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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田園生活》第七十四章 接人

桃子吃不完時,用桃子做罐頭,是村民們常用的手段。

一些新鮮的果實保鮮期就只有短短的時間,又不可能頓頓只吃這些果子,不懂得善加利用的話,很多東西都會浪費。

做桃子罐頭很簡單,當然,也很健康營養。最關鍵的,自己做的沒有放添加劑,沒有放任何不明,吃著最放心。

先燒好一鍋冰糖水,就是把冰糖加在水裡,煮化,再放涼備用。

然後把桃子上的清洗乾淨,掰開,去掉桃核,再削去皮,放在玻璃罐子裡,淋上剛剛放涼的冰糖水。

先去果核,再去皮,可以讓桃子只接最短時間的空氣,避免被氧化發黃,不好看。

裝在玻璃罐子裡的桃子,被冰糖水泡著,接不到空氣,不會發黃。

等十幾個桃子都理好了,再把玻璃罐子放在鍋裡蒸。

十幾個桃子削好後,足足裝了五個小玻璃罐子。反正做一次,可以多吃幾次。

裝在玻璃罐子裡的桃子,隔著水蒸個15分鐘,趁熱封蓋子,這就算完了,一點都不難。

等放涼了,就可以放進冰箱,什麼時候想吃,什麼時候就可以打開吃。據說只要不打開,放2年都不會壞。

當然,就這5瓶桃子罐頭,以程心心的吃貨屬,無論如何也撐不到2年的。

剩下的桃子,就可以釀桃子酒了。

這可是正宗的果酒啊!據說人最喜歡的,喝了可以容養,改善睡眠質量。

程赫記得,曾無意中看到一篇文章,說全球每年的酒類易量達到了幾千億,這裡麪包含了白酒、啤酒、黃酒、紅酒、紫酒。

幾千億的易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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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果酒能搶佔一部分的市場,不說多的,哪怕佔個20%的市場,那都是幾百億啊!

可以說,果酒應該還是一個很有前途的產業。只是在國,果酒的市場還沒有被人發掘。

國外常常有各種品酒會,還辦得非常正式。正是經常辦一些這樣的活,擴大了人們對果酒的認知,才逐漸形市場。

但是這些,在國還只流行在數圈子裡,沒有形市場規模。

程赫覺得有些可惜,這麼好的東西,他只能獨自用了。

自家釀果酒也不難,桃子洗乾淨後,用刀子切開,去掉果核,放在一個大罈子裡,然後用糖水淹著。

然後加一些水果酒酵母。這些可以在市場買到,基本上家家都常備著。兩三天後,能覺到罈子裡一些氣泡變化,那便是已經在發酵了。

然後開始每天往罈子里加一些蔗糖,增加甜度。慢慢再過幾天,就能聞到裡面的酒濃度在增加了。

但是最終的品,至是兩個月後才能品嚐了。

果酒比啤酒的酒度要高,一般都能達到18度,有酒味,但不醉人,營養方面也很不錯。

其實,以程赫的預計,國人現在都越來越注重養生,各種養生補品越來越歡迎,可能果酒的市場也會越來越大。

但是要形的銷售模式,大概還要等幾年吧。

第一次自己釀這種果酒,程赫擔心做得不夠功,還心往桃子裡注了一些圈進去,給一些加持。

既然這種金圈對和人都有好,就不知道對釀酒有沒有好。管他的,反正試試唄。

程赫切桃子,削皮,忙乎著,程心心也不閒著,削好的桃子,一個勁兒的往裡塞,吃得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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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自忙著,守在門口的拿破崙“嗷嗷”了起來,不知道又是誰來了。

程赫扭頭看去,是村長來了。

程紅源對著拿破崙破口大罵:“這是什麼狗啊!連老子都不認識了,再,把你皮燉了!”

拿破崙看來人神不善,得更大聲了。

程紅源看這狗還兇,實在不敢闖,只得在院子外面大聲說道:“黑子,是我啊!”

程赫哈哈一笑,說道:“拿破崙,過來,讓他進來吧。”

拿破崙這才夾著尾讓開了一條路,不過,眼睛還是死死的盯著程紅源,提防著他。

程紅源真是氣不打一來,指著它狠狠道:“你個不懂事的狗貨!老子是誰,你不認識嗎?還,當心老子把你燉了。”

程赫哈哈大笑道:“二叔,您可別拿手指它,萬一它生氣了,跳起來咬您一口,您說怎麼辦?”

程紅源哼了一聲,回了手。

然後看到程赫在忙乎釀桃子酒,豔羨道:“你還進山摘桃子了?幾十斤揹回來不容易吧?”

程赫嘿嘿一笑。

程紅源不想吃這苦,卻是對桃子酒很是覬覦,說道:“桃子酒不錯啊!你二嬸就好這一口,到時候酒好了,讓你二嬸嚐嚐?”

程赫就知道,這是個小氣又沾便宜的主兒,哪裡有便宜,他都好意思開口。

他問道:“二叔,您一向無事不登三寶殿,這次有什麼事啊?”

程紅源說道:“哦,是這事。你們不是老在問我,村小學復建的事嗎?現在,上面安排了一個支教老師來,小學差不多可以重建了。明天啊,你去一趟市裡,把老師給接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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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沒有想到,小學復建的事居然有了進展。

程赫納悶了,問道:“二叔,爲什麼是我去接啊?我這剛回來,家裡也沒個車,您讓我走到市裡,再把人家老師揹回來啊?”

村裡有人有車啊,雖然車不好,但比他還是強一些啊!

程紅源便不高興了:“你看看,你看看,你們這些人就是這樣。我不給你們跑辦事吧,你們怨我。現在人家老師要來了,讓接一下,你們又推三阻四的。人家老師可開口了,指名讓你去接。”

程赫更加納悶:“二叔,這支教老師是哪個?爲什麼指名讓我接?人家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他對村長的話,不怎麼信任。這傢伙肯定就是順一說,好讓自己不能拒絕。

他就一普通村民,就算前兩天得了個“見義勇爲”的錦旗,那也只是在門口熱鬧了一下,連個獎金都沒發,更沒被記者採訪,他不可能出名到這程度啊!

誰會知道他的名字?

程紅源說道:“人家支教老師趙思在,我怎麼知道別人爲什麼指名讓你接?該不會是你同學什麼的吧?”

程赫仔細回想,他的同學裡,沒有這名字的啊。

本不相信村長的話,人家老師本不可能指名自己接的。

打發了村長走後,他去跟程實說了一下。他有托車,去市裡方便,就讓他接吧。

程實沒二話,第二天開著托車就往市裡去。

到了市汽車站,他舉了個大大的牌子,上面寫著“趙思在”三個字。

他有些納悶,到底是男的,還是的,這名字?

等了個把小時,一個婷婷嫋嫋的婀娜影走了過來。

程實一看,差點沒流鼻出來——這神,真是人間極品啊!

這是個年輕孩,穿著非常時尚,大波浪的髮型,臉蛋兒白皙,化著濃妝,跟電視上的明星一樣。

最關鍵的,是這孩子的穿著,那真一個清涼啊!

穿著一件短背心,短牛仔,纖細的腰肢就這麼了出來,能清楚的看到馬甲線,和圓圓的肚臍眼,以及白的大

孩子踩著高跟鞋子,邁著細長走了過來,摘下墨鏡,打量了程實一眼,說道:“我就是趙思在。怎麼是你接我?程赫呢?不是讓他接我嗎?他不在?”

聲音清脆可人。

程實一陣嚨發,乾嚥了咽口水,說道:“他……他在家……他……他讓我來接……接老師……”

簡單的一句話,是沒辦法說順了。

孩子微微一笑,像看傻子似的看了他一眼,然後從包裡掏出一件蕾衫外罩,套在了上,扣住了釦子。

衫外罩,倒是遮住了的馬甲線,和一段大白,但是蕾本來就是若若現的薄衫而已,這麼穿著,更是出一迷人的風

程實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放纔好,低著個頭。

然後他就聞到了一香味,托車微微陷了陷,孩子輕輕上了他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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