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古代言情 天賜福妻 第101章 兩個條件

《天賜福妻》第101章 兩個條件

不好意思胡吃海塞的蘇慎同學,當晚到底還是吃了個肚子溜圓。

雖然開吃之前,蘇慎心裏確實因為孟蓁的“未雨綢繆”而略微有些糾結,但當孟蓁把咕嘟嘟冒著熱氣的銅火鍋端上炕桌,蘇慎卻立刻就把對自己材的擔憂給拋到了九霄雲外。

管他會不會材走樣呢,食當前,他還是先吃為敬!

於是,蘇慎和小孟啟再一次榮吃撐。

孟蓁對此早有預料,從隨攜帶的行李品裏麵翻出一盒家中常備的消食山楂丸,“來,一人兩顆,助消化的。”

已經不是第一次吃這東西的蘇慎和孟啟從善如流,兩人一人拿了兩顆消食山楂丸,然後就手牽著手開始在郝夢雲家的院子裏來回繞圈兒。

孟蓁又是好笑又是無奈,把吃剩的食材收好,把骨頭等廚餘垃圾丟掉,把用過的鍋碗瓢盆洗好,然後才又燒了一大鍋熱水,留著等會兒他們三人用來洗漱。

三天後,孟記醬菜鋪子開張。

與此同時,孟記雜貨鋪子再一次搞起了促銷活

他們這次的促銷活,打的旗號是冬至這個古人非常重視的傳統節日,雖然現在距離冬至還有一段時間,但是這卻並不妨礙孟記提前蹭個熱度。

他們把活期限定為七天,孟蓁還是提前請了之前的那群小乞丐幫著宣傳。

宣傳的容一共分為兩個部分,前一天那些小乞丐宣傳的是孟記醬菜鋪子開張打折的事兒,第二天他們才開始宣傳孟記雜貨鋪子的冬至活

Advertisement

醬菜鋪子走的本來就是薄利多銷的路子,客戶群以上都是縣城的普通民眾,所以醬菜鋪子的折扣力度遠不如雜貨鋪子。

不過醬菜鋪子的滿贈活倒是十分吸引寧海縣的嬸子大娘,因為孟蓁選定的那些贈品,無一不是家家戶戶必不可的日常用品。

比如一包針、一捆線、一包鹽、一包糖、一小瓶陳醋或者醬油、半斤指定品種的醬菜、一套瓷大碗、一尺布或者細布......

贈品五花八門,從滿五十文開始,一直到滿十兩銀子為止,不同的消費檔次,贈品的價值自然也不盡相同。

貪便宜乃是人類天,尤其是那些已經習慣了打細算過日子的家庭主婦。

們在見識過醬菜鋪子的免費試吃、開業折扣、滿贈活之後,幾乎立刻就被醬菜鋪子那些既味又便宜的醬菜給暫時征服了。

看到越來越多的嬸子大娘掏出荷包,孟蓁滿意地退居幕後,把主場給了郭楊、郭鬆以及楊大虎。

打算暫時先讓這三人在醬菜鋪子做事,等到嚴振武和郝夢雲幫拉回布匹,再把郭鬆和楊大虎調去布莊做事。

至於醬菜鋪子這邊,孟蓁打算讓嚴振武給推薦一到兩個勤快能幹、品行不錯的小乞丐。

到時候有大弟子的郭楊帶著他們、管著他們,孟蓁就算不能直接做個甩手掌櫃,至也不必再為這家醬菜鋪子過多心。

Advertisement

當然,為了實現為甩手掌櫃的這個偉大目標,眼下還是免不了要認認真真教導自己的三個徒弟。

***

“東家!東家!”醬菜鋪子開業半個月後的一天晚上,孟蓁正坐在郝夢雲家認真盤帳,雜貨鋪趙掌櫃的侄兒趙鐵柱突然上門。

他用力拍著郝夢雲家的那扇木門,語氣裏有著難掩的激和...興

“我去開門。”一邊說著,蘇慎一邊放下書本出了屋子。

孟蓁忙把他的羊皮襖子遞給蘇慎,“穿著,外頭風大。”

蘇慎微微一笑,那笑容讓孟蓁的心跳陡然加速,捂著自己的口,下意識地用力深深吸氣——得冷靜下來,不能在自己的“員工”麵前出端倪。

“東家,東家,剛才王萬有的獨子王恒,兒拿了火油到孟記外頭放火。我叔早有準備,帶著幾個被他請來吃飯的衙役,直接把那小子給按在了咱們鋪子外頭。”

趙鐵柱一臉高興,人才走到門口,就已經竹筒倒豆子似的,把事經過給代清楚了。

他催著孟蓁趕拿個主意,“我叔讓我趕過來問問您的意見,看看咱們是把他直接送進衙門,還是找王萬有那癟犢子私下解決。”

孟蓁一聽頓時喜上眉梢,“那就要看王萬有肯不肯為了救他兒子,把那間鋪子完璧歸趙了。”

趙鐵柱立刻明白了孟蓁的意思,他笑得一臉蔫兒壞,“縱火可是大罪,王恒那小子都已經把浸了火油的木丟進孟記後院兒了,王萬有就是渾,他也別想輕輕鬆鬆為他兒子罪。他要是舍不得銀子,那我們可就隻能把他的寶貝兒子送去縣衙,讓縣老爺依法判決了。”

Advertisement

孟蓁一聽頓時後怕起來。

幸好趙掌櫃足夠警惕,一直都讓人盯著王家的人,而且還每晚都安排店裏的夥計番值夜。

也幸好王恒還隻是個十來歲的小孩子,就算做壞事也不會做的特別周

這要是換某個思維縝年人,孟蓁還真怕趙掌櫃等人會因為一時不慎死在店裏。

秀眉蹙,“你跟你叔說,如果王家想要私了,那他們就必須離開寧海縣,而且還必須把我爹留下的那間鋪子完完整整還給我們。這兩條他們如果不能全都答應,那你就讓你叔把王恒送去府。”

“好嘞,小人現在就去給我叔傳話兒。”趙鐵柱衝著孟蓁和蘇慎施了個禮,然後立馬頭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看他一副生怕孟蓁反悔的架勢,蘇慎不由輕笑出聲,“鐵柱這是生怕你一時心,放過王家的人。”

孟蓁手一攤,“如果隻是惡競爭也就罷了,涉及到人命我怎麽可能還會心慈手?”

“如果我沒有記錯,那王恒應該還不到十歲。這麽小的一個孩子,居然能夠狠得下心放火殺人,這種人我可不敢讓他們繼續留在咱們邊。”

隻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孟蓁可不想把這麽一顆毒瘤繼續留在自己邊。

甚至如果王恒不是隻有十來歲年紀,這種不把別人命當一回事兒的人,孟蓁都想直接把他送去衙門了。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