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古代言情 炮灰的人生2 第141章 千金歸家 十一 二合一

《炮灰的人生2》第141章 千金歸家 十一 二合一

 于父說到“只多一個”時,忍不住看了一眼楚云梨。

 說起來,他也沒好到哪兒去,就是比胡兄多了個兒。如果沒有這個兒,他沒發現姜氏對庶的冷淡,對妻子毫不設防的話,說不準現如今還躺在床上頭疼。等他越來越虛弱病逝之后。這于家還不知道會如何呢。

 楚云梨頷首:“那管事如今手底下鋪子多麼?”

 于父和胡老爺好,但胡老爺早就沒了,他這些年也忙,只知道那管事不太對……其他的,他也管不著啊。

 說到底,他就算有心相助,也得胡臨安上門來求。否則,他一個外人,怎麼好手別人家的事?

 不過,他還是派人探過胡臨安兩回,也好讓那個管事知道,有人在管胡臨安的死活。

 “若不是我派去的人,臨安不一定能活到現在。”

 楚云梨頷首:“爹是這個世上最善良最聰明的人!”

 于父瞪一眼:“在這給我灌**湯。”耽擱了這麼久,什麼事都沒干,他重新看向手里的賬本。

 看了一會兒后,他皺了皺眉,抬眼狐疑地盯著楚云梨:“新蘭,以前你不是聽別人家閑事的人,今日怎麼有興致?”

 楚云梨頭也不抬,張口就來:“剛好見了而已。那胡臨安長得好看。”

 于父的臉當時就黑了:“好看不能當飯吃。”

 他有意在兒走出羅家的影后,重新幫兒另尋良人。但只要想到有個人對兒比他這個爹對兒還要親近些,他心頭就不高興。

 “那小子,下次我不借他銀子了。”

 楚云梨搖頭失笑:“爹,你胡公子的啊。據我所知,你就沒有白借過銀子出去。”

 生意人,手頭的銀子白白放一段時間,那都是虧了本。于父以前借銀出去,都是要和人分盈利的,還得占足了便宜才肯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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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他就聽了胡臨安的打算,覺得靠譜,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分銀子的事就將銀子給了。可見胡家父子在他眼里是不同的。

 于父又瞪了過來:“我那是看在舊友的份上幫他一把。我自己的孩子還疼不過來呢,哪有空疼別人的?”

 反正,他不高興!

 楚云梨笑著上前哄了幾句。很會說話,于父也不是真的惱,很快又喜笑開。

 *

 羅大江那院子租了一年,這一年里他可以住著。但他心里明白,在這城里長住,首要得有一家人的花銷。每天睜開眼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衫可以穿舊的,但這肚子可不能吃頭天的。

 羅家老兩口第一回來城里,第一回見識城里的繁華,也是第一回知道一頓飯能吃掉幾兩銀,這里的菜比鄉下貴了一倍不止。兩人買了兩天的菜,心疼得直,催著兒子回家。

 回去之前,老兩口有些不甘心,想讓兒子再試一試,看能不能挽回兒媳。

 羅大江這些日子已經試了多次,于新蘭始終不假辭,他故意在雨中等,想讓。結果,那人就跟沒看到他這個人似的,直接就讓馬車走了。

 漫天的雨幕里杵著這麼大一個人,除非是瞎子,否則是一定看得見的。偏偏車夫沒停……也就是說,哪怕他淋雨生了重病。于新蘭也還是一點都不心疼。

 這本就不像是以前將他放在心上的妻子,活一個陌生人。

 這都是陌生人了,就更指不上了。

 羅大江擺手道:“不去!要去你們去!”

 如果爹娘有本事能夠勸得于新蘭回心轉意,他也愿意回頭和好好過日子。

 羅家老兩口不是沒勸過,但每次剛靠近府門,護衛就拎著棒魚貫而出。他們這把老骨頭,可經不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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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一沒了命,也忒不劃算了。

 老兩口見兒子這樣,滿心恨鐵不鋼,忍不住番勸說。勸了半個時辰,羅大江還是那句話,他不去!

 羅母著脾氣:“就再試一次……”

 羅父看兒子倔這樣,嘆了口氣:“不去就算了,稍后你去找東家把這租金退了,然后把你買來的東西收拾收拾,我跟你娘去找個便宜點的馬車。明兒咱們就啟程吧!”

 羅大江不愿回鄉下,但城里留不住,他也只得認命。

 好在,鄉下不親戚都跑來城里借過銀子,前后加起來有十多兩。對于城里人來說,那些算不得什麼,但對于鄉下莊戶人家,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銀子。

 有了這些,家里的宅子可以翻新,省著點還能買下兩畝荒地。荒地養養就了,再者說,不買地的話,那些銀子放在手里能讓人過得很滋潤。

 羅大江想得。事實上,羽愿意跟著他回鄉下,也是看在那些銀子的份上。這兩天旁敲側擊想要打聽一下羅大江在這幾個月以來到底攢了多銀子,但他都說沒有。

 其實不太相信……就算沒有,那些鄉下人跑來借的銀子可以還給羅家,在鄉下有房有地,還能有十幾兩銀子,也算得上是殷實人家了。嫁了也不虧!

 羽想明白后,對一家人都格外心,做事麻利得很,都以長輩為先。

 老兩口本來不喜歡,看這般有眼,也開始和

 聽說好多人家都愿意娶大戶人家放出來的丫鬟……那樣的丫鬟見識多,知道規矩進退,特別會養孩子。老兩口漸漸覺得,羽雖然是個丫鬟,但在于府長大,而于新蘭是在鄉下長大的。無論怎麼看,前者都比后者要懂事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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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上沒說,心里都接了這樣一個兒媳。

 就在他們收拾東西時,又有人來敲門。羅母以為是鄰居……無論如何,大家相識一場以后,興許再也見不上面。羅母覺著,這最后兩天大家好聚好散,說幾句賠笑的話結一份善緣也可。

 就算回鄉下再不回城里來,一輩子也用不上這份善緣。也沒必要鬧得飛狗跳人憎狗嫌。

 羅母開門時臉上已經帶上了笑容,當看清門口站著的子時,臉上笑容僵住,面沉了下來:“你還有臉來?”

 門口站著的是一的曹如蘭,先前羅大江讓們母離開時,確實有讓們把他置辦的東西留下。但母上的衫首飾都是看到羅大江后新買的,先前的舊已經扔了,沒有替換的。

 因此,門口站著的曹如蘭比一開始和羅大江重逢時要自如得多。至,渾不見狼狽之態,一看就是個貌的小婦人。

 這還是曹如蘭離開村里之后,第一回看到羅家夫妻。扯出一抹溫和的笑:“伯母,我有話跟你們說。”

 羅母皺了皺眉,大家一個村住著,雖然曹如蘭在兒子兒媳鬧翻這件事上出了大力,但歸結底,還是自己兒子先做得不對。

 如果兒子沒起異心,那曹如蘭就算使盡手段,也不可能靠近他。

 都要走了,羅母也不想在門口與人爭執,惹人指指點點。

 “進來吧!”

 羅大江正在修補一個從后院翻出來的破箱,這應該是東家不要了的。他打算補好后裝些雜……零碎的東西都可以放在里面再搬到馬車上,回家后還可以用來裝。他抬眼看到門口的曹如蘭時,微愣了一下后,并不生氣。

 “如蘭,你這些天住在哪?”

 當時他將母倆趕走,其實是遷怒。他本并沒有多討厭母倆,也是怕留下們之后于新蘭再不原諒自己……如今夫妻倆已經了陌路,他再挽回不了于新蘭,便也不用在乎的想法。

 說到底,他和曹如蘭之間,還是有些的。

 曹如蘭見他態度緩和,語氣也正常,提著的一顆心放下了一半,苦笑道:“我們又回了之前的客棧,這幾天都累的,茶兒還一直問你……我剛在巷子外聽說你們一家要搬回村里?”

 羅大江點了點頭。

 曹如蘭大著膽子走到他面前:“那新蘭呢?”

 “不要我了。”羅大江提起,心有些煩躁:“我看早就有了外心,早就想換一個人生孩子。不然,絕不可能說翻臉就翻臉。”

 “之前你就說過,已經不讓你進門。或許那時候就有了這種想法。”曹如蘭垂下眼眸:“當年要不是……其實我是想不顧爹娘的意思嫁給你的。如今不在了……我……”

 有些不好意思,在羅大江的目中鼓起勇氣:“我們如今還能在一起麼?”

 羅父不喜曹如蘭,直接進了屋子。在他看來,要不是這個人,兒子兒媳應該不至于鬧到如今地步。

 畢竟,這城里的男人但凡手里有點銀子的都,兒子跑去喝幾場花酒,或是睡個把丫鬟……說到底,都是那些人主纏上來的,且都是逢場作戲,本就長久不了。人在乎的是男人有沒有真的將誰放在了心上。

 而羅大江在多年后看到了嫁人守寡的曹如蘭,短短幾天里就找了宅子安頓母二人,甚至還滾作了一堆……任誰來看,都覺得是他真的將人放在了心里。

 若說兒子兒媳分開那些人要占三緣由的話,剩下的都被曹如蘭給占了。

 羅母在院子里拿著掃帚掃地,其實暗地里支著耳朵聽那邊的靜。聽到曹如蘭這話,眉頭頓時皺了起來。

 已經接了羽做自己的兒媳,可不愿要這個寡婦。一把年紀,看著弱弱的。這個婆婆都不敢對太大聲。

 這娶回去的哪兒是兒媳,分明是個祖宗嘛。

 “如蘭,我們還忙著收拾東西,你要是說完了,就趕回去吧!對了,聽說你在幫工,客棧里應該很忙,你別耽擱太久,免得被東家訓斥!”羅母下了逐客令:“我們這忙忙的,也不是待客的時候,以后你回了村里,咱們再細聊。”

 曹如蘭聽出了的話中之意,面霎時蒼白下來,沒多久就眼淚汪汪,似乎隨時會哭出來。羅大江看不得如此委屈:“娘,如蘭只是跟我說幾句話。”

 羅母聽到兒子護著,氣了個倒仰,愈發覺得不能讓這門。否則,兒子的心早晚被誆了去。

 “咱們只是同鄉,有什麼好說的?”羅母仰了仰下,指著另一間廂房門口的羽:“那才是你媳婦。”

 羅大江歉然地看了一眼羽:“娘,那是丫鬟。”

 羅母一愣。

 羽是丫鬟,還得帶回鄉下。豈不是說兒子還得娶個媳婦?合著他想妻妾雙全?

 怎麼不死他呢?

 羅母氣急,真的想將手里的掃帚丟過去。

 羅父察覺到院子里氣氛不對,也在門口聽了一耳朵,剛好聽到了兒子最后一句話。他頓時皺起了眉。

 說起來呢,羽契,確實是個丫鬟不假。也就是他們家門楣低,才想著把人聘回去做兒媳。羅父的想法比較實惠,羽年輕貌,應該能賣個好價錢。他立刻道:“想回就回吧。”

 他看向一臉不贊同的妻子:“如蘭是同鄉,咱們在百多里外遇見,本有緣的。能幫就幫一把。”

 于是,羅家幾人帶著羽和曹如蘭母子踏上了回鄉的路。

 楚云梨聽說了這件事后,忍不住一笑,低聲吩咐了管事幾句。

 論起來,借回村里的那些銀子可都是于府的,怎麼都不可能是羅大江的吧?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楚云梨讓人去討債,本也正常。

 要是讓羅家占了這個便宜,就算愿意,于新蘭也絕對不肯。

 *

 羅家人離開之后,于父總覺得空氣都好聞了些,唯一讓他堵心的就是那胡臨安三天兩頭的來,經常都撞著飯點。

 本就是舊友之子,人家又沒說要占兒便宜。他不高興也只能忍著,還不好把人攆出去,只得將其留下一起用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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