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厭一直沒有回來,溫在家里有點無聊,正準備再睡一會兒時,溫聽到門口有了很小的敲門聲。在門口站的是上午救過那個小孩。
當時小孩被拉走了,們一句話也沒有說,不知道小孩來這里做什麼?
溫原本沒打算出去,覺得小孩敲不開門的話估計一會兒就會自己離開的,而且小孩的應該不希小孩跟這樣變異種接,可讓溫沒想到的是小孩一直沒有走,已經在家門口站了十五六分鐘了。
中心基地的晝夜溫差很大,等白天太落山后,溫度就會驟然轉涼,小孩穿的單薄,繼續在外面站著容易冒生病,溫想了想,隨意披了一件傅厭的大,走出了門。
吱呀一聲,大門打開了。
小孩的臉都凍的通紅,但一雙烏黑的眼睛亮晶晶,仰頭看著溫,開心地說:“我就知道姐姐在家里,姐姐你剛睡醒嗎?”
溫搖了搖頭,而后半蹲在小孩前,“找我有什麼事嗎?”
“當然!我知道姐姐救了我,我是來謝姐姐的。”說完,小孩的小手往溫的手心里塞了一個東西,溫展開一看,是一顆玻璃紙包裹的糖果,由于被小孩一直拿在手心里,糖果也沾染了小孩上的溫度,變得溫熱。
“姐姐,這個糖果很甜的。”
小孩笑起來有一顆小酒窩,“希姐姐喜歡。”
溫抿了抿,而后笑著著小孩,“謝謝,我很喜歡。”
這個糖果在前兩年末世沒來之前,估計很多小朋友都看不上,那時候他們有各種各樣好吃的糖果,有巧克力,有棒棒糖,有各種糖。
可如今糖果對于末世的人類來說都已經變了不可多得的奢侈品。
小孩格開朗,溫跟說了幾句話,又擔心外面太冷,便讓先回家去,可小孩卻有點依依不舍,臨走之前還問以后可不可以來找玩。
溫笑了笑:“你不怕我?”
小孩回答的迅速:“不怕!”
其實就算小孩不怕,的家長知道后也一定不會讓來這里玩的,溫雖說不出門,但也知道聯邦知道的能力是危險的,所以家院子周圍都沒有住戶。
小孩很機靈,猜到了溫的想法,又趕補充了一句:“其實我這次出來,我同意了的。”
聽到這句話,溫微微怔了一下,倒是沒有想到那位愿意讓自己的孫跟接。
過了幾秒,溫反應過來后才笑著說:“歡迎你來找我玩。”
回家探親意外被安排冥婚,生死之際被霸道冥王給莫名其妙睡了?一夜迷情,從此開啟了陰陽眼,不斷撞鬼遇妖,與冥王大人開啟了一段羞羞的故事。前世的羈絆、今生的纏綿,一個又一個的謎團,不斷遇到詭異事件......「女人,不管是人是鬼,你都是我的!」洛雨涵看到霸道冥王又要吻過來,但卻無力阻擋...
燕家嬌女,殊色傾城,寵冠后宮, 一朝國破,跌落塵埃,被新帝強占,屈辱不堪。 一杯毒酒恩仇兩訖,再睜眼,她回到了十六歲。 曾經的冤家一個個你方唱罷我登場, 瑟瑟眼波橫流,笑而不語:前世的賬正好一并算一算。 孰料,被她毒死的那位也重生了。 瑟瑟:!!!藥丸T﹏T 為了活命,瑟瑟不得不扮演前世的自己。 然而,常在河邊走,難能不濕鞋? 真相大白, 那人狠狠鉗住她的下巴,目光冰冷:敢騙朕,嗯? 奉爾入掌,嗜爾入骨 因愛生恨黑化大佬VS美貌動人心機嬌嬌,架空,雙重生甜寵向,1V1,he。
初遇,某女擦掉嘴角的口水:“相信我,我是個正經人。”“正經人?”某男笑得邪魅而慵懶,“姑娘,豈是那麼容易走的?”兩年后,某王妃口水滴落:“王爺,豈是那麼容易走的?”-情節虛構,請勿模仿
急于結婚,喬蕎隨便拉了個“破產”的小老板領了證,本是打算與他相扶相持平平淡淡的過下去。誰知婚后:她想買輛四五萬的奇瑞QQ代步,抽個獎卻能中一輛免費的保時捷。她想貸款買套小樓盤的兩居室,抽個獎又意外中了一套大別墅。她每次遇到困境的時候,他也總是臨危不亂易如反掌間幫她迎刃以解。直到某一天,有人奉承阿諛的來到她的面前,叫她一聲:商太太。她才知道,原來她嫁了一個身家千億的財團大老板。(雙向奔赴,甜寵,打臉爽文,扮豬吃老虎。)
固定21:00更新,有例外文案和評論區會請假/告知文案:宋鶯時穿進狗血買股文,女主懷絮容貌絕色,被幾個大佬強取豪奪。她還沒見過懷絮,就收到任務:與懷絮熱吻宋鶯時直女懵逼:???-為了任務,男主帶著合同去威脅懷絮時,宋鶯時半路截胡。懷絮要去參加選秀,宋鶯時跟著成了練習生。宋鶯時對著任務表,認認真真完成:拍攝時一起坐,拉拉手,一起吃飯唱歌練舞…………堅持三個月後。係統滿不滿意不知道,兩個人的cp粉,鋪天蓋地。-舞會,角落。懷絮眸色不明:“你想做什麼?”任務倒計時中,宋鶯時急得眼尾泛紅,聲音卻很小:“你……你能不能……”懷絮湊近:“嗯?”宋鶯時伸出纖細漂亮的手指,點了點唇畔。水汪汪的杏眼看向懷絮,欲語還休。懷絮呼吸一窒。玫瑰含雪:形容美人唇。直女小太陽x仙女美強慘閱讀指南:選秀題材,小甜餅。封麵是約稿。現代架空。謝絕扒榜,謝絕改文。作者微博:@小檀亦木邏輯死勿較真,劇情隻為撒糖服務,食用愉快。主角名為月份別稱,三月鶯時,四月槐序,是萬物生長、充滿奇跡的春天。
有一個寫推理小說的大作家當男朋友,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你得罪他的時候,他會蔑視你:「你這樣的人在我的小說裡只會以si者的形態出現。」 你狠狠得罪他的時候,他會威脅你:「信不信下個si者就用你的名字?」 但當你恰巧是這位大作家的編輯時,那以上這些都不用,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