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訂的,昨天到了,我剛才去取的。”沈植很平淡地敘述著,沒有鄭重其事的莊嚴告白,也沒有言之殷殷的真流。他只是把盒子打開,說,“想送給你。”
一枚簡雅的鉑金戒指靜靜鑲在禮盒里,半圈戒面上嵌著一排鉆石,在燈下閃著細碎漂亮的芒。
沈植把戒指取出來,拈在大拇指和食指指腹間。
“許言,跟我結婚吧。”他低聲說,“給我個家。”
許言有很多戒指,幾乎都來自他人贈送,奇怪的、致的、顯眼的、昂貴的……大多充滿設計和概念,作為出席活時的搭配,像這枚一樣低調簡單的,很,幾乎沒有。
他以前想不通,為什麼婚戒作為很重要的一種戒指,卻大部分都是干凈素雅的款式,不追求突出,不追求特別。
現在他好像突然明白了。
因為婚戒不是用來搭配的,也不局限于任何特定場合,它只會長久地環在手指上,陪同主人經歷生活的每一秒鐘,不管是平凡還是特殊。
“怎麼就送戒指了。”許言眼里含著笑,“我們明明還在‘試試’的階段。”
“嘗試一下。”沈植倒沒有灰心失落,好像早料到這個結果。他也跟著笑了一笑,“沒關系,時間還很長,慢慢來。”
許言卻拿過那枚戒指,并沒有戴上,只是托在手心里近距離地看。
“貴的,我先收著了。”他說,“下次還你個便宜點的,你知道,我剛買完房,是個窮鬼,你要諒一下。”
沈植彎起角,回答:“好的。”
車子開,十多分鐘后路過商場,許言看著窗外,忽然嘆:“想吃麥當勞甜筒了,它那麼便宜,卻那麼甜。”
沈植打了圈方向盤,把車緩緩停在路邊的臨時車位,先許言一步開門下車:“我去買,你在車上等我。”
他去不遠等紅綠燈,許言趴在車窗上看了他一會兒,手從襯衫口袋里拿出戒指,套在中指上。
涼涼的,尺寸剛好。
許言覺得自己的心臟好像也被什麼東西圈住了,箍得很,心跳時能到那種撐滿的、鼓脹的充實。
他來回翻看手掌,不嘆沈律師審在線,這戒指怎麼看都是個漂亮孩子。
許言還想拍張照片發到家庭群通知父母自己已經告別單,但那無疑會引來一陣雨腥風,他和沈植的平靜生活才剛開頭,還是先過幾天好日子再說吧。
小心翼翼把戒指揣回兜里,許言再次著車窗往外看。繁華街道上,車水馬龍,燈火輝煌——一個真實鮮活的熱鬧俗世。
而沈植正穿過如織的人流,穿過霓虹燈牌錯的暈,手上拿著一支甜筒,在街對面等紅燈。
他在人群中永遠是突出的那個,許言總能一眼發現他。就像大學時期喧鬧的球場里,許言的鏡頭在尋找沈植這件事上,一直完得很輕易。
可能因為眼睛里從頭到尾只裝著沈植一個人,所以無論如何都忘不掉,都非他不可。
煙火人間,凡胎,人總會一次又一次地為熱的東西栽跟頭,無法免俗。
或許憑熱并不夠,正如他們還有很多現實問題需要解決,但是沒有關系,相已經給出了最好的前提。就像沈植說的——時間還很長,慢慢來。
綠燈亮起,沈植過斑馬線,他周遭的種種被許言自虛化,定格一張相片,烙進腦海。
許言覺得沈植變了很多,又好像什麼都沒變,仿佛他們從未經歷任何苦痛折磨。九年多的歲月變彈指一揮間的昨夜今朝,沈植只不過是去馬路對面為他買了支甜筒。
“給。”沈植走到車邊,把甜筒遞過去。
“這麼快。”許言從他手里接過,笑著說,“上車吧,我們回家。”
————————END————————
沈植(已婚):番外里再寫幾次日記,我就解放嚕,從此擺小學生份(握拳
許言(中):什麼日記?拿來看看。
作者有話說: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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