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18500金還沒有算黎曼和陳小慧的工資,們兩個的工資是一人一萬五金,兩人三萬。
再減去三萬金,剩下的就是四個人按份分紅。
包括分紅在,黎曼一個月下來,也有四萬多到五萬金的收。
陳小慧的也不,一個月也有大概兩萬多到三萬金的收。
這個收,支付安欣的學費,也是綽綽有余的。
看到這個營業額,大家都很高興。
覺得再辛苦都值得了。
因為太累,所以收拾好店鋪,就都下班了。
黎曼跟著霍建晟住在他的房子里。
霍建晟的住離華人街太遠,張燕不想來回折騰,就沒有跟他們回去住。
而長期住在譚昔沅這里,也不是很方便,張燕便打算在華人街附近買套房子,的手里有些錢,完全買得起的。
把這個想法告訴黎曼,黎曼也支持的,也想媽媽住得好。
不過飯店太忙,也沒有時間陪媽媽去看房子,便讓霍建晟帶張燕去看房子。
霍建晟欣然答應,約上房產經紀人,開車帶張燕去看房。
張燕在華人街附近看中一套小別墅,一百二十平米,56萬金。
這個價格張燕可以接,便跟經紀人說:“就這套吧。”
張燕看中的小別墅旁邊,還有一套大點的別墅,霍建晟指著旁邊的別墅說道:“還有這套,一起要了。”
房產經紀人是位華人,他很是高興,沒有想到一個早上就賣出兩套房子。
辦完手續,霍建晟拿出銀行卡,說道:“一起付!”
張燕連忙說道:“不行,霍先生,謝謝你的好意,我的房子我自己來付!”
霍建晟抿了抿,說道:“我送給黎曼的。”
張燕遲疑了一下,“這,不好吧?太貴重了!”
霍建晟說道:“沒有什麼不好,你別告訴黎曼。”
他擔心黎曼不肯收。
可張燕也不想收,“我也不能幫收下這份禮。”
霍建晟道:“那你們就先住著,我會找個機會和說的。”
不管張燕收不收,霍建晟都會買下的。
剛才辦手續的時候,張燕寫的是黎曼的名字,沒有注意霍建晟寫的是誰的名字,因為潛意識就認為霍建晟買房肯定要寫自己的名字,結果看到購房合同上寫的是黎曼的名字。
這麼說,他是買了兩套房子送給黎曼?
張燕:“……”
要不要這麼豪橫啊,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不過既然買了,那就住唄!
房子是現的,里面也是裝修好的,買些家就可以住了。
霍建晟又帶著張燕去買家。
張燕想著,霍建晟都給黎曼買房子了,那來買家總可以吧?結果還沒有掏錢出來,霍建晟就已經付款了。
張燕:“……”
你總得給我一個花錢的機會啊!
買完家,還要買床上用品,這次,張燕就守在收銀臺,還就不相信的錢花不出去!
霍建晟瞥了一眼守在收銀臺的老太太,徑直去挑選床上用品。
他買兩套房子,一套是給張燕住的,一套是給他和黎曼住的。
結婚三年,她從來沒有見過傳說中的神秘老公。直到她21歲生日那天,她喝得醉醺醺的招惹到了一個人,後來才知道那是她那神秘老公。直到一份離婚協議書出現在他的辦公桌上,他纔想起來他還有一個小妻子。離婚不可能,分居不可能,從此對她寵寵寵。一場意外後,他們離婚,再次相遇他親手送她出嫁,並重新愛上她。虐妻一時爽,從此追妻火葬場。
林慕希最後悔的事就是愛上單君祁,因為愛上不該愛的人,害得自己家破人亡。爸媽去世,哥哥被折磨後送去監獄,而自己被一絲不掛地趕出彆墅——這一切隻因他心愛人秦思瑤的一句瘋話。…
冬麥男人炕上不行,但她不懂,一直以為就這樣,日子挺好。隔壁那個復員軍人沈烈娶媳婦,喜宴還沒結束,新媳婦鬧著要離婚。她去幫著勸,新媳婦說“他又兇又狠又不愛說話,還窮得要命!”冬麥推心置腹“沈烈部隊立過功,見識廣,以后改革了,好好經營,日子肯定能過好。”誰知道人家一口懟過來“那你怎麼不嫁?要嫁你嫁,別勸我!”她哪里知道,人家新媳婦剛從一年后重生過來的,人家知道沈烈馬上要栽坑里,人家悔悟了不要愛情要鈔票了。冬麥勸說無果,鄰居離了,冬麥生不出孩子被婆家嫌棄,也離了。后來,她嫁給了那個被嫌棄窮的鄰居沈烈...
安雯才二十一歲,就被迫相親,相親對象還是個老男人,她開始作天作地。后來…這哪里是什麼老男人?明明是天仙。顧崢,正經風雅得像歷史記載里會為了自證清白而自戕的君子,讓人不敢越矩。但安雯自小就不是循規蹈矩的人。她想越矩。當真相剖開,君子氣性也被七情六欲占據。他把欺身安雯的男人扯開,冷冽覷著“滾!”那晚,商界名流都看見顧崢酒意未醒之姿,倉皇追進雪夜里,只為拽住女孩的手。但被女孩一把揮開。一長輩不平,揮袖道“這安家千金也太過嬌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