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現代言情 你也有今天 第79章 第七十九章

《你也有今天》第79章 第七十九章

 這本來是個臉紅心跳的夜晚,然而大概是嫌瑤今天到的刺激還不夠, 這場重金屬live演出到一半, 這間地下酒吧的負責人突然下樓,開始疏散人群。

 “著火了!大家快往安全出口走!”

 于是一時之間, 重金屬音樂變了嘈雜慌的人聲。很多人臉上出驚恐害怕的表, 然而瑤不知道為什麼, 卻覺得不太怕,好像只要在錢恒邊, 就沒什麼可擔心的。幾乎不用腦, 只需要拉著錢恒的手, 跟隨著他就可以。

 只是唯一沒有預料到的, 是因為跑的倉促,瑤的十厘米小細跟,非常不給面子的斷裂了。

 錢恒沒說什麼,只是微微蹲下了

 瑤有些不明所以:?

 “上來吧。”錢恒表平淡自若, 仿佛再自然不過, “我背你。”

 “不用啦, 就去停車場路也不遠, 你稍微扶我一把就行了。”

 瑤一邊拒絕,一邊一瘸一拐地往前走,然而沒走幾步, 就被錢恒直接攔腰橫抱了起來。

 “行了,你得逞了。”

 “哎?”

 錢恒哼了一聲:“你不就不想我背著,希我公主抱嗎?以為我不知道你的什麼小心機, 不就因為公主抱才能看到我的臉嗎?”

 “沒……沒有啊!”瑤一邊說一邊就想掙扎著下來。

 “別。”錢恒警告地瞪了瑤一眼,“你再扭,我這麼抱著你,腰會吃不消的。”

 是消停了,但上不消停,意有所指地看了錢恒的腰一眼:“這個……男人,不能說自己腰吃不消啊……”

 錢恒沉默了片刻,才道,“瑤,你再不閉,那不如你今晚就陪我睡,親自驗證下我的腰好不好。”

Advertisement

 “……”

 瑤徹底消停了。

 *****

 慌、刺激又甜的夜晚之后,便是第二天的工作。

 瑤本來覺得再見錢恒有點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控制好看向他的眼神,不被同事看出端倪,但好在這一問題被完規避了。錢恒第二天一早,因為一個家族信托糾紛案,臨時出差飛了b市,同去的包銳當天開完庭就可以回來,但錢恒事后還需要留下兩三天理完客戶其余事項才能回來。

 而瑤也沒有太多時間再去想錢恒,代理林養費糾紛一案的立案材料已經提了法院,主審法瑤打了電話通,因為證據比較繁復,考慮到為了節省審判時間,法要求進行庭前證據換,瑤當然也求之不得。

 庭前證據換,能在正式庭審之前,先明確各方當事人主張所依據的證據,以便當事人在庭審中進行質證,也讓法對案件涉及的證據有更好的把握,更是可以防止一方當事人在庭審中突然進行補充證據這類突襲,造庭審不暢,不得不因補充證據而再次開庭和質證,拖延辦案效率。

 只是庭前證據換,雖然最終由法決定,但一般都要先由當事人申請。瑤有些好奇道:“庭前證據換,是盧建申請的?”

 “他的律師申請的。”負責這一案件的孟法在電話里笑了笑:“我今天下午兩點正好有空,對方也沒問題,你要也行的話我們就快點換證據,定在下午兩點,四號庭前會議室。”

 瑤有些意外的同時連連應好。

 和孟法又聊了幾句,隨口問了聲:“盧建那邊請的,是哪家律所的律師?”

 “哦,德威律所的鄧明律師,你認識嗎?他還有名的。”

Advertisement

 孟法掛了電話,可瑤卻久久不能平靜。

 鄧明。

 這個案子竟然撞上了鄧明。

 這曾經是為一名家事律師的目標,有朝一日,終于能堂堂正正地站在法庭上,和鄧明來一場對壘,然后明正大地打敗他,撕下他那些偽裝的良善和正義,還有那些他虛假的專業能力。

 只是瑤沒想到,自己竟然這麼快,真的就遇到了鄧明,在自己第一個完全獨立辦的案子上。

 鄧明雖然對外營造了良心律師的形象,然而實則接案件的時候,才是一顆心全向著錢看。瑤此前從林娟那里多知道盧建家境不錯,但現在看來,不止是不錯,應該是非常不錯,恐怕非富即貴,才能請得鄧明出山。像鄧明這種豺狼,只有嗅得到最新鮮的,才會出現。

 如果有錢恒在,那這個案子,就算十個鄧明,也不會輸吧。

 然而自己早就自斷了后路,非常有骨氣地拒絕了錢恒的手。

 自己準備好了嗎?

 還是回去求錢恒幫忙?

 只要自己開口,他是絕對不會拒絕的。

 然而瑤按在通訊錄錢恒名字邊上的手,到底還是頓住了。

 錢恒是能站在自己后,但總不能永遠依賴錢恒。

 白星萌的案子里,被鄧明打臉,這一次,想試試自己迎戰。

 既然自己的夢想就是在法庭上打敗鄧明,那就上吧!

 *****

 因為得知了盧建的律師是鄧明,瑤更是一百萬分的上心,此前去林娟和盧建開房的酒店,讓林娟查詢了自己此前的開房登記,確定了開房時間,同時,瑤也向與林娟、盧建一同參與同學會的幾位同學進行了取證,可以證明,開房時間與同學會在同一天,而同學會后,確實是盧建與林娟兩人獨。有了這些證據,再配合此前的錄音,可以佐證盧建確實與林娟在同學會后開房發生了關系。而林娟孩子涵涵足月出生,那麼按照他的出生年月倒退,如果涵涵是盧建的孩子,那麼盧建與林娟這次發生關系的時間,也完全能吻合,不存在矛盾。另外,瑤還取證了林娟和盧建很多高中同學的證言,證明兩人在高中曾經過兩年,為彼此的初,曾經有基礎。

Advertisement

 在去法院庭前證據換之前,瑤一遍遍演練了可能會發生的況和自己的應對措施,確保自己的這份證據清單一甩出來,就能啪啪啪打臉鄧明。

 *****

 瑤把庭前證據換的消息告訴了林娟,兩人便各自趕往法院。

 說來很巧,們和盧建鄧明,幾乎是同時到達庭前會議室的。

 鄧明穿著一窄腰的西裝,頭發用發膠固定往后,經典的大背頭梳得一不茍,上講究地噴著男用香水,瑤只隨便掃了一眼,便看到了他的公文包、皮帶上晃眼的名牌logo。

 瑤心里對他憎惡,越看越覺得對方不像個律師,反而更像個穿著名牌高仿的傳銷騙子。只是心里再痛恨,瑤也知道控制好自己的緒。謹記著錢恒的每一句話,絕對不會重蹈覆轍,讓自己的私人緒影響到當事人的案件。想要打贏這場司,首先應當摒棄自己的立場,站在當事人的角度。

 瑤這邊非常平靜專業,鄧明的反應卻強烈多了。他顯然十分意外在這里遇見瑤,愣了愣,只是很快,鄧明也回歸到了工作狀態。

 見雙方當事人與律師都就位了,孟法按照流程開始了庭前證據換:“林娟訴盧建確認親子關系、養糾紛一案,由審判員孟冬梅主持庭前證據換,書記員沈素擔任記錄,雙方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林娟和盧建都沒有申請回避。

 孟法就此案中的一些基本事實進行了明確,同時,也針對瑤提的證據材料向鄧明一方進行了闡述分析:“林娟和的律師整理了非常詳細的證據鏈,在這份證據鏈的基礎上,林娟一方擁有足以推斷盧建與涵涵可能存在親子關系的證據鏈,如果盧建你和你的律師沒有相反的證據,卻還堅決不同意做親子鑒定的,那麼一旦立案走訴訟流程,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作出理,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的林娟一方主張立,而不配合法院進行親子鑒定的你方,則需要承擔敗訴的法律后果。”

 鄧明臉沉靜,毫不見慌,他掃了一眼瑤,勢在必得地笑了笑,然后他從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文件:“孟法,這是我們提的證據,也希借由這次證據換,讓對方當事人知道我們的態度。”鄧明頓了頓,才鏗鏘有力道,“我的當事人盧建,早就經醫院診斷,是無癥患者,并且是無法治愈的無睪癥。”鄧明看了一眼瑤,“盧先生很不幸,出生時就罹患先天無睪癥,這是從出生至今的全套病例以及歷年檢的結果。”

 瑤知道鄧明既然主申請了庭前證據換,那自然是手中有可以抗辯的證據,只是本沒想到會是這樣顛覆的證據!

 從孟法的手中,接過了鄧明提的證據。這些證據,從簽字的時間看,確實度久遠,而那些醫療證明文件的紙張,也泛著黃,看起來確實有些年頭了,而歷年檢記錄,也都分門別類歸檔的非常仔細。為了方便查看,鄧明在相關病例證明都用記號筆高亮標了起來,一目了然。

 盧建竟然沒有睪-丸?那就絕對不存在能活的子了!那孩子不管怎樣,自然不可能是他的!鄧明這份證據一出,即便盧建拒絕親子鑒定,也能排除親子關系!

 林娟自然也看到了這份證據,當場就不可置信地了起來:“不可能!”喃喃自語,求救般地看向瑤,“這不可能!那晚上我清清楚楚見到,他明明有!他很健康!怎麼會變什麼先天無睪癥?!”

 鄧明毫不理會林娟的嚷,他看了一眼瑤:“你們自然可以在真實上進行質疑,但我們提的都是最真實的證據,不怕任何鑒定。”他自信而張揚道,“反而是林小姐,應該好好思考下,現在還有什麼辦法來污蔑和訛詐我的當事人?”鄧明推了推眼鏡,“不是你演技好或者的大聲,就是真相的。”

 而就在此時,本來不及阻止,就見林娟突然起來,歇斯底里地撕毀了手中盧建的醫療和檢記錄。

 紅而憤怒:“這是假的!這份證據一定是假的!盧建,你真不要臉,你是個健全男人,那晚上發生了什麼你忘記了?你還說你最喜歡我你那里,只要一就有覺了,結果現在和我說什麼先天沒有睪-丸?你在開什麼玩笑?!還是你為了不認涵涵,給自己直接閹割了?”林娟赤紅著眼睛,“你可真是無恥!我怎麼當初就聽了你的花言巧語!”

 林娟的緒完全失控了,沒顧上這是在法院,當場站起來,拿出手機里涵涵的照片,抖著便想遞給盧建看:“這是孩子的滿月照,你就看一眼!你自己看看,這孩子是不是有三分像你?你再看看他臉上那神態,是不是活就是和你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明眼人一看這就是你的孩子!你竟然還狡辯,說自己沒法生孩子!自己的兒子都不認,你還是人嗎?!”林娟提及孩子,眼淚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轉,“涵涵這麼漂亮可,可因為先天心臟病,還躺在重癥監護室里,命懸一線,而你這個親生父親不僅不認孩子不給養費,連去看也沒看一眼!孩子要沒了,你就不怕他化厲鬼來纏著你嗎?!”

 然而照片還沒遞到盧建面前,便被鄧明攔截了下來,他隨手看了一眼,就冷酷地把手機丟回了桌上,相比林娟的緒激烈,鄧明理智而冰冷:“林小姐,請你冷靜點。你撕毀了我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原件,據《民事訴訟法》,這屬于毀滅重要證據,妨礙法院審理案件的行為,我相信孟法會給出罰,而作為確認親子關系一案中認定事實的關聯證據,這些醫療證明和檢記錄被撕毀無法辨認的話,法院判決時可是由撕毀證據的一方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的。”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