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初懵了:“啊?親兒子?”
“吳靖安,我繼父的兒子。“程硯道,“和我繼父再婚的時候,我繼父只允許帶一個孩子,選了我,因為繼父不喜歡小孩,那個時候我妹只有三歲。”
林念初:“你和你妹歲數差的大。”
程硯:“當時選擇生我妹,是想挽回我爸。程慶利年輕的時候也不是個人渣,很帥,還是玩樂隊的,不然我媽也不會死心塌地的非他不可,甚至為了他和娘家斷絕關系,婚后確實也幸福了一段時間,但是時間不長,差不多在我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程慶利迷上了賭博。”
賭博這種東西就是個無底,只會越陷越深,最后傾家產,變猙獰枯骨。
能從里爬出來的人寥寥無幾。
林念初已經猜到了后來的結局。
“剛開始他賭的也不大,一把十塊二十,所以我媽沒有及時發現,后來越賭越大,從十塊二十變了一百兩百、一千兩千……后來有一天,他把他那把最的吉他賣了,我媽才發現了端倪,但是已經晚了,家里的房子早就被他賭出去了。”
程硯的語氣很平靜,沒有任何的起伏波瀾,像是在講述一段無關要的故事。
然而林念初卻聽得揪心。
本是郎才貌,圓圓滿滿的一家三口,生活幸福而溫馨,但最后卻變了一地。
無論是那種家庭變故,傷害最大的永遠都是孩子。
“你媽為什麼要選擇用生孩子這種方式來挽回你爸呢?”林念初不理解,既然已經傷到了一個孩子,為什麼還要以救贖的名義再生第二個?讓生出來罪麼?如果孩子真的能救贖靈魂,那程慶利從一開始就不會去賭。
程硯也不能理解:“誰知道呢。”他又冷笑了一下,“生而不養,不如不生。”
這觀點,倒是和林念初不謀而合,也曾在心底無數次的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發出過這樣的疑問:既然討厭我,覺得我多余,當初為什麼要生我呢?是我想來到這個世界上的麼?是你們帶我來的,并且沒有和我商量過。
再次覺到了窒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沉聲問:“所以你媽后悔了?并且把錯誤全部歸結到你們上了?”
程硯:“差不多吧,墨墨出生后才發現這招本不管用,程慶利還是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然后就不管我和我妹了,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去西餐廳上班,企圖釣一條大魚,后來確實也功了,釣到了吳知行。”
其實這些事,他很會對人提及,因為說不出口,也覺得沒必要,說出來無非也就是徒增他人茶余飯后的談資而已。
但是他現在卻毫無顧忌地對林念初說了。
在面前,他竟然沒有任何防備。
林念初劃好了翅,然后開始腌制。這時水也燒開了,程硯將腌好的鱸魚放到了蒸鍋的篦子上,蓋上蓋子后,從兜里拿出手機看了眼時間:“六點十分。”
“蒸十分鐘就好。”林念初一邊往裝翅的盆里倒料酒一邊對程硯說道,“關火后再悶五分鐘。”
程硯把手機放回了兜里悶,笑看林念初,說了句:“社會姐真是多才多藝。”
林念初不屑地“嘁”了一下:“我當了三年家庭主婦,再不會做一道清蒸鱸魚,那我這三年就真喂狗了。”
程硯的笑意瞬間凝固在了畔,再也笑不出來了,目不轉睛地看著。
上穿著一件白的針織款,后背很薄,隔著一層薄都能看到蝴蝶骨,長發隨意的在腦后扎了個馬尾,出了修長白皙的脖頸和線條優雅的肩部。
此時低著頭,一縷黑發垂在臉側,眼眸也垂著,濃的眼睫在眼底下方投下了一片小小的影,鼻梁致翹,雙紅水潤,看起來有著說不出的溫與嫵。
這麼好的一個人,為什麼沒有找到一個好歸宿呢?
程硯再一次地開始心疼。
梁辰那個狗東西多是有點不知好歹了。
腌好翅后,林念初將盆子放到了一邊,開始切辣椒。
程硯走到了水池前,開始剔蝦線。
林念初抬頭看了他一眼:“你是自己學的做飯麼?”
程硯:“嗯,我大學畢業后就從吳家搬出來了。”
其實他上大學期間也沒怎麼回去過,能在學校呆著就在學校呆著,學校不讓呆就去做兼職。大學四年,他幾乎每一個寒暑假都是在兼職中度過的,因為他不想寄人籬下,更不想花吳太太給他的錢。
為了掙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費和學費,他不僅要努力學習爭取全額獎學金,還跑過保險,做過銷售,擺過地攤,當過模特,還去酒吧當過駐唱。
其實他上大學前是一個不說話的人,但是惜字如金換不來錢、談不業務,他不得不改變自己。
大學畢業后不能再住校,他開始了一段長達四年的租房生涯,直至今年年初,新房子晾好了,他才搬進去。
可以這麼說,他寧可睡橋,也不愿意住在吳家,因為那不是他的家,那個家中也沒人把他當人看。
林念初卻越發奇怪了。
他曾說過,吳行知困了他整整五年。
既然他那麼討厭吳家,甚至不愿意在吳家住,又是怎麼被困在了吳家的公司呢?
猶豫片刻,遲疑著問:“你為什麼要一直留在源升?”
“因為妹妹?”又試探著問。
程硯一邊剔蝦線一邊回:“是主要原因,還有點其他的原因。”
林念初切完了最后一辣椒,眼睛盯著菜板,咬了咬,厚著臉皮問了句:“可以點播這段故事麼?”
程硯被逗笑了,扭頭看著,桃花眼中盡是玩味:“需要點播費。”
林念初:“……”
我就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咬了咬牙,先問了句:“你是不是也會彈吉他?”
程硯:“嗯,程慶利教的。”
那個時候,程慶利還是個人,是個合格的丈夫與父親。
林念初開始吹彩虹屁:“你會彈吉他,又長得這麼帥,上學的時候一定是校草,喜歡你的孩一定特、別、多!”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程硯忍笑,一本正經地回了句:“確實,追我的人能從東輔西站排到東站。”
“噗!”林念初沒忍住,笑出聲了,“哈哈哈哈哈。”
程硯眉頭一挑:“你還不信?”
林念初重重點頭:“信!我信!”
雖然這比喻有點夸張,但確實相信這妖孽一定有很多追求者,畢竟外形出眾,事業上也功,還有音樂特長,足夠吸引異的青睞。
“點播費夠了麼?”眼地看著他。
程硯垂眸瞧著,不滿道:“就拍個馬屁?”
林念初不服:“什麼拍馬屁?我是在說實話!”
程硯故意逗:“我要是不滿意呢?”
林念初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猛然提起了手中的菜刀,“吭”的一下立在了案板上:“你說不說吧?”
程硯:“……”
真他媽社會。
自帶財運的修真鹹魚重生為被罵賠錢貨的小可憐,慘!剛出生慘遭家族拋棄,被鄉下貧戶帶回收養,實慘!嶽晴晴本以為這一世結束鹹魚生涯,不能再躺平亂殺誰知幾位師兄也一起跟來聲名赫赫的律屆閻王聽說過《動我小師妹必遭天譴基本法》嗎?我寫的。富可敵國的跨國總裁看到這座不夜城了嗎?是我為小師妹打下的江山。被稱為和死神搶人的醫界天才亮了亮手術刀,眾人不禁捂住後頸。影視歌三棲發展的流量天王冷笑一聲陷害師妹?讓你知道什麼叫輿論攻勢。嶽晴晴本想再抱師兄們大腿舒舒服服過一輩子,誰知半路卻殺出個程咬……呸……倒黴鬼。離開她就頭疼腦熱彷彿衰神附體。某大佬晴晴,咱們真是天生一對。眾師兄怒滾蛋!別相信這隻披著羊皮的狼,他上一世就覬覦你!
結婚三年程瑜瑾一直努力維持著這段沒有愛情的婚姻,可是現在就因為李承璟前女友的歸來,程瑜瑾的所有努力和付出都白費了,李家人認為她結婚三年沒有生下孩子是失職,可誰又知道她的痛苦?
【甜虐+偏執霸寵+追妻火葬場:前夫每天在追妻火葬場的路上打翻醋壇子!】 被逼替嫁,他爲了另壹個女人 差點要了她的命! 直到她消失,他徹底瘋了! 五年後,她攜壹對萌寶高調回國. 宴會壹角,四目相對時她冷漠轉身,他崩潰把人逼至牆角狠厲壹吻:“唐小檸,再給妳壹次機會,複婚!” 身後,克琳家族七個大佬哥哥:“哪裏來的狼崽子,敢對我妹這麽囂張?!”
【男主追妻火葬場+男二上位+雙非+身材惹火大美人VS多情無心浪子】沈矜這輩子做過最大膽的事就是追謝清淮。結婚那天。謝清淮初戀回國搶婚。他毫不猶豫選擇了初戀。這場長達六年的愛戀,就此落幕。*被搶婚當晚,謝清淮最好的兄弟找上門。他說:“我這人沒什麼道德感。”“缺錢可以隨時找我。”她笑著回:“我再缺錢下家也要找個干干凈凈的。”陳槿之黑了臉。再次相見,奶奶病危。她勾住他尾指:“能給多少?”*謝清淮沒想到會在沈矜新家看到自己最好的兄弟。那個天天在他耳邊念叨沈矜是拜金女的人,只穿了一條短褲。小腹上還有一道顯眼的抓痕。*陳槿之小劇場以前:為了個女人犯不上傷了兄弟情后來:不知道兄弟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