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千雪彎著腰,在路邊尋找那條紅寶石項鏈……
現在已經是深夜,雖然有路燈照耀,但線依然昏暗。
好在紅寶石耀眼,四十多分鐘之后,風千雪終于在草叢中發現了紅寶石項鏈……
喜出外,急忙撿起來,拍拍灰塵,將項鏈裝進提包里。
然后從包里拿出手機車,卻發現手機只剩下百分之五的電量,屏幕都會卡頓。
如果這個時候車的話,司機可能會聯系不上。
況且風千雪自己都弄不清楚這是哪里,定位也不一定準。
風千雪只能翻找通訊錄,找人求助。
可是,通訊錄里除了朱媽之外,就只有“還債鴨子”的電話了。
風千雪只能撥打他的電話。
“嘟嘟——”
加長版勞斯萊斯車里……
夜震霆正郁悶的喝酒,聽見手機震,他皺眉瞟了一眼,屏幕顯示的是“蠢人”!
這是夜震霆給風千雪取的備注。
夜震霆冷冷盯著閃的手機屏幕,心里燃燒著怒火。
這個不知好歹的狗人,剛把趕下車,就給另一個他打電話……
想干什麼?
手機還在震,夜震霆直接掛了。
他現在很生氣,一點都不想見到!
很快,“蠢人”又發來一個定位,還有一段語音:“鴨鴨,我被人丟在路邊,手機馬上就沒電了,快來救我!”
原來是求助。
真是人如其名,蠢笨如豬!
夜震霆想到那個狗人就恨得咬牙切齒,不打算理……
可是轉念一下,這樣不知好歹,他怎麼能輕易放過?
應該好好整整才對……
想到這里,夜震霆停了車,換了服,戴上面,開了另一輛車去接風千雪……
雷雨站在路邊看著遠去的阿斯頓馬丁,疑的問夜輝:“夜王這是要干什麼?”
“角扮演。”夜輝神兮兮的說,“白天當夜王,晚上當鴨王!”
“啊?”雷雨錯愕的睜大眼睛。
“我什麼都沒說啊,什麼都沒說……”
夜輝慌忙往自己上打了一下,敢調侃夜王,他是活膩了!
……
夜震霆一邊開車,一邊把手機里風千雪的備注名從“蠢人”改了“狗人!”
還故意把車子開得很慢,吊一吊那個狗人的胃口。
與此同時,風千雪拖著下坐在路邊等待,眼的看著車流過來的方向,眼穿……
忽然,一輛氣的綠保時捷停在面前。
車上下來四個著時尚的年輕男孩,嬉皮笑臉的湊了過來——
“哇,這是從天堂跌凡間的小仙兒嗎?真呀!”
“漂亮小姐姐,你是迷路了麼?還是在等人?”
“跟哥哥去酒吧玩吧。”
風千雪冷冷看著這幫小屁孩,翻了個白眼:“我男朋友馬上就來接我了,他脾氣不好,你們快走吧。”
“哈哈哈……”那幾個年輕男孩大笑起來。
“看來小姐姐是跟男朋友吵架了,惹你生氣的男人不要也罷,做哥哥的朋友,哥哥給你買包!”
一個穿著嘻哈裝、留著韓式頭的男孩湊過來摟風千雪的肩膀。
“滾開!”風千雪打開他的手,卻無意中扯到了傷口,痛得直吸氣。
“喲,這是怎麼了?傷了?是那狗男友打的吧?太不懂憐香惜玉了,”那個男孩又不要臉的湊了過來,“來,哥哥疼你!”
一紙契約,他們閃速結婚。他寵她,疼她,讓她成為天下所有女人艷慕的物件。當她拿著懷孕化驗單,滿臉幸福地站在他麵前時,他卻遞上一張離婚協議書。她沒要他給的天價補償,凈身出戶。五年後,她挽著未婚夫挑選婚紗時,他忽然出現,將她拽到身邊,霸道地說,「老婆,我兒子說了,不想要後爹。」
顧明顏以為從孤兒院出來是全新的開始,卻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收養她的,被她喊做‘爸爸’的男人卻極其殘忍的對待她,在她十八歲生日時給了她噩夢一般的禮物,逼她親手殺死她愛的人。她恨他,恨極了,想盡一切辦法的掙脫這個囚籠,甚至不惜拿孩子做威脅,親手朝他胸膛開了一槍,決絕離開。三年后,她牽著他哥哥的兒子重新回到這座城市,對上他驚愕的眼,展顏笑著:弟弟,好久不見。
如果知道會穿書,葉清羽一定會努力多看幾部小說;如果知道穿的是她不屑一顧的小說,葉清羽一定會將老鄉介紹的末世小說背下來。 可惜沒有早知道,也沒有後悔葯。 葉清羽只好努力的在末世求生存,幸好有了一丟丟的先知,保住了手裡的金手指。 有空間的存在,使得炮灰葉清羽,有了改變命運的勇氣與底氣,漸漸地淪為了路人甲,在末世中,成為了外婆期待的安靜的美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