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萬錢,相當於漢室關中一個大縣一年的田稅和賤更錢的總和,相當於去年漢室鹽鐵收的五百分之一。
但這只是他一個月收的稅款而已!
這讓他的心裏面充滿了驕傲和自豪!
但……
這還不夠!
「還不夠出!」楊可在心裡想著:「我聽說,馬邑的同僚,已經收了六百萬的稅款了!我不能被他拋下,一定要收更多稅款!」
而要多收稅,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平賈們把商品價格提上去。
可是,這些平賈本就是商人,而且是當地商人自己選出來的與府涉的代表。
想要他們提價,談何容易?
過去每一天與他們商議價標準,都是跟打仗一樣,分文必爭!
想到這裡,楊可就牙咬咬的看了一眼站在城市市坊中的那些平賈們。
楊可此刻真希天子不要給這些傢伙太大權力!
但現實就是,如今漢室的商品稅收基準,是由府和平賈們共同制定的。
前者依法制定稅率,後者依法核定價格。
這是黃老學派主張的社會模式。
更是得到了天子批準的《平律》的支持和保護。
平律之中有一條,甚至專門指出:有司以平賈定其之上、中、下之賈(價),各用其為市平,勿拘它所。
意思就是市籍與商人的貿易商品,必須由平賈核定,然後作為指導價格。
更有律令指出:高於平賈價格,是故貴,低於平賈價格是過平。
無論故貴還是過平,倘若是民間易,若無舉報,則不過問,但若舉報則必過問。
另外,府必須嚴格遵守平賈的價格。
不然,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這個政策和法律,讓楊可覺有些窒息。
但偏偏還沒有任何辦法。
這就是制度。
而且,他還不敢玩花樣,原因很簡單,如今的平賈制度,已經隨著平律的執行,深漢室的方方面面。
譬如說,修道路和水利。
參與工程的民間工人的薪水,由平賈來核定,然後府支付。
假如府拒絕支付,那這個百姓就自視為每工作一個月,抵消半年徭役。
不要以為《平律》這部法律頒布不久,沒有威力。
事實上,平律執行以來,已經有三位列侯,四位兩千石和數十位員倒在了平律上面。
譬如,距離參合城不遠的梁合候任武千就因為平律而跪了,他因為坐『賣馬一匹賈錢十五萬,過平,臧五百,免』一個食邑千戶的列侯,因此垮臺。
而其原因,僅僅是因為賣一匹馬賣了十五萬,超過平賈價格五百錢……
雖然,這與高層的政治鬥爭也有關係。
但,卻也是平律的威力在發揮作用。
堂堂列侯,因為過平超過五百錢就載了。
楊可確信,倘若自己收費,恐怕用不了半個月就有來自長安的使者,來調查他,任何他會被抓起來,送去廷尉大牢,這輩子都別想出來!
想到這裡,年輕的楊可就嘆了口氣:「陛下也太過於傾向商賈了……這商賈那麼有錢,多收點很正常啊……」
但,法律就是法律。
楊可不敢違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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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章所述之有關平賈制度的案例和例子,都來源於史實。
也就是說在沒有平律的漢室,類似的況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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