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就拿著宋南墓送他的鋼筆玩。
其實這隻鋼筆江北澤沒捨得用幾次,怕用壞了,裡麵的還塞著一張小紙條,是當年他給他寫的同學錄,「永失我」這幾個字,被他剪下來了,捲條塞到了鋼筆裡麵。
但是這件事,宋南墓並不知道。
窗外的風比較清新涼爽,比屋裡的沉悶要好太多,江北澤趴在窗戶上,閉著眼睛這風,其實如果不是宋南墓,他一定會孤獨終老的,因為而不得。
就像這風,吹得涼,吹得歸無定所。
最後吹得手都麻了,他才恍惚回過神來,要關上窗戶,不然冒了遭罪的是自己。
可能是凍得沒知覺的緣故,手裡的鋼筆沒拿穩,徑直掉了下去。
「不要——」
下意識吆喝了一嗓子,回應他的,是一片寂靜無聲。
這是在五樓,江北澤外套都沒穿出去撿鋼筆,站在自己樓下,一個穿著黑運服的男人拿著這支鋼筆,無聊端詳。
江北澤不認識這個男人,應該是同一個小區的,「那個……先生,這支鋼筆是我的,麻煩還給我,謝謝。」
男人約莫三十左右的樣子,看到江北澤的那一瞬,眼睛明顯亮了一下。
「小狗,我喜歡。」
江北澤依然著手,「那個鋼筆,麻煩還給我,它對我很重要。」
「怎麼證明是你的?」
「你可以開啟裡麵,裡麵夾著一張紙條,上麵寫著四個字,永失我。」
男人開啟一瞧,裡麵果然夾著一張皺皺的紙條。
「這樣好了,你現在跟我來酒吧,陪我喝酒,喝過我,鋼筆給你,喝不過,你今天晚上陪我玩一晚。」
江北澤皺了皺眉,他的眉跟他的臉一樣,很清秀,不濃鬱,整個人的都是的,乾淨又純粹,像個剛高中畢業的學生。
見他不說話,男人把鋼筆抄口袋裡,然後轉就走,「不陪我喝酒就算了,你可以去告我,看看警察會不會管你這點破事。」
一支鋼筆,確實沒必要報案。
但是這支筆,對江北澤的意義真的非常非常重要,這是他喜歡的人,流了三個月的汗水、手磨了三個月的繭子,起早貪黑同時打好幾份零工,給他買的禮。
這是一份紀念,也是一段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時和付出。
江北澤猛地住他,「去哪個酒吧,我現在就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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