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然角出了一抹笑容,只是其中帶著的意雖然不明顯,不過還是被王可給瞧見了。
“怎麼了,不會是真的被我給說中了吧!”王可低了聲音說道。
林依然看了一眼,了,但是沒有說話,王可頓時就明白了。
只能苦口婆心的說道:“依然,不是我說,這種事真的是拖不得,尤其是這種況,棄之可惜,留著又堵心。”王可都不得不說,就林依然這個男朋友,實在長得太好了一些。
若是對方不放手,換作是的話,肯定都舍不得的。
而且也多了解一些林依然的況,這次他們小兩口明顯是鬧了一點小矛盾的,這種況下對方也的趕了過來,說明對也是非常上心了,王可也不好說什麼了。
總不能什麼都不了解對方就在背后說別人壞話吧!
等到新郎來接新娘了,幾人才終于從林依然男友的事上移開。
把新娘背走以后,林依然注意到秦清風一直都在后面不遠看著,對上他的視線便瞥開了,當伴娘的瑣事確實是非常的多,林依然一直都沒有什麼機會跟秦清風聊天,手機也沒有帶在上,最后也顧及不了他了。
等到婚禮進行的時候,林依然跟在新娘后,雙眸亮亮的,尤其是看著王可一臉幸福的嫁給自己喜歡的人,兩個人說著誓言,林依然目滿是。
秦清風目一直都落在跟在新娘后的林依然上,只看見笑容燦爛模樣,一會又的眼眶中仿佛都有淚花了一樣。
他濃墨的眉頭皺了皺,這樣的一個簡單的婚禮有什麼好值得的。
等到林依然敬完了酒過后,他才終于找到了跟林依然說話的機會。
林依然換好了服過后,出了門就看見站在門口的秦清風。
“你吃飯了沒?”林依然剛才一直都沒有時間去注意到他,這會賓客都吃得差不多了,林依然只能跟著新郎新娘他們一起吃飯。
秦清風幽怨的看了一眼,“這里的人我一個都不認識,我怎麼吃飯,我當然是等著你一起吃了。”
林依然看了他一眼,這會都已經一點鐘了,都有些得站不住腳了,秦清風看著的鞋皺了皺眉頭,“你怎麼穿這麼高的鞋?”
以前在他邊的人穿恨天高都是很正常的事,只是林依然跟在一起以后,因為職業的原因,也穿不慣高跟鞋,除了偶爾的約會外,都很穿高跟鞋的。
“當伴娘肯定要穿高跟鞋啊!我的鞋子這會還在樓上房間呢!”
“我的車子有你的鞋子我去給你拿!”說著,秦清風就轉去地下停車場去拿鞋。
等秦清風手里提著一雙鞋走到林依然面前,半蹲在的面前給穿上,他語氣帶著些許心疼,“腳都磨破皮了,以后這種便宜不合腳的鞋子不許再穿了。”
秦清風說話的時候也沒有避諱邊的人,這話一出,一旁的新娘
子王可只覺得尷尬。
這鞋子是給新娘子準備的,不算貴,但是也小兩百塊錢呢!這會從他里說出來,只覺得尷尬的很。
林依然瞪了他一眼,“這是第一次穿,又走了這麼久的路,有些不合腳是很正常的。”
王可雖然對秦清風的話有些不滿,不過看著秦清風這番作,又為林依然覺得有些欣。
能看出來這個男人對是極好的,從一個旁觀者來看,兩人的是非常深的,而且這個男人對的也是毫不遮掩的。
等到吃飯的時候,秦清風把自己紳士禮貌一面展現的淋漓盡致,一點也沒有居高位的優越。
吃飯的時候對林依然細致微的一面讓一旁的新娘子都有些嫉妒了,一旁的新郎看著自己老婆羨慕嫉妒的模樣只能對更加的,該挑魚刺的挑魚刺,該剝蝦線的時候剝蝦線,生怕的被這個伴娘的男朋友給比了下去。
尤其是其他幾個來得比較晚的好友,尤其是帶著伴的那些人,只覺得一頓飯吃得憋悶得很。
自己帶來的伴目都有意無意的往秦清風上瞟,這是完全當自己男伴都是空氣了。
秦清風帶著林依然吃了飯就往停車場下面走,手里還拿著一個捧花,今天新娘子沒有扔捧花,反而是直接遞在手里的,可能是希早點結婚的意思。
林依然上了車手里也沒有放下那捧花,時不時聞一下,或者擺弄一番,似乎十分喜歡。
秦清風有些不滿的忽略他,他一只手抓住的手腕,語氣認真地說道:“你不用羨慕了,等以后我們結婚的話,我給你的婚禮肯定比今天的要好一百倍。”
林依然眼睫了,婚禮?
兩個人這麼久了,雖然秦清風的里也不時的會提出結婚之類的事,不過都是說一說就過了,似乎從來都沒有放在心上。
這會聽到他突然提起,林依然只是心中微微有些了一下,隨即恢復了平靜,并未放在心上。
的微信震著,是王可發過來的微信,羅里吧嗦的一大串話,到最后才說了重點,總而言之就是說秦清風這人雖然看著外表太招人了,但是能看出來他的眼睛里面對都是意。
后面就是一堆勸的話,有什麼問題一定要好好的說清楚,別給自己留下什麼憾。
林依然沒想到才一頓飯的功夫自己的小姐妹就已經紛紛倒戈了。
側眸看了一眼邊的男人一眼,這個男人,還真不是一般的招人啊!
林依然一路上的心思都有些沉重,一手著自己的肚子,一雙眼睛看著車窗外面,腦子里想著許多的事。
他不想要孩子,即使再想要孩子也不可能悄悄生下來,總不能像電視劇小說那樣帶球跑個幾年,還沒那麼彪悍,也沒有那麼有勇氣。
看來只能找個時間跟他攤牌了,他若是要的話,就算了,若是他不肯要的話,那麼他們之間就徹底的完了。
唐晶做了三年有名無實的沈太太,終於放飛了自我。聽說現在流行養小鮮肉和小狼狗,她發了一條朋友圈:想養一條忠犬,求推薦!龍少留言:現有一隻奶萌奶萌的小狼狗,求收養!唐晶勉為其難地收了,卻沒想到,小狼狗不僅如狼似虎,還如饑似渴,唐晶揉著痠痛的腰,氣急敗壞地抗議:「我不要小狼狗!」龍少冷笑:「晚了!不過你可以跟我生幾隻小小狼狗去禍害別的女人。」
姜初宜第一次見到宗也,正好撞到他被人表白。 昏暗的樓梯間。 躲開重重監控,他靠着牆壁,用手籠着擋風,低頭點菸。 表白的女孩害羞緊張,他一臉的興致缺缺。 後來她才知道,他就是宗也,那位剛出道就紅透半邊天的新人。 - 因爲合作一檔真人秀,節目組爲了炒熱度,讓姜初宜主動和宗也互動,把頂流熱度蹭的明明白白。 圈裏向宗也獻殷勤的人不少,她自知高攀不起,私下剋制守己,從來不敢肖想他分毫。 後來節目播完,網上粉絲罵戰滔天,記者故意問起宗也和她的曖昧。 她立馬替他澄清:“他人很好,對誰都很照顧,很多都是節目效果。” 採訪一出,宗也就上了熱搜。 ——頂流被髮好人卡 當晚,姜初宜微信收到該頂流懶洋洋的兩條消息: 【節目效果?】 【你不會當我做慈善的吧?】
十七歲的夏天,姜照一誤入了朝雀山景區的一片蓊鬱密林,走進了一座舊廟。 她伸手搖響檐下的白玉鈴時,一縷紅絲穩穩地綁在了她的手腕,絲線盡頭是金色流光,她看不見另一端究竟連接去了哪裏。 少女憧憬愛情,是從同桌遞過來的一本小說開始的。 因爲那根綁在她手腕,別人卻看不見的紅線,姜照一堅信老天爺給她配發了個男朋友。 後來她偶然發現,只要將一些東西輕觸紅線,就會被立即傳送到不知名的地方去。 —— 地獄沉睡數百年的修羅甦醒,卻發現亮晶晶的糖果和一封又一封的情書幾乎要將他淹沒在棺槨裏。 他隨手拆掉一封,展開信紙:“男朋友你怎麼還沒找到我!你好笨鴨!:)”署名——姜照一 —— 姜照一從高二等到大二,紅線另一端的男朋友還是沒來找她。 可是那晚和朋友們從ktv出來,喝醉的姜照一勉強看清自己紅線連接的另一端不再是半隱半現的虛無光色。 她順着紅線連接過去的方向,看清了那個男人帶着一道猙獰傷疤的腕骨。 然後姜照一就掙脫了朋友的手臂,哇的一聲哭出來,展開雙臂撲進他懷裏:“老公!” 她的朋友們:???QAQ
十七歲那年,周宜寧悄悄喜歡上了一個人。 夏日午後,少年隨手留在她桌子上的紙條寫滿了競賽題思路,瞬間成爲她整個少女時期的所有心事。 本以爲再無相見,不想高三那年轉學,她竟成了裴京聞的同桌。 少年人帥性子野,是常年被衆多女生提及的風雲人物,唯獨對默不起眼的她有些特殊。 高考那天,周宜寧鼓起所有的勇氣,藉口沾學神運氣,輕輕環住少年勁瘦的腰身。 裴京聞回擁住她,溫聲鼓勵,“別擔心,你會得償所願的。” 卻沒想到,後來分別的許多年,他成了她整個青春時期唯一無法得償的所願。 — 意外重逢時,裴京聞已是業界出類拔萃的青年醫生,出身顯赫,身邊追求者無數,一如少年時讓人移不開眼光。 她忍着眼眶的澀意,看向男人端正挺拔的背影,輕喚他的名字:“裴京聞。” 不料,下一秒男人轉身,語調是從未有過的冷漠:“周小姐,有事?” 周宜寧這才認清他早已忘記她的現實,正要悄悄收起所有幻想,卻在家裏安排的相親局再次見到他。 “結婚嗎?” 明知男人和她領證不過是滿足長輩心願,到嘴邊的拒絕仍無法說出。 — 南臨高中校慶,裴京聞作爲優秀校友代表發言,舉手投足隨性恣意,僅站在禮堂就備受衆人仰望。 周宜寧自以爲將情愫很好隱藏,保持分寸不僭越,彷彿和他是剛認識的陌生人。 只有在提起學生時代最般配的情侶,好友趁機問她和裴京聞的後續時,她搖頭,低聲說:“他現在……不喜歡我。” 話音剛落,她撞進了一雙深沉炙烈黑眸,避無可避。 誰都不知道,人潮散盡,裴京聞在他們看了許多個日出月落的操場,從她的身後靠近,滾燙的呼吸帶着懲罰的意味。 “感覺到我對你的喜歡了嗎?” “如果還沒有,我可以說給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