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總,林小姐現在的條件並不適合做捐腎手,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不用管,這人裝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穿著白大褂的醫生看了眼病床上容貌艷麗卻臉慘白,幾近明,沒有一點生機的人,還是有些不忍心。
他咬了咬牙,著頭皮開口,說得很委婉。
「傅總,白小姐現在狀況良好,和林小姐的換腎手可以推遲一段時間做。」
那句「其實不換腎也行」,在邊男人的強氣下,醫生沒敢說出口。
那個被稱為傅總的男人擁有著標準砍柴刀削般的下和似笑非笑的眼睛。
一米八八的高讓空間顯得有些擁,也不知道西裝下面有沒有108塊腹。
他看著床上虛弱的人,眼中只有厭惡和噁心。
「林清晚,這又是你耍的什麼手段?」
床上的人並沒有任何反應。
傅斯琛像是被惹了,他抬手揚起人的下,完全忽略掉憔悴的面容。
「怎麼,又換新花樣了?你以為這樣我就會多看你一眼?」
床上的人依舊沒反應。
醫生想阻止傅斯琛,但張了張,最終還是什麼都沒說的閉上了。
他丟下人的下,了張消毒紙巾一點一點把手乾淨,彷彿剛剛的是什麼噁心的東西。
把用過的消毒紙巾丟進垃圾桶,傅斯琛雙手背在後,毫不在意的說。
「開始手吧。」
頓了頓,傅斯琛又說:「我人的手,只能功,不能失敗。」
……
林清晚記得自己是在上玄學課看文小說的來著。
那老頭講的東西六歲的時候就會了!
再學一遍,實在無趣。
誰知道下一秒,都沒搞清楚狀況的林清晚就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朝自己上刺過來。
雖然還沒弄清楚況,但並不妨礙林清晚一把抓住那把刀。
是把手刀。
順著拿手刀的手向上看,是個帶口罩,穿白大褂的醫生,在口罩外面的一雙眼睛,正驚恐的看著。
林清晚的第一反應是——上課猝死了?
現在是在搶救?
可是猝死為什麼要開刀?不應該電擊嗎?
那醫生被病床上的人突如其來的作嚇了一跳,他第一反應就是在手室外面等著的傅斯琛。
「傅總,林小姐醒了!」
傅總?
小說男主專用姓氏之一——傅?
「傅總,林小姐醒了,給白小姐的換腎手還能正常進行嗎?」
傅總?
林小姐?
白小姐?
換腎手?
敏銳察覺到關鍵詞的林清晚懵了。
這不是上課時候看的,到肝的換腎小說嗎?
當時就好生氣!
這個男主是腦子有病嗎?怎麼就天天盯著主的心肝脾肺腎還有眼珠子不放?
你白月有病你倒是挖你自己腎救啊,打斷你的肋骨給燉湯喝啊?放你的給當藥引子啊?
你白月死了跟主有什麼關係?
正想著,那個傳說中腦子有泡的文男主推門而,整個人上散發著一種生人勿近的氣場,冰著的一張臉像是別人欠了他幾百萬似的。
那醫生的手還被林清晚抓著,見到傅斯琛一來,就跟看到救星似的。
「傅總你可算來了,你看林小姐現在……」
傅斯琛見林清晚,永遠都是臉上面無表眼裏充滿厭惡,看得林清晚想大耳子扇他臉上去。
見林清晚一直盯著自己看,傅斯琛眼裏的厭惡更加明顯。
「人,你別以為耍花招就能引起我的注意。」
林清晚:「?」
你腦子裏的泡炸了?
真沒眼看,沒眼看。仟韆仦哾
深怕自己長眼,林清晚趕別過臉去。
傅斯琛見林清晚垂下眼睛,還以為是已經順服了,所以語氣稍微緩了緩:「你只需要失去一個腎,就可以換回白夢的命。連這都不答應,你也太自私了。」
林清晚在心底「嘖嘖」兩聲。
不愧是罵了一堂課的小說男主,腦子有泡的程度還真對得起罵他的那些話。
腦子有水,腦子有泡,腦子有坑。
靠!
「你算老幾?」
一直沒說話的林清晚忽然來了這麼一句,給傅斯琛弄得一頭霧水,他還以為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麼?」
林清晚一點都不介意再重複一遍。
「我,說,你,算,什,麼,東,西?」
每說一個字都要頓一下,生怕這個腦子有泡的聽不清楚。
小說作者筆下的男主都是無所不能,彷彿全世界他只要略微忌憚一個人,都不配當小說男主。
所以,生平第一次被人指著鼻子罵的傅斯琛頓時就火了。
他手一指,食指差點到林清晚鼻子。
「我看你現在越來越像個潑婦,你林家就是這樣的家教?」
若是以前的林清晚聽到他質疑自己家教,一定是難過難過加難過,然後委曲求全。
但現在的林清晚只會一掌拍掉他的狗爪子,反過來用手指著他。
「我家的家教就是如果我被狗咬了,立馬打回去!絕不能讓狗咬到第二口!」
氣急敗壞的傅斯琛被林清晚氣得腦瓜子嗡嗡的,一點都不想和林清晚流,隨口吩咐醫生一句:「不用管的意願,繼續做手」后,便雙手背在後面,抬腳準備去隔壁看看他白月。
白夢從小不好,稍微出現一點差錯,都能要了的命。
從小到大有一半的時間,白夢都是在醫院裏度過的。
所以,傅斯琛格外心疼白夢。
現在好不容易找到合適的腎源,他們一家都很高興,白夢終於能活下去了。
至於林清晚願不願意換腎,從來不在他考慮範圍。
那麼自己,甚至連可以為自己去死這種話都說過,區區一個腎怎麼可能不同意?
現在這麼矯,只是想從自己這裏獲得更多的東西罷了。
貪得無厭的人真讓人厭惡。
別以為這樣,就能讓他多看兩眼。
他的心,永遠都是白夢的。
林清晚怎麼可能真的躺在床上讓人挖自己腎?
見那隨隨便便,張口閉口就要取人家腎的煞筆男主跟個大爺似的轉就走,林清晚是氣得不打一來。
瞥見手裏抓著的手刀,一個用力,連刀帶著醫生的手,對準煞筆男主的大就扎過去。
那作,快準狠。
不帶有一點猶豫的。
沒個十年八年的殺豬經驗,都練不出來這水平。
年少時,陸白第一次見到那叫季二叔的男人。他披著毛領豐厚的大衣立在高門院內,慵懶地抽雪茄。 垂眸看她,像在看一只小貓。 二十歲那年,為償還父親欠下的巨債,陸白嫁給了季扶光。 他的眼依舊很深,很冷:做我的太太,聽話就好。 一千萬,我付你的聽話。 - 婚后,陸白如被圈養的寵物,也看透季扶光的涼薄。 她學會曲意逢迎,籌謀逃離這段夢魘婚姻。狡猾利用他的喜好,玩了一場瘋狂的還債游戲。 可游戲結束,季扶光卻遲遲不肯放手。 他威脅,束縛,無所不用其極,最終放下自尊,失控地哀求:落落,聽話,不要離開我。 陸白卻滿眼譏誚:我最討厭的……就是你讓我聽話。 - 陸白走后,仆人清理出她的物品。一張陳舊照片的背面,七年前的她寫著:“長大后,我想嫁給季二叔。” 季扶光看那稚嫩的筆跡,掌心顫抖。 他毀了她七年的夢。她亦毀了他剛學會的愛。 強取豪奪/十二歲年齡差/文案虐其實也有甜/HE 薄情冷性直男大佬X表面乖順內心叛逆的音樂系美人
【萌寶+總裁+甜寵+雙潔】頂著私生子頭銜長大的南宮丞是一個冷漠陰鬱的男人,不婚主義,厭惡女人。 一次偶然的機會,沈茉染上了他的床,醒來后卻被他扔在一邊。 四年後。 沈茉染蛻變歸來,南宮丞把她堵在牆角,「原來那一夜,是你」 「你不是說了嘛,數字隨意填,忘了這一夜」 南宮丞不上當,「孩子呢,是不是我的?」 「孩子跟你無關」 恰此時,一個男孩兒跳出來,「放開我媽媽,」 旁邊還有熟悉的沈柒柒。
盛以安嫁給了云城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男人娶她只是因為她性格乖順,軟弱,而且不多事。他出錢滿足她的物質生活,她出力應付他的家屬長輩。她愛他,所以心甘情愿,忍氣吞聲,可失望終究會攢夠。后來盛以安終于明白,傅承燁于她而言是一雙不合適的鞋,她不能再讓這雙鞋繼續磨破她的腳。盛以安:“傅承燁,我們離婚吧。”男人滿不在乎,爽快同意。然而離婚后,傅承燁撞見某個正在相親的女人,勃然大怒。“盛以安!我們才離婚幾天,你就著急著找下家,當我是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