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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寵生嬌:誰說軍爺不撩人》第452章越來越上道的季老師

煙火鼎沸的小吃街,季明禮一西裝革履坐在天簡易的折疊桌前,與周圍穿著休閑、嘻哈服的年們格格不,他的眉心微蹙,顯然對周圍太過吵鬧的環境以及堪憂的衛生環境不太適,然而,當坐在他對麵的人,將盛著食的湯勺遞至他的邊時,他的應卻是配合地張開,眼神淌過幾分無奈,神卻是那樣地溫

夜市燈昏暗,沒有人認出這位是曾在世界各國知名音樂廳都有過登臺演奏經曆的大音樂季明禮。也是,誰不知道,這位天才音樂家是出了名的潔癖的,又怎麽會想到這位有一天會出現在桐花鎮的小吃街頭,坐在連衛生標準都未必達標的攤販前?

在他們過去一起的那三年,季明禮從未陪逛過一次小吃街,一次都沒有。是先喜歡的明禮,也是先追求的明禮。也清楚,如果不是利用那些流言蜚語,坐實了跟明禮的關係,醉心於音樂的明禮必然不會出那一步。曾經以為,隻要能夠和那樣一個閃閃發的男人在一起,不管做什麽,都會是快樂跟幸福的。

錯了。

也不知道心底的那些不滿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滋生的。總之漸漸地,不想要總是諒的那一個。明禮有潔癖,對食住行地要求相當高,他從不會跟在外麵用餐,一日三餐都是聘請的專門的廚師,他們僅有的幾次吃飯,全是在爺爺家中。在爺爺家,他也極筷。即便是給他夾菜,他也是客氣有禮地致謝,然後,任由夾的菜在碗裏冷卻。

曾經以為,季明禮沒有辦法接他人給他夾菜的行為,在他的世界裏,音樂永遠比人要重要得多。

現在看來,並不是那麽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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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他們的期間他不願意陪做的事,不過是因為不夠特別!

梁知微挽著哥哥梁知著的手臂不自覺地緩緩收攏。

“知微,你想做什麽?”

梁知微手,扯住了要離開的梁知微的手臂。

“哥……”

梁知微在見到季明禮的那一刻,便把周遭所有的一切都給忘了,甚至忘了哥哥梁知著還在,張了張,剛想隨意地找一個什麽理由,讓哥哥先行回酒店,不料,才開了個頭,便隻聽哥哥嚴肅地道,“你想做什麽?知微,不要忘了,你跟他已經分手多年,如今,他有決定和誰在一起,與誰談的自由。你現在過去,是不識趣,也是自取其辱。”

梁知著這一番話可以說是說得極重,隻差沒有直接指責梁知微不自了。

梁知微的臉白了白,指尖收攏,握拳頭,“哥哥,我不甘心……”

曾經以為季明禮是不懂,在他的世界裏,人永遠也不會有音樂重要,不想跟音樂去爭搶男朋友,也自知爭不過,賭氣之下,提的分手。

分手後,不是沒有試著去結其他的男朋友,但是在認識過清月的皎潔後,又怎麽會看上這街頭那些世俗的霓虹?

自認,無論是家世還是樣貌以及才華,樣樣都不輸給那個醜聞纏的陶夭。

明禮到底看上了姓陶的哪一點?

難不還比不上一個作風隨便,甚至連跟哪個野男人生下野種都不知道的人嗎?“

”不甘心又能如何?你曾經強求了三年,那三年的一廂願,以及這些年他從未主聯係過你。還有,不要忘了,你又是因為什麽,不得不放棄了小提琴,選擇進你曾經最看不起的娛樂圈這個圈子。知微,這些事實,難道還不足以令你死心麽?季明禮不你,他從來沒有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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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我現在要他我了?“

”知微……“

”哥,我剛才說過,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從來沒有得到過的東西,那個姓陶的男人又憑什麽能夠會這麽輕易地擁有?我不甘心,憑什麽我必須要放棄我最喜歡的小提前,姓陶的卻可以在娛樂圈混得風生水起?哥,我不甘心!“

”你不甘心又能如何?知微,你聽哥的勸,不要再得罪季明禮,季家不是我們梁家能夠得罪得起的!

梁知微沒有聽從梁知著的勸告,相反,甩開了他的手臂,大步地朝季明禮跟陶夭兩人所在的方向走了過去。

……

最終,季明禮還是在陶夭“殷勤”地“伺候”下,嚐試吃了近半碗的燕。

陶夭也知道吃下這半碗燕對季明禮這個資深潔癖患者應是重大進步,沒有再繼續強迫他,而是很自然地端過那剩下的半碗自己吃幹淨了。

在陶忘機的武館剛開始開創的那幾年,為了留住生源,陶忘機是會將所收的學徒留在家裏的,管吃管飯,隻是象征地收點學費,他武功底又好,因此很快就在當地有了名氣。

陶夭從小就跟師兄弟們一起同進同出,那一快速的進食本領,就是那會兒深深地給磨煉出來的。

不過一會兒的功夫,那半碗燕就被吃了個底朝天,吃完還打了個嗝,可以說是本不存在任何偶像包袱這種東西了。

陶夭吃得快,角沾了點湯,季明禮從子裏的口袋了,取出一條方帕,替角的湯幹淨。陶夭也完全沒有自己手的意思,隻是把腦袋往季明禮的跟前湊了湊,季明禮眉角眼梢全是溫的笑意。

梁知微走近,看見的便是這樣一幅場景。

說好了今天晚上請客,陶夭就不搞虛的。招手,來老板,搶在季明禮掏錢包之前把錢給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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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陶夭到有一道目始終落在自己的上。

陶夭一驚,沒敢轉過頭去證實,心想該不會是被認出來了吧?

方才,為了方便吃東西,在坐下後就已經把臉上的口罩給摘下來了,當然,之所以敢在公眾場合摘下口罩,也是因為前來小吃街的人大都注意力都是在食上,誰也不會分心去注意旁的人,加上夜晚線不足,所以膽子才大了一些。

陶夭已經背轉過,把口罩給戴上,拽住了季明禮的手,想著萬一真是的黑什麽的,就趕抓著人跑路。

季明禮並不知道陶夭這一係列的心理活,在陶夭的手主握上來時,他便反手極為自然地回握住了的手。

陶夭:“……”

這男人真是……越來越上道了啊。

陶夭還沒有所作,季明禮已經牽著的手往攤外走去,於是,自然而然地,陶夭的目便與就站在幾步之外的梁知微充滿妒意的視線撞了個正著。

喲。

是你的白月吶。

陶夭眼神酸溜溜地睨了季明禮一眼。

陶夭這會兒也後知後覺地咋出味道來了,,之前那道目的主人,就是季明禮這位“前友”呢。

季明禮從陶夭的眼神中讀出了大致的意思,哭笑不得,他的手,以示安,順帶表明一下心跡——從來就沒有什麽白月,他隻有這顆口的朱砂痣。

梁知微將兩人這細微末節的互看在眼底,心底的妒忌瘋狂地啃噬的心。

梁知微認定從來不看娛樂圈新聞的季明禮,必然不知道陶夭未婚生子的這件事。可不認為,一旦心裏陶夭跟別的男人不但有過關係,還給人生了一個兒子,明禮還會要

陶夭一共就隻見過梁知微一次,還是在閨蘇子衿跟季明禮的小叔慕臻的婚禮上。

那時,一個人懷著肚子,形單影隻的一個人,梁知微手裏挽著季明禮的母親,走在季明禮的邊,三個人看起來就像是婆婆,兒子與兒媳,親無間的一家人。經過邊時,還帶著炫耀跟得意,看了一眼。

明禮既然說過他跟梁知微兩人從未往過,如今再回想那一幕,陶夭就發現那裏頭還當真有點值得回味。

想到這裏,陶夭角勾笑。

在梁知微開口說話前,陶夭忽然抬了抬跟季明禮握的雙手,在口罩外的眼睛微彎,嫵而又風,“梁小姐,晚上好呀。”

有人上趕著找刺激,全,還能咋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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