走,回房間!”林羽琛拉了馬茹的手一下。
馬茹眼淚汪汪的樣子。
曾經馬茹在林母的眼睛裡,是怎麼地溫順,現在就是怎麼的惡劣。
“媽,等過了今晚,再說,好嗎?”馬茹這個人,極其能忍,剛剛一隻腳林家的大門,就遇到了這種事,自然非常不開心,姜蕊,自然是要報復的,但是,林羽琛也要哄好。
“過了今晚?你不是想說你吧?現在科技可是發達的很。”林母又說。
林母的意思,已經很明白了,就是說馬茹做了修復。
“媽,你過分了!”林羽琛說道。
說著,兩個人便上了樓。
新婚第一夜,他們並不愉快,因爲都有心事,馬茹想著的,姜蕊的小姑子湯寶兒,追了粟樑十幾年,一直沒追上,兩個還一起參加過模特大賽,而且林羽琛和傅景城的仇恨~,這一切都可能促使姜蕊把這些話說出來。
馬茹地攥了攥掌心,心說:姜蕊,你不讓我好,我也不讓你痛快,非搞到你犬不寧,妻離子散。
馬茹已經預見了,在這場婚姻裡,可能非常不順,恨死了姜蕊。
雖然林羽琛是一個富二代,但他毫沒有經驗,表現的十分生疏,也不曉得怎麼判斷,看見牀上的,他懵懂地明白:也學還是個。
馬茹也有些心不在焉,心裡一直惦記著怎麼把林家的財政大權攬到自己的手上,另外,怎麼報復姜蕊,想來想去,想到了一個方法。
既然林家老太太已經不喜歡了,那就讓他們兩家兩敗俱傷好了。
在做足了所有的功課以後,這一天,有一家發出了林羽琛的母親蘇豔當年當小三的消息,小三上位,功退原配,然後在林羽琛的爹死了以後,又包養了小白臉,置林家的地位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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