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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一千兩百四十五節 平賈的威力(第一更)

五百萬錢,相當於漢室關中一個大縣一年的田稅和賤更錢的總和,相當於去年漢室鹽鐵收的五百分之一。

但這只是他一個月收的稅款而已!

這讓他的心裏面充滿了驕傲和自豪!

但……

這還不夠!

「還不夠出!」楊可在心裡想著:「我聽說,馬邑的同僚,已經收了六百萬的稅款了!我不能被他拋下,一定要收更多稅款!」

而要多收稅,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平賈們把商品價格提上去。

可是,這些平賈本就是商人,而且是當地商人自己選出來的與涉的代表。

想要他們提價,談何容易?

過去每一天與他們商議價標準,都是跟打仗一樣,分文必爭!

想到這裡,楊可就牙咬咬的看了一眼站在城市市坊中的那些平賈們。

楊可此刻真希天子不要給這些傢伙太大權力!

但現實就是,如今漢室的商品稅收基準,是由府和平賈們共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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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依法制定稅率,後者依法核定價格。

這是黃老學派主張的社會模式。

更是得到了天子批準的《平律》的支持和保護。

平律之中有一條,甚至專門指出:有司以平賈定其之上、中、下之賈(價),各用其為市平,勿拘它所。

意思就是市籍與商人的貿易商品,必須由平賈核定,然後作為指導價格。

更有律令指出:高於平賈價格,是故貴,低於平賈價格是過平。

無論故貴還是過平,倘若是民間易,若無舉報,則不過問,但若舉報則必過問。

另外,府必須嚴格遵守平賈的價格。

不然,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這個政策和法律,讓楊可覺有些窒息。

但偏偏還沒有任何辦法。

這就是制度。

而且,他還不敢玩花樣,原因很簡單,如今的平賈制度,已經隨著平律的執行,深漢室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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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說,修道路和水利。

參與工程的民間工人的薪水,由平賈來核定,然後府支付。

假如府拒絕支付,那這個百姓就自視為每工作一個月,抵消半年徭役。

不要以為《平律》這部法律頒布不久,沒有威力。

事實上,平律執行以來,已經有三位列侯,四位兩千石和數十位員倒在了平律上面。

譬如,距離參合城不遠的梁合候任武千就因為平律而跪了,他因為坐『賣馬一匹賈錢十五萬,過平,臧五百,免』一個食邑千戶的列侯,因此垮臺。

而其原因,僅僅是因為賣一匹馬賣了十五萬,超過平賈價格五百錢……

雖然,這與高層的政治鬥爭也有關係。

但,卻也是平律的威力在發揮作用。

堂堂列侯,因為過平超過五百錢就載了。

楊可確信,倘若自己收費,恐怕用不了半個月就有來自長安的使者,來調查他,任何他會被抓起來,送去廷尉大牢,這輩子都別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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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裡,年輕的楊可就嘆了口氣:「陛下也太過於傾向商賈了……這商賈那麼有錢,多收點很正常啊……」

但,法律就是法律。

楊可不敢違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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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章所述之有關平賈制度的案例和例子,都來源於史實。

也就是說在沒有平律的漢室,類似的況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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