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不認干親
有田韶作證,廠里的流言蜚語很快就消散了。
等李父回來,李母就將這段時間發生的事告訴給他:“田韶這孩子真的沒話說,華能到這樣的朋友是的福氣。”
以前就覺得田韶做事有分寸也不好慕虛榮,可經過這次的事發現這孩子品是真好。
李父對田韶的印象也極好,說道:“幫了咱家華這麼大的忙,該請到家吃頓飯。”
雖以前在家里吃過飯,但那是趕在吃飯時間很隨意,這次是鄭重邀請。
“好。”
等睡覺的時候,李母說了一個自己的打算:“老李,我想收玲玲做干兒,你覺得如何?”
若是以前李父不會答應,畢竟認了干親就等于是半個兒了。可經了李華的這事他也認可了田韶,點頭到:“當然好了,這樣等于咱們多了個兒。”
這姑娘能力強品也是一等一好,收為干兒不虧。
第二天李華就與田韶說道:“玲玲,我爸回來了,想請你下午去家里吃飯。”
田韶猜測李父應該是為之前的事給道謝:“不用了華姐,我們是朋友,你到這種事我肯定不能袖手旁觀。”
李華摟著的胳膊說道:“去吧!我跟你說我爸廚藝極好,只是平日太忙沒時間下廚。今日我們沾你的,可以吃我爸做的菜了。”
話都說到這份上再拒絕就有些矯了,田韶笑著道:“行,等下午我跟你去。”
下班后李華特意沒騎自行車,與田韶一邊走一邊聊天:“玲玲,我爸媽想收你為干兒。以后啊,咱們就是姐妹了。”
清晨媽與說這件事時高興得不行。自小到大就希有個姐妹,現在終于可以圓夢了。
田韶有些驚訝,不過很快就婉言拒絕了:“華姐,你們別這樣,我幫你是因為咱們是朋友。”
知道李家會有所表示,卻沒想到會以這種方式。不過李家確實誠意滿滿,若是認了干親,以后再沒人說是村姑瞧不起了。可惜,不需要。
李華趕解釋道:“不是不是,是我爸媽特別喜歡你,而且我也想跟你做姐妹。玲玲,你就答應了吧?”
跟李父之前就見過一面,就是與李母也是因為李華的事見面次數多了一些。要說多喜歡沒有,只是這次的事兩人想報答。
田韶想也不想就道:“不認干親我們也是好姐妹啊!華姐,我有爹娘,不習慣別人爸媽。”
雖然前面加了個干字,但也別扭。田大林跟李桂花對原好,這聲爹娘得心甘愿,但其他人爸媽還是算了。
李華還是不放棄地問道:“玲玲,你真的不再考慮?”
田韶很直白地說道:“不用考慮了。華姐,別人怎麼做我不知道,但我不喜歡認干親。”
李華有些失落,但田韶都說了不喜歡,要再說就是強人所難了。
回到家里,李華與李母說了這件事:“媽,玲玲說不習慣別人爸媽,這事就算了。”
李母將這話轉述給了李父,然后說道:“這孩子看著這麼聰明,怎麼關鍵時候犯傻?”
認了他們為干親,不管是對工作還是對將來的婚事都有莫大的好。
李父的想法卻不一樣,他說道:“這孩子那麼聰明不會想不到這些。之所以拒絕或許是真不愿認干親,也或許是有顧慮。不過既不愿意就算了,華跟要好就行。”
李母有些惋惜。
吃飯的時候,李母笑著說道:“本來華爺爺都要來,但大晚上趕路不安全我就沒讓他們來。等過幾日,讓華帶你去他爺爺那兒。”
本來周末請田韶吃飯最好,但考慮到要回家就改在下午了,只是這樣一來老人就不方便了。
田韶表示他們太客氣了。
李父端起一杯酒,朝著田韶道:“玲玲,華的事叔叔阿姨謝謝你。以后你若遇見什麼難事盡可以跟我們說,千萬不要跟我們客氣。”
能幫的一定幫,哪怕很難也會竭盡所能幫。
雖然之前李母說過這話,但李父說出來的份量又不一樣。田韶趕站起來:“叔叔太客氣了,我只是做了一個朋友應該做的。”
坐下來后,李父問道:“玲玲,我聽華說你想自學拿高中文憑?”
田韶點頭道:“是。我曾答應過玉秀婆婆會盡自己的努力拿到初中跟高中的文憑。”
李父頷首,說道:“永寧的高中校長是華叔叔的同學,我昨日跟他說了你的事。他為你的這種學習神所,答應說只要你每次考試績都在八十五分以上,兩年后就給你發高中文憑。”
完全是礙于李父的面子這位溫校長才松口的,特意提這麼高的要求是怕影響不好。
李華覺得這條件太苛刻了。
田韶驚喜不已:“李叔叔,你說的都是真的嗎?”
李父笑著提醒道:“玲玲同志,每一科績都要在八十五分以上可不是容易的事。”
要知道兒念高中時數學都是四五十分,這高中文憑都是混到手的。
田韶很自信地說道:“高中的課程我已經自學完了,并不難。一百分我不敢保證,八十五分應該是可以做到。”
當然,前提是題目不能太難。不過田韶覺得現在的條件,要題目出太難怕在校生沒幾個能及格了。
李父笑著說道:“那等開學,讓你阿姨帶你去學校找溫校長。”
田韶激不已:“李叔叔,謝謝你。”
李父笑著道:“這點小事用不著如此客氣,不過叔叔也有一事相求。”
“叔叔你說,只要我能做到的絕不推辭。”
李父想讓田韶帶著李華一起進步。自參加工作以后他就發現兒再沒過書,不是下館子就是看電影或者邀朋友一起出去玩,跟田韶比起來太墮落了。
李華說道:“爸,你這不是為難玲玲嗎?住廠里我住家里,就中午吃飯時間能面,其他時候我們都忙。”
李父說道:“我已經了解過了,夜校有一門管理的課程。我昨日已經給你報名了,下個星期一去上課。”
若是以前李華肯定拒絕,但當著田韶的面實在沒臉反對,著頭皮答應了。
李父見目的達,一瓶酒都喝了近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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