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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籃球之神啊》第123章 【拳皇!有備無患】

 自從楊簡對陣76人隊砍下了61分,經紀人史夫-奧德曼的電話就被打了。

 各種商業代言找上楊簡,開價都很高,所有公司都把楊簡當全明星球員來對待了。而且他還不是普通的全明星,生涯砍下過60+的球員并不多,80年代后屈指可數。

 如果楊簡未來再次砍下60+,就能比肩邁克爾-喬丹。自1984年以來,nba僅有一人完了這項壯舉就是喬丹,他總共砍下過5次60+。

 張伯倫的32次60+不適合做比較,他的數據基本上是常規賽欺負比自己矮兩頭的上班族得到的。他單賽季打出過場均50.4分,那一個賽季就15次60+。

 總決賽張伯倫對位高208cm,重100公斤的比爾-拉塞爾時,數據立即掉一半。張伯倫總決賽場均只有25.7分,季后賽單場最高得分56分。真相只有一個,進季后賽的球隊沒有那麼業余。

 楊簡在nba掀起了一陣亞洲風暴,名聲鵲起,一時間為了北球迷茶前飯后熱聊的話題人

 他的影響力有多大?從他的21號球被賣到銷就能知道。

 他的超音速球銷量本賽季高居聯盟第二,僅次于魔隊的“便士”安芬尼-哈達威。主要原因大概是魔比超音速的漂亮。至于喬丹,人們早就有公牛的23號球了。

 商家還需要等什麼?現在楊簡不只是在得分榜上暫居第一,常規賽首期mvp排行榜上也高居第三位。

 哈達威暫時排名第一,是因為奧尼爾的因傷缺陣。他“獨自帶隊”取得了7勝1負的好績,征服了所有魔隊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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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隊場均投中3.2個三分球,得19分的德尼斯-斯科特;場均投中2.2個三分球,得15.5分的尼克-安德森;還有幾乎場場砍下兩雙的“眼鏡蛇”霍雷斯-格蘭特都被魔球迷忽略了。

 現在很多魔球迷堅信“大鯊魚”就是個廢,以后不老老實實的輔佐哈達威就該滾蛋。這貨的心思都不在籃球場上,養傷期間跑去拍電影《魔鬼任務》了,你丫還敢更魔鬼一點嗎?

 即使哈達威,也不敢說自己的人氣比楊簡高。楊簡的球風更為華麗,不只是跳投作飄逸,還能上演不可思議的扣籃。哈達威在扣籃方面和楊簡完全沒法比,對抗能力也很一般。

 總之,楊簡現在是紅出圈了。

 他在西雅圖的人氣已經超越了坎普,接下來肯定人緣棚。當他回西雅圖的時候,會有很多人蜂擁而至,如果他想當花花公子一定功,都是別人搭訕他。

 銳步公司為了簽楊簡做球鞋代言人開始加價,并且愿意短合同年限。耐克和阿迪達斯也盯上了楊簡,開始和他的經紀人奧德曼展開談判,想要盡快簽約楊簡。

 由于楊簡穿的是阿迪達斯球鞋,或許阿迪覺得這事兒十拿九穩,耐克公司表現的更積極一些。耐克的員工打造了一份競標策劃,列舉了很多球員簽約耐克的優勢,楊簡回到西雅圖就能看到。

 耐克和銳步都把楊簡視為聯盟下一個超級得分王,志在必得。這時銳步并不清楚耐克已經贏了。楊簡一定會簽約耐克,因為他的長遠目標是超越喬丹,全方位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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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一個拍紀錄片的導演給奧德曼打了電話,想要給楊簡拍紀錄片。片子會記錄楊簡的心路歷程,讓人們知道他是如何一步步從落選新秀為球星,席卷nba的。

 楊簡還不知道這些事,不會天天打電話聯系經紀人。他在離開西雅圖前告訴奧德曼慢慢談判不用著急,也不用所有事都向他匯報。

 17日,超音速在客場對陣黃蜂。

 nba有大城市小城市、大球市小球市之分。對于球星而言,選擇為一支球隊效力,不僅要在那里打球,還要在那里生活。所以像紐約、杉磯這樣的城市,球員都十分向往,那里不僅球隊配套完,生活也是富多彩,各種各樣的夜生活、名流派對數不勝數。

 也有一些城市會被大部分球星嫌棄,夏特就是標準的小球市。球隊城市一般,球市不火,戰績也很糟糕。黃蜂在自由市場上毫無吸引力,大牌球星本就不會考慮這里。

 黃蜂隊球星的天賦都很一般,除了外號“大媽”的拉里-約翰遜。他是注冊高201cm,重113公斤的大前鋒,1991年的狀元秀。

 約翰遜在1991年推出了第一雙冠名球鞋aeroglide,在廣告中,壯如牛的約翰遜穿著子、頂著假發、戴著老花鏡、著板牙,以老人的造型出現。從此以后,“grandmama”就了他的外號,英語應該是的意思,大媽是中國球迷的法。

 他剛進聯盟就簽下了一份12年8400萬的合同,平行世界只打了10個賽季就退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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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里-約翰遜是個超級猛的矮個子大前鋒,球風類似查爾斯-克利,他們都能像野豬一樣靠區。他和克利不同的地方是虛報高,他實在是太矮了。

 楊簡出場熱時,一看到拉里-約翰遜就聽到了系統的提示音。見面就送屬點的人,楊簡還是第一次遇到。

 “宿主見證了歷史,明星球員拉里-約翰遜虛報高,號稱穿鞋201cm,實際腳只有192cm。獲得1屬點,隨機取約翰遜一項技能——拳皇!”

 “這特麼也可以啊!”楊簡聽到出的技能名稱時驚呆了。

 “小蟲”博格斯和喬丹、克利、拉里約翰遜等人在一起拍攝《太空大灌籃》時曾說約翰遜也就比自己高一點點而已。這是一句玩笑話,但約翰遜確實比克利要矮一點,穿鞋頂多195cm。

 楊簡目測拉里約翰遜和自己差不多高,只不過對方比他了兩圈,中鋒級別的重是實打實的。

 楊簡先把點數加在了神屬上,總共有27點了。

 然后他調出了技能,快速查看了中文介紹。

 拳皇:“在平行世界,拉里-約翰遜是鐵線的代表人,nba上肢力量最強大的球員之一。他混過黑幫、練過拳擊,被隊友稱為拳皇。宿主獲得此項天賦,可以更快更好的學會徒手格斗技巧。”

 拉里約翰遜在球場上的“戰績”驚人,是聯盟有名的惡漢,經常在球場上吵架。一旦他緒激,沒有人能阻止他。

 熱火vs尼克斯的季后賽“戰役”中,有著前仇舊恨的拉里約翰遜和莫寧直接上演了單挑。莫寧材高大卻吃了點虧,大媽左右開弓擊中莫寧面部還閃避了莫寧的所有攻擊。莫寧還被尼克斯隊的教練范甘迪抱住了大,幸好他們被人分開了,否則行不便的莫寧也許會被ko。

 約翰遜在打架方面的才華是公認的,他脾氣暴躁,打架次數不多是因為nba沒人敢惹他。卡爾-馬龍被約翰遜挑釁過,沒敢和他開干,有欺的嫌疑。約翰遜在聯盟中是從來沒有吃過虧的猛男。

 楊簡非常喜歡“拳皇”這個技能,而且系統把技能歸了籃球技能里,可見這在球場上是用得上的。

 如果楊簡得了很多分,把對方打急了對他惡意犯規,甚至是要揍他,他是忍氣吞聲還是直接開干?

 楊簡肯定選擇后者,而且想要干翻對方,絕對不能被人欺負。如果他不還擊,忍氣吞聲,從此就會被上“蛋”的標簽。這在90年代可是非常嚴重的事,球星的面子是很重要的。

 他準備時間練練拳擊或者其他格斗技巧,他不會主和誰打架,但求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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