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娘子南霜剛進刑部坐了幾分鐘就招了。
知事關重大,不敢隨意和人顯擺,只和一人提起過。
這個人正是紀瑜的老師元浚。
云衍與韓玥對視一眼。
“立即提審元浚。”云衍雷厲風行,再征求韓玥的意見:“你要審嗎?”
韓玥搖搖頭,“先讓他們審著吧。”
揚揚手中的告示,“我有更重要的事做。”
于是,二人分頭行,云衍前往刑部,韓玥回到韓家。
韓欽林正陪著韓沖在院子里散步,夕的余暉籠罩著他們,看著格外溫暖。
韓玥笑著走過去,“爹,我回來了。”
“了吧,爹廚房給你做了蒸菜,現在吃?”韓欽林說著就要迎來,腳步剛一,又覺不能這樣扔下韓沖,便生的道:“好了,今天就到這里,進屋吧。”
韓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理他,繼續往前走。
“我陪他走走。”韓玥深抱歉,抱了抱韓欽林手臂,“謝謝爹。”
韓欽林奇怪看,“沒頭沒腦的謝什麼?”
“謝謝爹給我所有的寵。”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搶走了本該屬于韓沖的寵。
韓欽林一笑:“傻話,爹寵兒不是應該的嗎?”
他韓沖的背,又說:“男兒糙一點無妨,讓他知道人生艱苦才知努力擔當。兒就不同了,只有習慣被寵,才能一直被寵。”
這三觀,絕。
韓玥豎起大拇指:“爹乃人間智慧。”
“行啦,人間智慧去廚房看看,你們走走吧。”
韓欽林笑呵呵地離去,韓玥很沒出息的熱了眼眶,對韓沖道:“能遇爹娘和你,不知是我幾世修來的福份。”
韓沖不理,繼續走。
韓玥就陪著他,和他說話:“那孩子還是沒找到,也沒什麼特別有價值的線索……我從來沒辦過如此棘手的案子。”
是法醫,能從死者口中問出話來,可沒辦法在毫無技支持的況下,找到人質在何。
擅長從結果倒推案,這種毫無頭緒的查案方式實在是不適應,從而有些挫敗。
韓玥嘆著氣,這才發現韓沖不知何時停了腳步。
退回去,見他停在花壇邊。
此花已近凋謝期,干枯的花枝結著蓇葖果,有些已經裂開,依稀可見里面一顆顆的花籽。
韓沖就很認真地摳下來放在掌心里,長久地看著。
韓玥看著那足有半人高的花株,問:“這是什麼花?”
本沒指韓沖會回答,結果大概有好幾分鐘后,他道:“飛燕草。”
“慶州家里有。”
韓玥愣了愣,記得他們曾在慶州短暫住過一段時間,想來那里種過此花。
“很漂亮。”韓玥抑著涌的緒,平靜又溫和道:“花籽還可以繼續種嗎?”
韓沖又不理了,繼續收集花籽。
韓玥幫著他,很快就收集了一小堆。
不等韓欽林來喚他們吃飯,韓沖便像捧著寶貝似的捧著那些花籽乖乖回了房。
吃飯時,韓玥提起韓沖開口說話。
韓欽林驚了驚,“那時他不到五歲,居然記得很清楚。”
他道:“飛燕草又名鴿子花,我們住的院子里確實種了一株,說來也是奇怪,你一看那花就笑。你娘和沖兒就抱你去看,聽你咯咯地笑個不停。”
所以,韓沖才會印象深刻吧。
韓玥聽得心頭很不是滋味兒,韓欽林識趣地閉了,轉而道:“案子還是沒進展?”
“關鍵是找不到人,綁匪也再沒消息……”韓玥搖著頭,“不好辦,現在只能索著行了。”
“那孩子怕是沒希了。”
韓欽林一陣唏噓:“禍不及妻兒,也不知是什麼人所為。”
提起案子,韓玥又是一陣沉重,匆匆吃點東西就回房拿出綁匪留下的字條與那告示比對。
字條中,只有一張差別大的很明顯,其余幾乎一致。
其實乍一看,從上來說,完全是云泥之別。
但某些筆劃的筆鋒走向看著有些相似。
在現世時,師父林蕓是個全才,對筆跡鑒定有一定的造詣,可惜只學了個皮。
只知從筆跡心理學來說,可從五個方面分析漢字筆跡特征。
——篇幅,字型,偏旁特征,線條,局部。
篇幅,包括布局,格式,字距行距等。
韓玥拿出測量用,仔細測量,雖然紙張大小不一,但空白邊和字行距相差甚微。
人在偽裝時,總是刻意于表面直觀的東西,細節難免會流出一些骨子里的習慣。
再看局部的起筆,運筆和收筆,韓玥提筆,左右手的換著推敲。
雖然運方向不同,著力點不同,但仔細看的話,某些拐點的力度和傾斜度有重合的地方。
推敲來推敲去,只有五的把握認為大多數字條和那尋人告示是同一人所為。
韓玥作出結論時,外面天已暗。
正想著要不要立即去找云衍,就聽元忠的聲音傳來:“王爺令我來接縣主,還請老先生通傳一聲。”
韓欽林不悅道:“這都什麼時辰了,你們王爺子是鐵打的,我家玥兒可不是。”
“事急,還請老先生通融,王爺說了,絕不超過子時。”
“子時?你知不知道人的最佳休息時間是從什麼時辰開始?”
韓父有心要發難,元忠被問的說不出話來。
韓玥失笑,忙走出去,“爹,這個問題,不如等云衍來了,你問他。”
“那自然是要問。”韓欽林直哼哼,“真要去?”
韓玥乖順道:“王爺和您一樣,并不希我熬夜傷,想必是真有棘手的事。兒去去就來,爭取亥時睡。”
“這還差不多。”
韓欽林其實已備好披風,不不愿地替韓玥披好,又叮囑:“快去快回。”
出得門外,韓玥趕問:“什麼事?”
元忠忙道:“元浚承認聽四娘子提起過,但他并未放在心上,更沒有同任何人說過。”
“刑了?”韓玥皺眉。
元忠如實道:“只是尋常手段,他抵死不招,還要求見縣主您。”
他突然客氣的不行,韓玥有些不習慣,這念頭只是一瞬間的,隨后問道:“可知尋人告示是誰人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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