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貝跟羅都有一個共同的優點,那就是無論對別人怎麼好奇,只要對方不主提及,們絕不會開口追問。
就像現在,羅貝真的很好奇江司翰到底是什麼人,到底從事什麼工作,為什麼能讓自己混得這麼慘,畢竟他哪怕去餐廳當洗碗工,也不至于說讓自己得面黃瘦吧。
他有手有腳,長相也帥氣,其實找工作也很容易,至養活自己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
然而不管怎麼好奇,羅貝也不想去問他
畢竟他們之間無親無故,只不過是房東跟租客的關系罷了。
將螃蟹跟水果塞給江司翰之后,羅貝也沒理由一直呆在門口了。
就在羅貝準備離開的時候,江司翰住了,猶豫著問道:“趙小姐的孩子現在還好嗎”
那天他呆到確認孩子出生就離開了醫院,這一個月以來,倒也沒見過趙翩翩。
“還不錯。”羅貝想了想又說,“差點忘記了,翩翩很謝你,的寶寶后天過滿月,你要是有空的話,就一起過來吃個飯,為寶寶慶祝滿月吧”
“后天”
“恩。只打算請幾個人,所以就在我家辦一桌酒席了。”
江司翰點了點頭,“那好,后天我會去的。”
這邊孩子過滿月要麼是給紅包,要麼是準備禮,但羅貝覺得,不管是哪一種,都為難江司翰的,便說:“翩翩只打算請吃個飯慶祝一下,所以你別準備紅包,我們都不準備,禮你也別買,孩子什麼都有,買了也是空著”羅貝頓了頓,“要不,你就帶上你的吉他給寶寶唱首歌吧,生日歌也行,活躍下氣氛嘛。”
在跟人打道的時候,發現跟直男真不能拐彎抹角,還不如直截了當的說。
江司翰立馬就點頭答應了,“好。”
看他答應這麼快,應該不會為難他自己去準備禮或者紅包了。
羅貝沒想到自己還能見到雷宇浩。
事是這樣的,羅貝跟著老板出來應酬,今天來的是本市口碑最好的海鮮酒樓,從外觀來看,跟大酒店一樣氣派,老板是求人辦事,就讓羅貝去停車場車的后備箱拿瓶好的紅酒。
羅貝剛來到停車場,還沒找到老板的車,就聽到有人在爭吵。
停下了手中的作,側著耳朵開始聽。
“我想不通你怎麼突然就取消婚約,還突然就不理我了”人的聲音有些尖銳,“我們不是都商量好了嗎,現在這算怎麼回事,所有人都知道你不要我,你不愿意跟我結婚,你將我置于何地”
男人的聲音則很是冷漠客氣,“盧小姐,我跟你說得很清楚了,以前我愿意跟你當名義上的夫妻,但現在我不愿意了,你如果再糾纏我,最后大家都不好看。”
“雷宇浩,你以為我不知道嗎是不是因為之前在你邊的那個書,我就知道你倆有問題。”人開始冷笑,“怎麼,你要娶能給你什麼幫助,據我所知,父母都去世了,就是個普通人,連給你當人都夠嗆,你還想讓當雷太太”
羅貝一怔,直起來,往那邊看去,隔著有些距離,又有點近視,不過從高上來看,那男人的確很像雷宇浩。
再加上雷宇浩稱呼這人為盧小姐,羅貝猜測,這是撞見男主角跟配角爭吵的景了。
按照目前的劇來看,雷宇浩跟盧小姐已經解除了婚約,他意識到了趙翩翩的重要,然并卵,他本找不到,也不知道為他生了一個兒子。
雷宇浩被盧小姐這話給激怒了,然而他還是能控制住自己,越是生氣,語氣就越是平靜,“那就不勞你心了。”
說完這話,他就走了,接著“噔噔噔”的高跟鞋聲,沒一會兒,停車場就恢復了安靜,這兩人應該走了。
羅貝心想,這本小說應該到了讀者萬眾期待的節了,先后男,現在開始雷宇浩了,這好。
還記得自己夢中圍觀到的,趙翩翩離開之后,那兩年多里,雷宇浩過得非常痛苦,說是行尸走也不為過,他費盡心思的去找,每一次以為有希,結果都是失,坦白說,看他那自的小模樣,還下飯的。
其實有幾次,也想告訴趙翩翩,告訴雷宇浩在找,告訴以后會嫁給雷宇浩,可話到邊就咽了下去,都說劇一時爽,爽完火葬場,不知道改變劇的發展會有什麼后果,不過并不敢冒險嘗試。
有過兩年多的分別,可能雷宇浩會更加
珍惜趙翩翩,如果這麼快就讓他們重逢,雷宇浩會不會不那麼珍惜
劇存在即合理,不能去改變,也不敢去改變。
都說人有了孩子之后,男人丈夫都會被排到后面去,這話放在趙翩翩上還對的。
之前羅貝看趙翩翩,偶爾還會憂傷失落一下,現在完全沒有了,不過這也可以理解,有一個孩子在,哪有那閑工夫去傷心難過忙都要忙死了,而且晨寶寶現在是趙翩翩的力以及全部,有這個寶寶在,就滿足了,現在趙翩翩最大的心愿就是陪著孩子,看著他健康茁壯的長,至于孩子他爸趙翩翩已經決定徹底淡忘放下了。
今天是晨寶寶正式滿月的日子。
他變胖了,也變白了,跟普通嬰兒一樣,每天都是吃了睡睡了吃,該哭就哭,該鬧就鬧,沒有特別乖,也沒有特別鬧人。
條件有限,這個未來的霸道總裁滿月辦得并不隆重,甚至比起富二代的規模,那都是寒酸得不像話了。
晨寶寶今天也穿上了新服,因為喝飽了,也愿意被人圍觀,他很喜歡羅,被羅抱著也不反抗。
趙翩翩材還沒完全恢復,畢竟在月子里,還得喂,每天湯湯水水,不過比起剛生產那會兒,算是瘦了不了,在羅貝看來,這樣長點比以前更好看一些。
來的人并不多,不過也能湊一桌。
菜也很盛,有葷有素也有海鮮,還有蛋糕,江司翰一直都在低頭吃飯,他已經很長時間沒吃過這麼盛的一頓飯了,好在也沒人注意他,只有羅貝知道,他連著盛了三大碗米飯了,估計真是平常壞了。
看江司翰的年紀,估計跟也差不多大,男孩子平常飯量本來就大,估計平常就是瘦的。
等吃飽喝足,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喜悅。
還是羅貝主提醒,江司翰才抱著他那吉他,他沒離晨寶寶很近,怕聲音太大會影響到他的聽力。
雖然他只是坐在凳子上,雖然是裝潢老舊的房間,他也只是穿著襯衫牛仔,隨意夾著人字拖,他那樣的瘦削,像一陣風就能被吹跑,可當他撥弄吉他的那一瞬間,原本沉默的男人,像是上聚集了所有的燈,變得耀眼起來。
他的嗓子很好聽,像是為了音樂而生。
就連晨寶寶也安靜下來了,屋里的每一個人都專注看向他,聽他唱歌。
那是羅貝從來沒聽過的旋律,很好聽。
秋日的中午,從窗外灑進來,那些溫暖的照在他上,他整個人都沉浸在音樂中了。
在這樣的快餐時代,他的這一首歌顯得那樣的格格不,這里面的意境,以及這首歌的聽旋律,需要人靜下心來才能,才能欣賞。
等他彈唱完這一首歌,最先鼓掌的便是羅。
江司翰抬頭看向在座的人,有種說不出來的,他那樣用心的唱歌,可是到目前為止,好像只有他們認真聆聽。
并不經常做夢的羅貝,在晨寶寶滿月的這一天晚上,又開始做夢了。
夢到的也是一本沒看過的小說,說是小說,其實只是一些片段而已。
故事是這樣的,男主角從小特別喜歡音樂,學的也是音樂,可是眾所周知,玩音樂玩藝,那都是很燒錢的,家里本承擔不起他的夢想,于是在一次爭執下,男主角來到了人生地不的陌生城市,他想在這里展開他的人生,一開始他無比的期待,期待自己有一天被發現,哪知道頻頻壁,他手上本沒有多錢。
他沒辦法去街頭唱歌,讓行人給錢,他做不到,他也去酒吧駐唱過,可是因為他唱的歌不是流行的,不是大家喜歡的,所以總被辭退,因為他的外型,有人找他拍網劇,演男二,雖然他志不在此,但生活拮據,他不得不工作,他想試著將夢想跟工作分開。
誰也沒想到,他靠著并不算品的網劇活了起來,男主角都沒他火,他開始接拍電視劇,上帝是眷顧他的,他在演戲這一方面非常有天賦,而且特別有魅力,很快地他去演電影,非常幸運的是,在他三十歲不到的時候,就為了影帝。
等他有錢有名之后,他開始重拾以前的夢想,大家才發現,他不僅演得好,唱得也好,雖然唱片業不景氣,但他自帶非凡人氣,銷量非常高,順其自然的也就開了演唱會,有人說他是一個奇跡。
畢竟這年頭又是天王又是影帝的人太太了。
他甚至都了一個時代的標志,當他火了以后,終于有人愿意坐下來認真聽他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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