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外的某,沈熙正伏首於窗前的書案之前看書。
自從上次差點被人擄了去,後來又被景泰帝封為了端郡王,然後又被安郡主送離了國公府,這段時間下來,沈熙似乎突然就長大了許多。
從前,他是國公府三房的獨子,又因為份的特殊,在國公府裏,任是誰都不敢如何招惹他,就算他調皮做錯了什麽事,也總有人護著。
這十二年來,都沒吃過什麽苦,子雖有些頑劣,但實際上也極為單純耿直。
可現在……
沈熙的廝湯圓和元宵,看著沈熙埋首於書本的認真勁兒,都忍不住輕輕歎了口氣。
“爺,您還是歇會兒吧?”湯圓忍不住道。
沈熙沒應聲,也沒放下手裏的書。
窗外吹過一陣風,將沈熙看了一半的那本書吹得書頁翻,那封麵上赫然正是《大學》。
這是從前的沈熙不會看的書。
沈熙雖然生得聰明,但著實不是個勤的,從到大不知道氣走過多位先生,也就勉強把蒙學學完了,別的卻是半點都看不進去。
與其一坐半的看書,以前的沈熙更樂意到玩兒。
不過……
沈熙一時之間有些恍惚,書上的字跡頓時就變得模糊了起來,他想起了關於那強大與否的問題。
他已經浪費了好幾年的時間,總不能真的繼續這樣玩樂下去。
想到這些,沈熙麵上又現出幾分堅定來。
又看了一會兒書,他將沒看完的書合上,站起,“武先生來了嗎?到了習武的時間了。”
湯圓和元宵便又苦著臉。
從前主子頑劣什麽都不肯學的時候,他們都想著要如何勸著主子往好的方向發展,可是現在沈熙書也願意讀了,武也願意習了,他們反倒又擔心起沈熙累壞了自己。
唉,做廝也不容易啊。
湯圓試探著道:“爺,您上的傷可還沒好呢,要不要的與武先生一聲,等爺您將傷養好了,再繼續……”
沈熙看了湯圓一眼。
隻這一眼就湯圓兩人再不敢什麽了。
自從被安郡主送出來之後,沈熙就像是變了個人一樣,一下子就變得勤好學起來了,不管是讀書還是習武,都再沒有任何的懈怠。
不過,沈熙的底子到底還是薄了些,以前倒是習過武,但又吃不得苦,隻不過學了個半調子,現在要重新撿起來,當然是極為艱難的。
這些日子跟著武先生站樁打拳,武先生又是個鐵麵無私的,才不管沈熙是什麽份,下起手來那是一點也不留,這才沒多久,沈熙不僅兩條都像是灌了鉛一般,就是上也到都是青紫的傷,直看得湯圓和元宵都有些不忍。
沈熙,他長這麽大,又什麽時候吃過這樣的苦?
不過,沈熙自己卻不是這樣想的。
他現在是真有些明白了,若沒有付出,又哪裏來的收獲?
是以,他換了一寬鬆的勁裝,“趕去請武先生,時間就要到了。”
湯圓和元宵沒轍,隻能去請了武先生來。
武先生的父親當年是端王的侍衛,端五薨了之後,安郡主到底是子不好時時帶了護衛在邊,便作了主替武先生的父親置了宅子在京中榮養。
及至後來有了沈熙,安郡主想著沈熙總要習些武藝防,這才特地去請了武先生來。
武先生的武藝是極強的,隻不過從前的沈熙兒就吃不了那習武的苦,三打漁兩曬網的,安郡主又舍不得他,倒武先生英雄無用武之地了。
直到沈熙這次被送出來,武先生也跟著一起過來了,這才重新開始教導沈熙習武。
十二歲再重新拾起武藝,雖然稍有些晚了,但在武先生這樣的嚴厲要求之下,倒也並不是不能有所建樹。
等到兩個時辰之後,沈熙拖著疲乏酸的子回到院子裏,才要喚了湯圓和元宵來服侍,就見元宵手裏提著一隻雪白,長了一雙通紅眼睛的兔子走了過來。
“爺……”元宵將手裏的兔子往上提了提,“您看的逮著什麽了?”
沈熙看了那茸茸的兔子一眼。
明明隻是一隻再普通不過的兔子,他的眼前卻不由自主的就浮現出了另一個喜歡兔子的姑娘的臉。
元宵沒注意到沈熙的表,隻繼續興地道:“……這寺裏雖然清淨,寺裏的齋菜味道也不錯,就是很能開葷,咱們這裏雖然有人定期送食過來,但要避著旁人的視線,這量總也不多,的可是好不容易才在後山上逮著了這隻兔子,呆會兒就剝了皮一鍋燉了……”
著話,元宵倒似是聞到了兔的香味一般,饞得隻差沒流口水了。
沈熙忍不住白了元宵一眼。
他想到那個喜歡兔子,長了一張白淨漂亮的臉的姑娘,一句話就這樣口而出,“兔子那麽可,你竟然要吃了它?”
元宵於是一窒。
他抬了抬手,仔細將手裏這隻兔子打量了一番。
可嗎?
他怎麽就沒覺得呢?
而且,他記得,自家爺以前也沒吃兔呀,怎的這次倒覺得兔子可起來了?
想不,元宵也隻能歸於自家爺的心思他猜不了。
不過,做主子的都已經發話了,元宵就算再怎麽饞,又哪裏還能再想著將這隻幸運的兔子給吃了?
“那……”他請示沈熙,“爺,的就將這隻兔子放生了?”
話的同時,還一臉的惋惜。
沈熙正準備應聲,但話到邊又臨時變了樣兒,“不,留下來養著吧。”
養著?
元宵頗有些詫異。
自家主子可從來不是什麽有心的主兒,這麽多年來唯一養過的,也就是那隻隻會吃的傻鳥兒了,現在這是又想養兔子了?
雖然如此想,但元宵還是立即道:“既然主子想養,那就養著吧,主子要不要替這家夥取個名字?”
話出口,元宵就有些後悔了。
主子取名字的水平,從撲撲就可以看出一二了。
然後,就聽到沈熙的聲音。
“就恬恬吧。”沈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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