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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路線不對[快穿]》第八十九章 賺錢了!(二合一)

「薇薇安,我知道,所以真的非常謝你,我不會錯過這個機會的。」

趙清漪也習慣國人的自賣自誇,薇薇安有個在華爾街有頭有臉的父親就是牛

只有種花人走關係,那是太天真了。不犯法的介紹工作的走關係,到哪都有。

凱莉要去舊金山的一家科技公司實習,也選擇今天離校。凱莉是技,行禮得多,自己都搬完了。

「大家記得聯繫,不要忘了我。」

辛西亞學歷史的,特長是設計,最浪漫了,要先回家,然後會有一個月時間到世界各地轉轉,還要去種花,但是趙清漪不在國的飛機在晚上,從波士頓飛到黎,再轉機。

送走了們倆,趙清漪看看時間,長工也該到了。果然,昨晚回家住的李安思開著車來接了。

國有近三個月的大暑假,在這種時候,通常的留學生都會留下來度假或者兼職,當然,大部分的留學生會寄宿在國家庭中。

趙清漪有男朋友,紐約有房子,而也不缺錢,就不用寄宿了。把寄宿做家務的時間省下來,可以多學點東西。

趙清漪還要回國十幾天,打算七月來國去銀行實習,這個專業是叉邊緣的學科,更專業的課程放在後幾個學期里,上完大一還不足以去研究機構當助手。

哈佛這種人文學院素來提倡人的全面發展,對於學生去嘗試做「專業不對口」的事——前提是你要修好課程,他們從來是支持的。

李安思也必須呆在國了,他要準備自己的畢業設計(論文),明年他必須要拿到碩士甚至博士學位。他並不呆在紐約,有一個月要去西海岸的學校流進修,有一個月是自己安排,可能需要到走走,也有可能需要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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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清漪和李安思在第二天就到了紐約,李安思陪兩天,就要暫時分別。晚上,托尼-勞倫斯、傑克-威爾遜、奧斯頓-里莫爾等幾個校友和他們去了一家酒吧小坐,說起趙清漪那部小說推廣的事。

現在它的銷量已經一個月穩定在第二暢銷書的位置了,勞倫斯和威爾遜既高興,又有所不滿足。

「我打算跑西部去和書商們談談,加拿大和英國就給傑克了。」

趙清漪說:「這樣的績,我暫時還滿意。」

勞倫斯的野心卻很大,說:「我要的是世界的影響力,就像漫威一樣,國的文化符號。呃……是國的,對嗎?」

趙清漪笑道:「混。確實是國的文化刺激我寫出這部書,它吸取了國的文化的思想核心,是我這個種花人對國朋友的問候。」

國本來就是個移民國家,什麼元素都可以用來包裝,填充他們自己的東西。

這樣說既堅定了自己的份立場,但是也表達了對他們文化的尊重。這讓人聽起來還是舒服的。舒服的同時,對這樣不卑不有所堅持,對方也會多給一分尊重。他們尊重強者,換句話說,就是尊重有所堅持的人,而對跪他們的人,只能當狗或者改/國/籍,幾乎沒有例外。

威爾遜說:「這在通俗的文化界是新的東西,況且,Michelle的英文真的寫得像詩一樣。我們的書應該在娛樂文化界佔一席之地!」

「你恭維我了,傑克。」

奧斯頓看看李安思,說:「我們真的是來演配角的嗎?你看他們,一個個野心的,我想是他們這兩個月的財務賬單很令人愉悅吧?」

李安思聳了聳肩,算是回答了。

奧斯頓不無羨慕,他知道勞倫斯和威爾遜的第一桶金的項目真的走了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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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是一家投資很小的經紀出版公司,小到公司里除了他們之外只有兩個員工,更沒有廠家設備了。他們的本多投在營銷上,又和勞倫斯父親的出版公司簽了委託印製的合同。這樣投資小,收益大,可謂空手套白狼。

誰讓勞倫斯既有這樣的父親,又是Michelle的好朋友呢?

趙清漪在紐約的書店裡,參加了一個威爾遜早就在策劃的簽售會,當然排了好幾百的人,趙清漪手也簽得有點了。

正在簽得頭有點大時,那個年輕男人啪得把書用力在桌上一放,趙清漪吃了一驚。

「你好,夥計,有什麼問題嗎?」

那個讀者說:「為什麼保羅不是棕發?」

趙清漪不一怔,說:「這個……因為他媽媽是金髮。」

這個讀者正是棕發的,他又問:「為什麼奧麗維婭是黑髮?」

「那個……因為……白雪公主也是黑髮。」

「原來是這樣。」

「還有什麼我可以幫你的嗎?」

「我怎麼樣可以變得像保羅一樣厲害?」

「呃……努力讀書,勤加鍛煉。可以學點功夫和散打,但是要像保羅一樣不欺負弱小。」

趙清漪心中發苦:國還有這種超級小白嗎?他真的讀得懂所有的英文修辭嗎?

最後還是後面的人催促了,那名小哥才走。深呼吸一口氣,繼續簽名,之後陸續有國讀者問一些奇葩的問題,且不細述。

卻說勞倫斯把打創一個來自種花,通種花功夫,熱國文化,就讀於哈佛大學的奧運冠軍。

還請了一些他的記者朋友和網友,這半天的簽售會風風火火,時間拉得比較長,然後為了宣傳,還得接紐約時報的專訪。

紐約時報之所以看得上這個外國作家,確實是這個月以來,的書展出黑馬之姿,經紀投資這麼小能得到這樣的就,實在出乎人的意料。而份和履歷也是吸引人的地方,在種花就是一個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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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清漪也就在記者安娜和羅恩面前袒的創作歷程,說起讀過的英文學和好萊塢的電影,加上讀過的種花歷史文化,才有這樣的「創想」。

安娜問道:「我看過你的書,修辭很。裡面也有許多讓人意想不到的彩之,比如保羅會的武,是不是有很多種花功夫的元素?」

「對,因為我是育出,或多或都接過功夫,很多種類,我自己比較喜歡劍。當然,靈力是我的虛構的,大家可以理解為像魔法一樣的能量,或者超人一樣的能量。」

「那麼,你為什麼會選擇用英文寫一本小說,而不是中文呢?」

「因為我剛好在國,然後我也醞釀過很久,當初學習英文,為了練習,試著把我所接的一切都用英文表達出來。在哈佛的時候,剛好時機了,積累足夠了,然後我接到了地地道道的國同學。」

「什麼時候會出第二部?我知道故事還沒有完。」

「呃,我初稿已經寫了大部分了,不出意外,最遲明年春天會出版。」

「我想,許多讀者都會等不及了,居然還要這麼久。」

謝大家的喜歡,我已經盡量快了。」

第一部不銷售推廣半年就出第二部,那不合算的,推上高峰后,再出版第二部,才能更加火

第二天,雖然沒有上頭版,但是作為明星一樣的人也上了這天該報紙娛樂版面的頭條。

寫著「種花、哈佛高材生Michelle-Zhao的小說作火暢銷書市場」。

這算是雙方利好了,有關係就是不一樣,安娜是勞倫斯媽媽的朋友,所以,在國也是到互相捧場的。

而勞倫斯和威爾遜現在就是去世界各地的英語國家推銷了,他們公司要佔那麼多分,不可能是躺著收錢的。

《時空之子》發行一百天左右了,迄今為止,登上幾周暢銷書排行榜,已經銷售了150萬冊左右,其中皮版約有95萬冊,而皮版有近60萬冊。

所以,按現在的分,趙清漪可以得到400多萬元的收,而勞倫斯的公司分約17%,其它的也是委託印刷需要的本、稅收和書店分

勞倫斯和威爾遜公司前期的投營銷費用很省,確實讓趙清漪見識到什麼扣門,真是家裡越有錢越扣門。也難怪有讀者會有那種評論:作者心大,跟開玩笑似的。

兩人註冊公司資本是50萬元,現在已經賺了這麼多了,難怪他們現在想在整個暑假都投進去做這個項目。

趙清漪覺得,他們的能力地位和人脈,省錢也能做出同樣的事就好,為了利潤分,他們會發揮高材生的潛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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