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凌風若不是親眼目睹,尹警手中的相關證據,別說夏依這姑姑不能相信,連自己都無法相信,夏天會做出這等事來,尤其長大后的他城府變得更深。
“那我問你,在我們阿倫的演唱會上,是不是你讓人了手腳,使他不慎從高空墜落,摔重傷住院?”
凌風保持冷靜的,在夏依面前,對夏天如審問似的。
將找回兒子之前,跟他曾做過的事,一件件拿出來對質。
“還有,你為阻止他跟父母相認,回來與家人團聚,竟不惜雇人綁架他到h國,使我跟兒子差點葬火海。”
凌風一字一句訴到此,心里直發寒涼。
話說,經他找人查證,不僅弄丟兒子的事跟夏天有關,連阿倫在演唱會摔傷,及被綁匪綁架事件等,都與他有撇不清的關系。
“這些,不要說都不是你做的,或跟你夏天無關!”
凌風如咄咄人的話,將夏天給徹底問住。
包括他強迫夏知初,口口聲聲說想要娶,都是帶有目的,本不是真心喜歡他兒。
不然,也不會將米雪肚子搞大,就活一渣男,惡,走自己曾經相同的路。
“凌風說的沒錯,依,你想要的證據都在這里,我尹警是不會撒謊,當年那些人販子就算不是被夏天收買,也掩蓋不了他故意將嘟嘟弄丟的事實。”
然而,就在凌風的話說完,尹杰以警察辦案人份,UU看書 www.uukanshu.com拿著手里所掌握的證據,說著來到夏依跟前,替他當場揭發夏天的行為。
先不說當年的人販子是否跟夏天本人有關,但他故意弄丟的凌依凡,卻是不爭的事實。
也是尹杰早就懷疑的事,一直沒敢在夏依面前提,畢竟那時的夏天確實還小,都會認為他是貪玩的熊孩子,不懂事,還將夏知初牽扯進來。
直到現在警方才調出,當年在丟失現場的監控,證明了凌風所說的話,包括后來他背地里讓人阻止凌依凡與父母相認,跟加害他的一系列事。
那麼,有尹杰這長的話,夏依想不相信都不行,尤其看到他手中的證,整個人都不好了。
“夏天,當尹叔叔的面,你老實告訴姑媽,是不是你故意弄丟的嘟嘟?”
夏依在聽完凌風與尹杰的話,到震撼的同時,將自己冷靜下來,對夏天以長輩份,像他小時候犯錯誤那樣,親自審問。
之所以提及尹叔叔三個字,是在好意告訴夏天,他小時候那般敬仰,尹杰這警職業,為何長得后不學好,要做些違法犯罪之事,如果這些證據屬實,貌似連這姑姑都保不了他。
“這些年我與凌風待你不薄,你又為何要那麼做?拆散我跟他的兒子,還做出那麼多加害弟弟的錯事?”
夏依對夏天責問至此,尤其跟兒子有關的事,心里除了難以承,就是突來的一陣陣失跟疼痛。
不曾想,夏天小小年紀就故意弄丟凌依凡,讓與兒子骨分離十五年。
本書首發來自17K小說網,第一時間看正版容!
結婚三年,面對丈夫的冷漠,她從來都沒有顯示過軟弱,但當小三懷了他的孩子鬧上門,她第一次淚眼婆娑。面對他鮮有的錯愕,她挺直脊梁倔犟的轉身!背后他冷語嘲諷:夏晚晴,憑你市長千金的身份,多的是豪門巨富登門求親,何必束縛我?離婚協議簽署的那一刻,她拾起驕傲,笑靨如初。她說:莫凌天,如果愛你是一種錯,那麼這三年,便是我為自己的錯承擔的后果,以后,你再也沒有機會因為這份愛而傷害我!離婚后,一個月。本城喬氏大公子,歸國海派富二代,那個驚鴻一瞥,在她最狼狽時遇到的男人,登門拜訪來提親。他說:嫁給我,不僅父母安心,還可以打擊那個傷害你的男人!他說:嫁給我,保證這輩子不會背叛你,因為我愛的那個女人,再也不會回來了!面對這個風度翩翩,笑意融融,卻深不可測的男人,她還有理智。她問:既非為愛,必有所圖,娶我要什麼條件?答案簡單而無情:很簡單,你是市長千金!呵,果不其然,憑她的身份,想嫁個不錯的男人,易如反掌,若非為愛,婚姻又能持續多久,但若是為愛,還不是鎩羽而歸?所以,她定定的望著眼前的男人,這一次選擇了沒有愛情的婚姻!
傳聞她要嫁的厲九爺,是個瞎眼的殘廢,生性暴戾,偏執兇殘。嚇得她連夜逃婚,卻恰巧掉進了他的狼窩,嚇成了小白兔。隻是,這傳聞的水分摻的也太多了。身高188,腿長120,冷豔絕塵,氣度不凡,關鍵是,這家夥寵妻上癮。喝醉酒,她和人動手,把夜店砸了。男人風風火火的帶了百十口人衝了進去:“敢碰我的女人,想怎麼死。”宴會上,她一巴掌打在了某名媛臉上,引起一場亂鬥。男人衝到現場,將暴走的她拉到了懷裏:“打架不知道拿家夥?這手要是廢了,我多心疼。”傳聞她是個膽小怯懦的小白兔,可後來,卻成了囂張跋扈的大灰狼。她哭喪著臉,想著怎麼維護自己的乖巧形象,某男人卻一臉的洋洋得意:“我寵的大灰狼,有意見?”
【追妻火葬場+雙潔雙強+馬甲+偏執寵】失憶後的喬聽晚嫁給沈時宴兩年,對他全心全意掏心掏肺,到頭來,男人卻丟給她一紙離婚協議,“說好的,走腎不走心。”喬聽晚痛徹心扉,恢複記憶後秒變人間清醒。與其為了個男人掏心掏肺到撕心裂肺,不如狼心狗肺到沒心沒肺。離婚後,高冷禁欲的沈總看著自己的前妻一路開掛馬甲齊飛,不淡定了。更要命的是,他突然發現,他的前妻似乎和他找了多年的白月光是同一個人?沈時宴悔不當初,從此化身妻奴,追著前妻滿世界跑,紅著眼低哄作者:“晚晚,原諒我,我們複婚吧。”喬聽晚作者:“搞男人,不如搞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