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清漪只在莊子裏呆了一個月,平日上山練功,家務事啥也不幹,任玉娘對破口大罵只當耳旁風,可再想要打,能像一抹青煙一樣溜走。
玉娘若想幾頓懲罰,那也要關得住呀!沒有飯吃,到莊子廚房點食,上山當練功打點野味,就混過去了。
玉娘若想以死相,趙清漪可不會阻止,想死儘管去死。
趙清漪這「不孝」既沒有興趣圍觀尋死的過程,也沒有興趣接手尋死的結果——可不管埋。
正所謂,壁立千刃,無則剛。用現代的話來說,當你不想在一個人上得到任何質的或非質的東西,那你就是不可戰勝的。
這日夜裏,點了玉娘的睡,又去王、張兩家人屋中。
也虧得夜晚聽看了大半個月,清了這大莊頭和二莊頭私昧銀子的地方。
先溜進王家夫妻的房裏,撬開桌底下的一塊青石板,拿出一個盒子,是一疊的銀票,還有半匣子金銀錁子。
拿著銀票,一半高興,一半哭無淚,「不識字」呀,這哪張面額大、哪張面額小呀!
想想對方是趙家奴僕,管莊子時私下貪污,不過也有他們該得的薪水,所以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識字,只好各種樣式的銀票都只拿一半了。
是趙家真千金,這也是歸原主了吧。
而張家夫妻房裏,也依葫蘆畫瓢顧了一下。
翌日,趙清漪去山上放羊時,與王家的二丫頭他們走散,到傍晚都沒有回莊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這丫頭了,只是沒有辦法,又不想引起張氏的關注才忍耐越發的乖張、沒大沒小。
「蓮香」沒有回家,玉娘也有一說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過、養過、和演過戲的假兒。
沒有母真,還有幾分對手戲演員的「合作誼」呀!所以也會想「蓮香」會不會出事,心中幾分廉價的擔心。
玉娘一轉念,如果「蓮香」真的出事了,豈不是正好,清玥再沒有任何威脅了。
雖然實現不了讓自己的兒和侯門千金人生換顛倒的計劃,讓那越長大越讓人討厭的丫頭早日死了也好。何必擔心?
三日後,有莊下的佃戶在後山發現了兩隻染的鞋,還有在灌木上勾著的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沒過的蹤跡。後來被證實是蓮香的。
蓮香再沒有回莊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實」。(躺槍野狼冤魂:就那魔,我才是害者,你們這些是非不分的可惡人類!)
玉娘也是整個人都懵了,五味陳雜,養了十年的孩子就這樣沒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也哭了一場,但是在哭的同時,總有個聲音告訴自己:這樣也好,真的乾淨了,是狼叼走了,不是害了。
而張氏知道此事,也是兩個月之後,這是另話,且先不提。
……
趙清漪懷著一筆巨資溜出莊子,就先返回了京,這個位面的12世紀最大的國際大都市。
在店買了兩年穿的華服,都是用銀錁子付款的。
不是嫌棄「幣」,而是不識字,又急於換裝,換裝前不想麻煩。
這不要說一說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麼喪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窮搖筆下的小燕子同志都甩三條大街,能當的祖師。
就算腹中有經書萬卷,但是一拿筆想寫,腦子就全空,放下筆,又都在腦子裏。所有的文字到了面前全像一個個盲文小黑點。
就活在這樣的怪陸離的「文盲」世界裏,更別說學穿越寫幾首詩勾引一群吃飽沒事幹的絕世大男了。
一個連一到十都不認識的文盲獨自去旅遊到底有多可怕,在現代都難以想像。
趙清漪覺得自己的心靈又強大起來了,就是這個文盲。
趙清漪穿著一足夠裝的男裝白,頭髮高高一束,正是個俊俏無比的小郎君,今年十歲,還未發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時候。
正值初夏,趙清漪打著一把摺扇,想想自己要逍遙四年,心中規劃的旅遊路。
就原主那樣的悲摧的一生,召喚過來,不帶一起吃喝玩樂夠本,都對不起。
在薈香樓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當然是倒一碗給街頭乞丐。
這才是侯門千金該過的日子,真相大白親人相認后就去跟張氏學認字詩書琴棋書畫,不是找嗎?
從前連飯都沒有吃到爽過,跟我談啥詩和遠方,搞笑!
要旅行,還是需要通工的,吃飽喝足,還頂著幾個婦的尖上了廁所當了小流氓后。出店時,趙清漪了自己潔的腦袋,無視幾個婦的白眼和好奇嘆——小郎君還是很帥噠。
……
趙清漪用一條半的手帕圍在鼻前,頂著熏人的味道進出馬市,挑選著馬。對於騎慣了不是「白龍馬」,差一點的也是英國純馬的趙清漪來說,一般的中原馬還真不太看得上。
逛了老半天,正失無比,卻在一個貌不驚人的馬販那看到了匹瘦骨嶙峋的黑馬。
差點要錯過,忽又頓足細看,圍著打圈圈兒走,來回驗證。
「嘖嘖,嘖嘖,這馬……這馬……」
那馬販站在這兒半天了,也沒有人來買馬,這匹病馬是他在涼州撿回來的。本來便是賭一把的心撿便宜的心,撿到后給它點草料吃,它一直半死不活的模樣,還是要趁早手。
馬販笑道:「小郎君,您真是好眼(你的良心不會痛嗎?),這可是上好的關外馬,之前就是騎得狠了才瘦這樣。以小郎君的通貴氣,這馬被您看上,是它的福氣,將來沾了小郎君的貴氣定能胖回去,為一匹千里良駒。」
趙清漪面怪異,終於看了他一眼,蹙了蹙眉,說:「咋賣哩?」
馬販掂量了一下,說:「……八兩,八兩賣給你。」
趙清漪深吸一口氣,沒回話。
「五兩,也是這馬和小郎君有緣,別人我定是要賣八兩的。」
趙清漪哼了一聲,說:「就你眼瘸這樣,好意思當馬販?」
那馬販呵呵:「小郎君好眼力呀,不瞞小郎君,我平常是販布的,就今天販馬。我與小郎君一見如故,三兩,半賣半送,不?」
趙清漪深吸一口氣,霸氣地從懷中掏出一疊銀票,出一張看著最大張的,一把拿到那馬販面前,說:「看到沒有,幾多兩?」
那馬販瞪大眼睛:「五……五百兩?小郎君果然是人中龍呀,五百兩買這馬……」
「趙文盲」心中連忙記牢:原來這張銀票面值是五百兩,天呀,那幾個貪婪的奴才,和榮國府的奴才也可以比一比了。
「天沒黑呢,就做夢了,這樣不好噠!找我四百九十七兩。」
「……」馬販了角,「小郎君,我上沒有那麼多錢找你。」
趙清漪咳了一聲,裝作高深的樣子,又出另一種大小樣式的銀票掛到馬販面前,說:「看看,幾多兩,有錢找了吧?」
「一百兩,我……還是沒有。」
趙清漪如炫富那一世一樣,又了一張出來,說:「現在呢?」
「五十兩……還是不夠,我上就三十幾兩銀子。」
趙清漪這時達到些目的,又真要那馬,於是說:「把你上的錢都給我,這五十兩給你,馬我買了。」
都說財不白,那是對於手無縛之力的人,對於除了文盲無可救藥之外的趙魔來說,是黑道的老闆娘。財不白,哪有買到喜歡的馬和順便弄清楚銀票面值重要。——一定不能讓人發現自己文盲到連銀票都不認識,不然什麼人都來坑。
兩人接好后,趙清漪將所有銀票又收懷中,一派世家公子做派,牽過馬就走。
趙清漪牽著馬走出馬市,在附近的找了家旅店投宿,只讓小二哥用最好的草料來喂馬,也沒進店,就先去醫館去抓幾帖葯。
呈管狀,部窄、背部長、肋骨架淺,趾骨區長而不顯。呵呵,一匹阿哈爾捷金馬,居然被糟蹋這樣,豈止是明珠蒙塵呀。
趙清漪忽又覺得原主和這匹阿哈爾捷金馬的命運還真是像,一樣明珠蒙塵。
只不過,阿哈爾捷馬在統上基本上決定了它是明珠,對了,它有一個中國人更悉的名字,汗寶馬。
而原主卻是原本擁有一顆純潔善良的心,那是璀璨明珠。
原主當初就算真相大白,也沒有想過報復;就算張氏後來接回李清玥,也沒有想過合理的排斥,想過是否李清玥來影響了的生活;甚至李清玥產子也是真心想和和平共的。
若非這世道人心險惡,實在欺人太甚,已經不是寬恕和包容可以讓一切圓滿了,不至於有現在的況。
正出神間,但忽覺市井之中有人將輕輕一撞,趙清漪往懷中一,暗道:哪來的小賊,敢撞姑/頭上來,找死呀!
趙清漪連忙提氣追去,原本那人影還是尋常的奔跑,但是發現提氣來追,還是個輕功高手,連忙也施展輕功。
此接近京西邊的馬市,本就不算京城中央,而那賊子往西跑去,趙清漪急追於後,兩人不一時就出了西城門。街市行人只覺是一道灰、一道白的兩條影子飄過,暗暗稱奇。
趙清漪練了兩年「天帝陛下改良版」九真經,但是畢竟時日尚短,這賊子是個輕功練家子,竟一時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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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親指出來,玉娘為什麼恨了,張氏遇上時,就是寡婦了,所以害死一家是不立的。這只是個不起眼的小伏筆,還是有細節黨看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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