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好像理所當然似的。
寧墨的手抵在他的膛前,本是要將他推開的。
但最終沒有這樣做。
日在一點一點地移,從沒有關閉的車窗鉆進來,將沈北霆和寧墨籠罩其中,樹葉被風吹得沙沙作響。
此時是白天。
但寧墨憶起,自己和沈北霆初次接吻,也是在戶外。
在一片小樹林里,當時是夜晚,路上鮮有車子經過。
不過有一對躲在樹后,做著令彼此開心卻又萬分的事兒。
和沈北霆當時將人家的聲音,全聽得真切了。
覺有一只手,從領口鉆進來了。
的臉倏然變紅,紅得滾燙,風從車窗外吹進來,的理智瞬間回攏,驀地將沈北霆推開。
“進食”被打斷了,沈北霆的眉頭皺起,臉沉,眸中翻滾著巨浪。
那巨浪如同一頭野,要將眼前的人拆吃腹。
臉紅紅的的樣子,格外好看,落在上,就好像鍍了一層暈似的,好看得更加過分。
一聲不響離開五年,惹了沈北霆五年的怨恨,但現在沈北霆暫時忘卻了這五年的怨恨。
他想抱、想親、想和做男之間才會做的快樂事。
這種強烈的,戰勝了他對積攢了五年的怨恨。
或許說,這五年來他積攢的恨意,在面前,潰不軍。
寧墨深深地看他一眼,拭了下自己的,便飛快下車去了。
走得非常快,沈北霆出手想要將捉回來,但手卻頓在半空。
他坐在原來的位子上,看著走遠,直到進駱氏的公司大門。
他手指挲著自己的,上面似乎還有口中香甜的氣息。
以前他不明白,為什麼那些那麼喜歡親吻,接別人的唾不難嗎?
有了寧墨,他才知道,這覺棒極了。
他喜歡和齒撞、共呼吸的覺。
親吻的時候,仿佛他們牢牢地在一起,沒有再比他們更加親。
但是現在下車去了,他出去的手空空的,走得飛快,一次也沒有回頭,就好像刻意飛快地避開他一樣。
天上的太熱烈,這會兒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已經接近三月底了,氣溫比先前要高許多。
車門和車窗都沒有關,外面的熱空氣和車涼快的冷氣沖撞在一起,沈北霆很快覺到手心黏的。
有時候他會想,明明五年前是一聲不響地離開,為什麼五年后還要給自己甩臉?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沈姿沒出現過,沈凱城也不敢出現,郭家的人更是乖乖的。
不過,寧墨倒是始終和沈北霆保持距離,自從在駱氏公司樓下,他們吻了一次之后,關系沒有近,反而變遠了。
反倒是小寧夜,和沈北霆的關系是越來越近,沈北霆在看新聞的時候,小寧夜也敢爬到沈北霆的膝蓋上要他抱。
家里的傭人都驚訝極了,向來冷漠的大爺,居然會允許一個小孩子,在他上爬來爬去的。
肯定是因為這個孩子,長得逆天吧?
沈家的每個傭人,都被告知,這個孩子是沈北霆的兒子。
但每個傭人,也都聽到這孩子喊沈北霆做叔叔。
所以,即便這孩子長得和沈北霆很像,可還是有部分人懷疑,他們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父子。
如果真的是父子關系,以傭人們對沈北霆的了解,認為沈北霆肯定要昭告天下的。
沈北霆卻不管別人怎麼說,幾乎做什麼事,都把小寧夜帶上。
在外人看來,這就是親自教導。
這對于一個孩子來說,簡直是無上的幸運與榮耀了,居然能夠被沈氏集團的總裁大人,親自帶在邊教導。
距離二十七號越來越近,寧墨則越來越忙。
這兩天幾乎是傍晚七八點鐘,才回到沈家別墅。
這日,天已經完全黑下來,寧墨也終于回來了。
沈北霆、沈南思和小寧夜,已經吃好晚飯。
一回來,小寧夜就跑過去,抱住筆直的:“媽咪,你終于回家啦。”
回家?這個詞很溫暖。
寧墨忙碌一天的,稍微松懈下來。
“寧墨,晚飯給你留了,在餐廳,讓小寧夜陪你去吃吧。”沈南思也道。
“好,謝謝。”
沈北霆繼續坐在客廳沙發上,小寧夜蹦蹦跳跳地跟寧墨去了餐廳。
自從來到沈家,小寧夜活潑了好多。
“哥,駱氏和寧氏明天同時舉辦新品發布會,你想好怎麼幫小嫂子了麼?”沈南思一手拍在兄長大人的肩膀上,壞笑地看著他。
“這是和姑媽的戰爭,不需要我幫助。”
沈南思瞪大眼睛:“這樣想就是你的不對了,那個駱什麼,駱宸,拿整個公司幫助小嫂子,你居然什麼也不做?你不怕小嫂子帶著小寧夜,跟著那個駱宸跑了啊?”
沈北霆擰起眉頭。
“哎哎哎。”沈南思又拍了幾下他的肩膀,哀嘆著,卻不再說別的。
次日是個大晴天,寧墨和沈北霆出門上班時,太已經升起來了。
發布會時間是在下午,但早上他們主要人員,就得到現場去了。
不過,沈北霆還是將寧墨送到駱氏公司樓下,而不是直接送到酒店去。
寧墨下車的時候,他看著離開的背影,表平靜,似乎什麼都沒有想。
到了駱氏公司,寧墨就和駱宸他們一起坐車,去往酒店。
這家酒店很大,會議廳有四五個,最大的會議廳能夠容納千人,大型新品發布會基本都會選擇在這家酒店進行。
這次寧氏要的就是最大的那個會議廳,在二樓。
駱氏選用的會議廳也在二樓,但是很小,最多只能容納四百人。
因為兩家同一天同一家酒店召開新品發布會,所以從早上開始,酒店人員就很忙碌。
寧氏公司的人多,他們的發布會已經準備了許久,有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這件事,所以寧珊珊不怎麼需要心。
員工在酒店布置現場的時候,還坐在寧氏公司的總經理辦公室。
有人給發了一個視頻,是駱氏發布會現場布置圖的視頻,布置簡陋、面積也小。
寧珊珊嗤笑出聲,就這場面還想和寧氏一較高下?
看來,是高估寧墨了啊。
更可笑的是,駱宸為一個公司的掌舵人,居然陪著一個人鬧騰。
當真是紅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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