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無可避,當然也不會再躲。
徐朝宗有一個很明顯的優點,他的尷尬一般都不會維持太長時間,很快地就能恢復平靜自然。
就比如此刻他干脆蓋上盒飯的蓋子,起,拍了拍上的灰走下臺階,來到面前。
孟聽雨還是第一回看他穿這樣稽搞笑的服,臉上還帶著未退卻的笑意,似是在調侃他。
徐朝宗見這般神,本來提到了嗓子眼來的心又安全落地。
有沒有生氣,他還是能辨別出來的。此時此刻,應該只覺得他很好笑。
多虧了他這服,還能中的笑點。
“兼職。”雖然沒問,但他還是主待,省略了最重要的部分,“殷明表哥的婚禮,實在也找不到人幫忙,正好我有空,也就嘗試一下我之前都沒兼職過的工作。覺還是有意思的。”
即便他沒有說明緣由,但孟聽雨還是猜得出來龍去脈。
畢竟在婚禮彩排的時候也見過殷明。
很難說此刻的心,可能是見證了一對新人的幸福時刻,這會兒猜到他的目的,也沒什麼類似討厭的覺。
而且,他現在的模樣,的確很有趣。
低頭,打開隨背著的小包,從里面拿出一包紙巾,里面只剩兩三張了,干脆都給了他,“你看你額頭上都是汗,吧,這個天氣確實熱的,也難為你能穿這服這麼久。”
徐朝宗趕忙接了過來。
生怕晚了兩秒鐘會后悔。
這個紙巾都是用慣了的牌子,帶著淡淡的清香。
他也沒急著出來汗,而是問,“聽殷明說你是在工作,我就沒去打擾你,怎麼樣,辛苦嗎?”
“還好。我只是采訪。”想起什麼,也被逗樂,目澄澈地看向他,“我跟你一樣,今天也是兼職,”晃了晃掛在前的相機,“我今天兼職跟拍。”
徐朝宗順勢問,“那你能拿多錢?”
孟聽雨低了聲音,“三百五,你呢。”
“跟你比起來我就是廉價勞力了。”徐朝宗故作不滿地拉長音調抱怨,“殷明表哥太摳了,才給兩百,還不包括來回車費跟午飯。”
“也不啊。”笑他,“賺了一筆,怎麼還只是吃鹵飯?可以吃頓好的。”
“要節約啊。”他學著的語氣,聳肩道,“不能花錢,以后用錢的地方也多的。”
他們畢竟在一起多年。
只要雙方都有心緩解關系,也能聊得很愉快。
閑聊了幾句后,孟聽雨抬手看了眼時間,“好了,不跟你聊了,我還有事,先過去了。”
徐朝宗點頭說好。
在轉時,他又住了,在的注視下,他從一邊口袋出了氣球,經過今天的練習,他現在已經很練了,很快地就好給,擔心沒看清楚這是什麼,提醒了一句,“是狗,我記得你以前就很喜歡狗。”
孟聽雨接了過來,仔細辨認了,還是搖頭笑道:“真沒看出來是狗。”
“要求別太高,我也是這兩天才練的。那些小朋友們都很捧場。”徐朝宗很有勝負,“如果再給我多一點時間,我肯定能做得更好。”
“好吧。”
孟聽雨拿著氣球,沖他揮手,“我先過去了。”
“好。”盡管有些不舍,徐朝宗也沒再過多糾纏。
忙碌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等婚宴結束后,孟聽雨又強撐著神,做
完了許強的采訪,這才收拾了東西,冒著夜回了學校。今天一天下來,覺自己對都失去了掌控,現在小都酸脹不已。
錢靜從外面回來時,孟聽雨正在洗手間洗漱。
等孟聽雨著頭發出來,錢靜正在拿著那個氣球左瞧瞧右看看,最后下了結論,“聽雨,你真的是心未泯,居然還喜歡氣球哈哈哈,以后還是你孟三歲好了。”
孟聽雨不置可否一笑。
小狗氣球還是呆在的書桌上。
也許是白天參加過喧鬧又幸福的婚禮,很會做夢的,竟然夢回了前世的婚禮。
穿著婚紗,頭發上都是厚重的發膠,可一點兒都不覺得難,手捧著捧花,看著站在臺上等的新郎。
新郎姿拔,面容俊朗。
從場時,他的視線里就只有一個。明明隔著一段距離,兩人還是不愿意移開注視對方的目。
司儀的聲音很好聽,正微笑著看向他們——
“新娘,無論生老病死,無論貧富貴賤,你都愿意終生他不離不棄嗎?”
眼里滿是幸福的,看向站在離只有半步之遙的人。
怎麼會有這樣幸福的時刻呢?
的運氣怎麼這麼好呢?居然真的能跟最最的人共度一生。
堅定執著的語氣從話筒傳至宴會廳每一個角落。
滿眼都是他,鄭重其事地許下諾言,“我愿意。”
其實到底是誰先背棄承諾,誰先失初心已經不再重要。
那些誓言他沒有做到,其實也沒有做到。
從夢中醒來,天還只是蒙蒙亮,盯著蚊帳頂,反手捂住額頭。
書桌上的小狗氣球已經癟了下去,正如同人在長過程中,一點一點消散的勇氣。
*
隨著天氣逐漸炎熱起來,孟聽雨的采訪也逐漸快到尾聲。
空去了一趟社里,將自己的思路雛形向董曼匯報,工作的時間總是過得比較快,回到自己的工位前,發現辦公桌前又堆積了幾本周刊。應該是別人發的,隨手翻了一本,是財經版面,居然是秦渡的個人采訪,只有一頁。
菲菲湊了過來,給了一塊面包,隨口道:“秦總那天來的時候,讓助理給社里每個人都送了下午茶,一杯拿鐵還有香草慕斯,大家都覺得秦總好客氣,好會做人。”
孟聽雨低頭,視線正好掃到那面采訪。
也沒去看容,重新合上,放回一邊的書架上。
菲菲也知道孟聽雨跟秦渡分手了,不是很了解,但心里依然為孟聽雨可惜。畢竟就看來,秦渡實在是個無可挑剔的對象。
不過,跟孟聽雨也認識這麼久了,知道的為人。
分手的話,應該是代表有什麼不可磨合的矛盾吧,于是一切點到即止,只是匯報況,不為秦渡說半句話。
臨近盛夏,下雨天也多。
孟聽雨下班時,外面就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剛準備撐傘,一輛車停在了面前,接著來人推開車門,舉著黑的直柄傘看向,目里帶了些難言的懇求,“現在是下班高峰期,還在下雨,我送你一程。”
兩人對視。
孟聽雨發現自己骨子里也冷漠的,明明分手也沒有很久,可再看這個人時,心里竟然連一波瀾都沒有了。
就好像過去那些高興歡喜的日子只是一場夢。
沒有誰能跟對方同,就比如此刻,都不明白,秦渡的執拗是從何而
來。
其實他們并沒有相很久。
或許男人沒辦法接自己為被分手被離婚的一方嗎?或許是這樣的理由,催促了那一瞬間的滋生嗎?
那麼,究竟是舍不得,還是不甘心。
“不用。”客氣疏離地婉拒,“我帶了傘。”
意識到的拒絕沒有轉圜的余地,秦渡眼里閃過一失落,但還是退開一步,沒再勉強。
雨幕中,舉著黑傘的男人,無力地看著舉著傘離開、一次也沒有回頭的年輕人。
孟聽雨艱難地進了地鐵站。
現在是下班的高峰期,附近也都是寫字樓,一時間,整個地鐵站就像是沙丁魚罐頭,擁不堪。
好不容易排隊進了車廂,車的人多得連呼吸都困難。
拉著拉環,地鐵穿過隧道,外面一片漆黑,車窗都了一面鏡子。
每個人臉上都是疲倦、麻木。
也覺得自己這一副被工作折磨了的模樣太難看,忍不住抿了下,邊有梨渦淺現,看起來就生多了。
一路上,有人下車,有人上車,到下車時,車廂空了許多。
刷卡走出地鐵站,上了扶手電梯,還沒走出去,撲面而來的雨后氣息。
空氣中都有淡淡的青草與泥土的味道。
夏天的雨,來得快,走得也快,孟聽雨小心地避過小水洼,在回學校的路上,竟然看到天橋上有人在賣花。
玫瑰花鮮艷滴,花瓣上還有著雨珠。
走過去后,沒能忍住,又折返回去,彎腰蹲下,挑了一朵看起來最飽滿最鮮艷的花,付了錢后,腳步輕快地往學校方向走去。
這也是前世的習慣。
每個星期都會買一束花放在花瓶里,總覺得整個屋子都明亮起來。
心莫名變得很好的孟聽雨也就沒有注意到,在后幾十米開外,有一個形寬闊拔的男人手里也拿著一朵玫瑰花,他一直專注地凝視著的背影。
看停在路邊,像是做賊般,從一旁的綠化帶上,走原本屬于樹葉的雨珠滴在玫瑰花上。
看在四方格子路前猶豫,然后抬輕輕躍過,沒有踩中地雷安全落地后,心有余悸地拍拍口。
看在進了校園后,站在路燈下,似乎有了某種浪漫的靈,舉起的花,和的燈灑在花上,找準了角度,對著這朵花拍了好幾張照片,最后才心滿意足,腳步噠噠噠地離開。
徐朝宗步伐緩緩地來到剛才站立的位置。
也學著剛才的樣子,手舉起了花。
他當然知道自己的樣子很稽。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一瞬間來的念頭。
他很想看看眼中的世界。
我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什麼樣子的呢?
自帶福運的相府千金寧芝穿成了七零年的小可憐,帶領養父母一家走上人生巔峰的故事! (古穿今,團寵,青梅竹馬)
走投無路之際,溫苒為自己求來了一紙婚約。男人清冷高貴的問她,“溫小姐,知道我為什麼娶你嗎?”溫苒笑的溫婉又清雅,“知道,晏總是為了一年後婚姻結束,迎娶您的心上人。”可是明明說好了婚後互不乾涉,男人卻將她往骨子裡寵。就在溫苒即將陷進去的時候,她才發現,原來四年前將她推入深淵的男人正是晏司寒。同樣的雨夜,溫苒拖著行李箱,不留一絲留戀的走出了彆墅。一貫清冷高貴的男人,跪在她麵前,不顧傾盆兒下的大雨,拉著她的手,聲音嘶啞,“苒苒,彆走。”
安年為了賺兒子的醫藥費,不惜去賣血,誰知與命中煞星相遇。 男人緊追不舍,看著就是各種“咚”,安年心里苦。 季驍榛第一次求婚。 “安年,你嫁給我吧。” “不行。”小團子眉頭一挑,“你配不上我媽媽。” 季驍榛第二次求婚特意挑了一個兒子不在的時候。 “安年,嫁給我吧。” “我兒子呢?” 安年轉身就跑,老子哪有兒子重要!
白天,她是他溫婉幹練的首席祕書,晚上,她是他柔軟嬌媚的牀伴。 三年相濡以沫,她以爲他是愛她的,她向他求婚,卻聽到他說:“走腎不走心的遊戲,你以爲我會當真?” 她心灰意冷,轉身離開。 從此,她的人生開掛,事業起飛,成了律政界無人敢惹的金牌律師。 身邊追求者無數。 他悔不當初,將人抵在牆上眼尾猩紅:“我的人,我的命,都是你的,嫁給我好不好?” 她明媚一笑:“抱歉,讓一下,你擋我桃花了。
公司團建,林宜喝多鉆錯了帳篷,一不小心睡了頂頭上司。清醒后看著那張帥絕人寰的臉,林宜抱著衣服倉皇逃走,從此在上司眼皮子底下如履薄冰。林宜打算把這件事爛肚子里,兩個月后卻發現自己懷孕了。就在她打算再次跑路時,機場被封鎖,冰山總裁將她堵在電梯里,步步逼近“揣了我的崽,打算往哪跑?”林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