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霆的軀僵了好一會兒,才抬手的腦袋,應了一聲:“嗯。”
不知道為什麼,寧墨居然得掉出眼淚來。
嗚咽著說:“謝謝你,謝謝你北北,我這麼任,你還愿意理會我,真的謝謝你……”
沈北霆垂眸看,大手將的臉抬起來,看著的臉,發現臉上已經滿是淚水。
以前寧墨過的傷,比這次要嚴重很多,都從來不哭。
怎麼這次手臂傷,卻哭了?
“發生什麼事了?誰欺負你了?”
寧墨咬著拼命地搖頭,“沒有誰欺負我,我只是因為想到自己太過任,而你還不跟我生氣,就很,真的就是這樣而已。”
的是,做了那樣的事兒,上天還給機會,讓能夠和沈北霆在一起……
一定會好好珍惜,抓著他的手,至死也不放手。
“我能和你生什麼氣?便是你將天捅破了,我又能說你什麼?只能乖乖地去給你撐著塌下來的天。”沈北霆嘆了口氣。
他怎麼會不生氣?只是再生氣又怎麼樣?
回來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想要將擁懷中。
寧墨破涕為笑,“有你這樣比喻的嗎?真的一點都沒有文化!”
抹了一把臉上的淚水,然后繼續抱著他。
他在眼前,手臂上的傷好像也不那麼疼了。
“我沒文化,所以你才任地要走?”
“胡說!你沒文化,我也沒文化,我們剛好相配。”
沈北霆繼續著的腦袋,好一會兒后,寧墨才松開他,他才得以在邊坐下來。
“這條手臂是怎麼傷的?”
即便寧墨回到岸上之后,沒有告知他,他也能查到在這家醫院。
不過,過去的幾天,寧墨待在哪里,他就沒有去查。
從寧墨像是在這個城市消失之后,沈北霆就沒有去找了。
寧墨回來的事,他也是得到了消息,才查找到這兒來的。
“說了你可不要生氣。”
“是為別人擋槍的時候,傷的?”沈北霆蹙眉,見寧墨不說話,他繼續道:“你是為姜隊長傷的?”
“姜隊長”三個字都出來了,可見沈北霆現在有多生氣。
“當時況特殊,如果我不推開他,他就要斃命了,所以我沒得選擇,如果他只是小傷,我不會去救他的。”寧墨急急道。
沈北霆和姜倫是好兄弟,但寧墨很清楚,自己參與到他們兄弟之間時,關系會變得很微妙。
沈北霆大概很介意,為姜倫做事,尤其現在還為姜倫傷。
但不想欺騙他,否則日后他自己得知的話,只怕會更加生氣難過。
沈北霆坐在床邊,垂眸不語。
一時間,寧墨不準他在想什麼,心中很是忐忑。
小心翼翼去拉他的手,他卻避開了。
“你在生氣?生氣我救了姜隊長?他是你的兄弟,就也是我的兄弟,我當時也不過是舉手之勞,將他推了一把而已。”寧墨弱弱地說道。
希沈北霆知道,自己是因為他的關系,才去救姜倫的——好吧,事實如何,心里最清楚。
心中滿是罪惡,不讓姜倫以及姜倫的人傷,是對自己進行的最基本的救贖。
時間久久,沈北霆才悶聲說:“不是生氣你救他。”
如果當時姜倫真的有生命危險,他在旁邊,也會舍相救。
可是,舍相救姜倫的人變寧墨,他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兒了。
“你好好養傷吧,阿夜很想念你。”他給掖被子,的眼瞼有明顯的青黑,應該是很久沒有好好消息了。
寧墨卻倔強地睜著眼睛看著他,連眼睛都不愿意眨一下。
“你等會兒會走嗎?”寧墨問道。
“你睡吧,別問問題。”
“你回答我,我就睡。”
寧墨再次去拉他的手,這次他沒有避開,到他的手之后,就攥在手里。
看到沈北霆無奈的神,寧墨忽然笑了,笑得像一只小狐貍。
“好了,現在我不問你問題了,你也別走開,我要閉上眼睛睡覺了。”
沈北霆笑不出來,就安靜地看著,真的閉上眼睛了,面恬淡。
他心中忽然涌起一暖流,任由抓著自己的手,也不去掙開。
寧墨的手臂沒有傷到骨頭,第二天就辦理出院。
還沒有到家,就已經收到消息,說貨已經功運出去。
松了口氣。但同時,又覺得全的力氣被了。
功了,就說明姜倫徹底失敗了,因為了解姜倫這個人,還打了姜倫部,才導致了姜倫的失敗。
對于姜倫的團隊來說,是罪人。
“怎麼了?不舒服?”沈北霆見面疲憊,手去探的額頭,并沒有發燒。
寧墨抓住他的手,“沒事,就是有點累。”
是個罪人,卻還在這里沈北霆給的溫暖,為什麼?
寧墨別開臉去看著窗外,眼底有對自己的深深厭惡。
過了兩天,姜倫到沈家別墅來看,當時寧墨的手還沒有好,依舊掛在脖子上。
好在傷的是的左手,的右手還可以使用自如。
幾天不見,發現姜倫居然瘦了一圈,臉很青,下還冒出了胡茬。
“你的傷好點了嗎?現在是不是還很疼?”
“還疼,但在可承的范圍。”
“那就好,那天晚上沒有保護好你,害得你為我傷,我心里很愧疚。”
“不要愧疚,你那天晚上沒有出事,對我就已經是最大的安了。”
如果姜倫出事了,一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的。
姜倫眸中閃過一詫異,沒想到寧墨會說出這樣的話來,是否對來說,自己是特別的?
寧墨補充道:“我既然堅持要加你們了,就肯定要發揮一點點作用的。”
“你那天晚上怎麼知道我們在那艘船上的?你怎麼上船的?”姜倫這才想起來問這個問題。
寧墨有些尷尬地垂眸,抬眸時,道:“我要是說,我一直跟在你們后,你是不是會生氣?對不起,我只是太想跟著你們一起去了。”
“不會生氣,只是你這麼冒險,我很擔心。”姜倫雙手擱在膝蓋上,說完這句話,他聽到客廳外面傳來腳步聲,是沈南思的腳步聲,他忽然覺得自己這番話,說得很不合適。
季弦星有個秘密,她在十六歲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人——她小舅的朋友,一個大她八歲的男人,后來,無論她怎麼明示暗示,鐘熠只當她是小孩。她安靜的努力,等自己長大變成熟二十歲生日那天,她終于得償所愿,卻在不久聽到了他要訂婚的消息,至此她一聲不響跑到國外做交換生,從此音訊全無。再見面時,小丫頭長的越發艷麗逼人對著旁邊的男人笑的顧盼生輝。鐘熠走上前,旁若無人的笑道:“阿星,怎麼見到我都不知道叫人了。”季弦星看了他兩秒后说道,“鐘先生。”鐘熠心口一滯,當他看到旁邊那個眉眼有些熟悉的小孩時,更是不可置信,“誰的?”季弦星眼眨都沒眨,“反正不是你的。”向來沉穩內斂的鐘熠眼圈微紅,聲音啞的不像話,“我家阿星真是越來越會騙人了。” 鐘熠身邊總帶個小女孩,又乖又漂亮,后來不知道出了什麼事,那姑娘離開了,鐘熠面上似乎沒什麼,事業蒸蒸日上,股票市值翻了好幾倍只不過人越發的低沉,害的哥幾個都不敢叫他出來玩,幾年以后,小姑娘又回來了,朋友們竟不約而同的松了口氣,再次見他出來,鐘熠眼底是不易察覺的春風得意,“沒空,要回家哄小孩睡覺。”
結婚剛一年,老公挽著她閨蜜的手一腳踢掉她肚子里的孩子。噩夢醒來,一個天神般的男人捏著一張支票說要買她,離婚當日,他扯著她的手就去領了證。從此她葉以念成了申城人人羨慕的陸太太。他寵她,寵的無法無天,她卻不知這不過是她劫難的開始………
豪門小可憐?不,是你祖宗小說簡介:宋家那個土里土氣又蠢又笨的真千金,忽然轉性了。變得嬌軟明艷惹人憐,回眸一笑百媚生。眾人酸溜溜:空有皮囊有啥用,不過是山里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