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歌,算得上是楚瀟登上大炎皇位第一位正式舉行迎娶儀式的嬪妃。
君上納妃子,向來只要按照規矩選好合適人選,再經過層層篩選,最后送到君上面前,若是君上喜歡此人,就賜花,若是不喜歡,就會給些銀兩遣回家去。
哪里有這般繁重的儀式,再說,合歡大典,那可是君上迎娶君后才能用的儀式,這個子,還未經過人婕妤才人嬪妃的級別,竟然能得到君上的青睞,這也更加引得眾人猜想。
據說這個消息剛一傳出,就有許多的江湖俠客都聚集到了城,無數的高小姐都在翹首期盼,不知道是怎樣絕的子,才能讓這大炎的君上傾了心,甘愿冒天下大不為,用最高規格的儀式娶這樣的一個子?
但是君上迎娶這子是又有三大不同。
第一,這場納妃的典禮上只有這樣的一個人,而且據說親典禮是在太落山之后,也就是夜里。
第二,舉行親儀式的場地,定在了天山外的云崖旁,要知道,那里風景雖好,卻是離葬崗很近的地方,是一個不祥之地。
第三,今日參加合歡大典的人,包括大炎的君上楚瀟,都是穿一襲白,明明該是喜慶的日子,卻是將氣氛弄得相當嚴肅。
這哪里是親典禮,這更像是一場高規模的大型葬禮。
“徒兒,你要想清楚了,小心中計。”
“師父,歌兒心里有我,我知道的,不會騙我。”那五年的朝夕相伴,的傾心付出,都不是假的,如今肯回頭,他必定還會等。
城今日倒是很熱鬧,這算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稀奇事件。
在通往云崖的前半部分的道路,都是一些寬大的街道,街道兩邊是茶鋪,酒館,當鋪,作坊。
在街道兩旁的空地上,還有這許多賣各小玩意的商販。
城今日的人流量很大,川流不息,就連最偏僻的小客棧,現在也是人滿為患,就在這短短的三天,城不知道涌了多外來面孔。
熱風拂面,行走在這一繁華的街道里,著百姓們的喧囂,著來來往往的行人,熱鬧極了。
尤其是到了夜晚,這一場大戲,才是真正的拉開了序幕。
這也是理所當然,因為這一場合歡大典,可就是在夜了之后才舉行的,而趕來的這一眾看,也皆是為了這一件事而來。
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
到了夜晚,從皇宮里浩浩的出來了一行人,其中規模龐大,氣勢恢宏,可是卻無一人敢大聲喧囂。
楚瀟坐在九龍寶座上,穿著一襲白,眼眸之間,全是君王的威嚴氣度。
江湖上的看一路跟隨著這行儀式極大的接親隊前進著,卻發現,在這隊伍的四周,暗含了不暗衛,看來今晚上,這楚瀟和那新人的合歡大典,防的是滴水不。
這接親隊的后方,還能看到一人,坐在轎子上,手放在微微隆起的小腹上,應該是當今備寵的靈貴妃了。
靈笙雙拳握,和轎子外騎在駿馬上的靈司耀對話。
“父親,若是笙兒有難,你會不會幫笙兒?”
“別胡說,這只是君上的納妃儀式而已,你肚子里有皇胎,以后慢慢來,這后宮還是你的天下。”
子苦笑:“父親,你何曾見過君王用這麼大的儀式納妃子?”
“笙兒,你莫要~”
“父親,如今母親也不在我邊,外祖母又被幽,笙兒邊,可就只有你一個親人了,若是發生意外,父親是不是一定會站在我這邊?”
“當然了,你是靈貴妃,也是我靈司耀的兒,做父親的,怎麼會看著兒苦?”
靈笙放下轎簾,剛剛父親的神認真,始終是他的孩子,就算是母親做了對不起他的事,他也不會將這些怒氣撒在自己上。
楚瀟,這可是納妃儀式,你竟然舉行合歡大典,你當初娶我做攝政王妃時,也沒見過這麼大的陣仗。
當年的百里紅妝,靈笙以為自己已經是最幸福的人,沒想到今日,楚瀟卻是用了更加盛大的大典儀式迎娶另一個人。
楚瀟,現在我還有著孕,你怎麼就因為那人的一句話,一句希到時候滿朝文武都能來參加你們喜宴這一句話,生生的讓我套上白,坐著轎子,來陪你迎娶?
不僅如此,楚瀟還為了不讓虞歌看到自己礙眼,而將堂堂的貴妃放在了隊伍最后。
三日前,楚瀟昭告了天下,雖說沒有告訴大家那子的名字,但是靈笙知道,那個子,肯定是與虞歌十分相像的“云昭郡主”。
你終究,還是忘不了。
虞歌是楚瀟刻在骨子里的傷痛,楚瀟又怎麼會知道,自己對他,又是深不知幾許的程度,靈笙為了楚瀟,都已經卑微到了塵土里。
文武百,穿素,走過繁華寬大的街道后,進了狹窄的小道,一路顛顛簸簸,總算是到達了天山的云崖旁。
云崖這邊,賈冰人早早就命人裝飾好了照明用的夜明珠。
今日是虞歌的大婚之日,卻也不是虞歌的大婚之日。
這個儀式,是楚瀟欠曾經的那個虞妃的。
子一席白,背對著眾人坐在云崖上,雙不停的晃,下面,是面壁的萬丈懸崖,一旦掉落,就算你武功再高,沒有借力的地方,也是爬不起來,就算不摔死,也會被活活的困死。
楚瀟下了寶座,領著文武百,緩緩步上云崖頂端。
靈笙被人攙扶著,靈司耀跟在旁邊,照料著兒。
這夜明珠將這云崖上的景都照亮了,雖然不如白天明亮,卻也是清晰可見。
楚瀟了手,眾人停在了原地。
他上前三步,對著清麗的那道影說道:“歌兒,我來接你,我們回家。”
靈笙卻在聽到這句“歌兒”時,如遭雷擊,楚瀟絕不可能用如此溫的聲音對一個替這樣說話。
而且他喚為歌兒。
除非這的就是虞歌!仿佛是為了印證靈笙的猜想,那云崖上的白子徐徐轉。
一張傾城絕麗的臉,就這樣呈現在眾人眼前,那子的額頭,攜著一抹花痣。
,分明就是虞歌!是四年前的那個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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