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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相親,葉清風對杜笙笙還是比較滿意的。
因為杜笙笙長得非常漂亮。
他唯一不滿的地方,就是杜笙笙家境比較一般,杜笙笙的父母都是尋常老百姓,沒有辦法在他的事業上,給予他幫助。
所以半年前,第一次見面后,葉清風沒有主聯系杜笙笙,他想再多相幾個,找個家里條件好的,最好找個大老板的兒,這樣就能斗好幾年。
但憾的是,接下來的半年,葉清風又相了好幾次親,方的條件都還不如杜笙笙呢。
杜笙笙雖然家境不好,但好歹長得,學歷高,賺得也不,而且杜笙笙是開咖啡店的,不是大企業的員工,以后他們有孩子了,直接讓杜笙笙回家帶孩子,然后吃咖啡店的份就行。
反正咖啡店,只要有店員盯著就行了,店老板不需要每天盯。
這樣想著,葉清風便又把主意,打到杜笙笙上了,他特意找到了當初的介紹人,然后跟介紹人打聽了杜笙笙咖啡店的位置,專程過來“偶遇”。
這一次,他一定要把杜笙笙拿下。
他快三十了,家里催婚催得很,他媽急著抱孫子呢,他急需一個漂亮老婆,給他生孩子,幫他還房貸,替他做家務。
“笙笙,我最近升職了,現在已經不是副總經理,而是總經理了。”葉清風自我吹噓道:“而且我三個月前,剛才龍城買了一套房,一百多平,三室一廳,小區挨著地鐵,位置相當不錯,所以你別猶豫了,重新考慮下我吧,我比半年前更優秀了。”
聞言,杜笙笙笑了:“葉先生,您確實很優秀,但是不好意思,我已經結婚了。”
“什麼?”葉清風非常驚訝:“你結婚了?什麼時候的事?”
說話間,葉清風下意識的,看向了杜笙笙的無名指。
一般結婚的人,左手的無名指上都會戴上婚戒。
可杜笙笙的手上,空空如也,什麼也沒帶。
“笙笙,你在騙我吧?你手上本就沒有婚戒。”葉清風說:“甚至你手上,連戴過婚戒的痕跡都沒有,你騙不了我的,你肯定沒有結婚。”
“葉先生,我沒有騙你,我真的已經結婚了。”杜笙笙說:“只是,因為某些原因,我家先生沒給我買婚戒。”
聽到杜笙笙這麼說,葉清風出輕蔑之:呵,買不起就買不起唄,借口還多,說什麼因為某些原因……除了窮,還能有什麼原因?
杜笙笙這是嫁給了一個什麼樣的窮蛋啊,居然連婚戒,都舍不得給老婆買。
“唉,如果你真的結婚了的話,我就不追求你了,我葉清風不是那種會足別人婚姻的人。”葉清風憾的說。
他的老婆,必須得是,結過婚的人,他看不上了。
但杜笙笙長得太好看了,葉清風眼珠一轉,又打起了壞主意。
娶,他肯定是不會娶杜笙笙了,但是睡,還是可以睡一睡的。
杜笙笙長得那麼好看,材也是一等一的好,睡起來一定非常的爽。
葉清風覺得,現在的杜笙笙,肯定非常好追,因為杜笙笙嫁了一個非常窮的老公,老公連婚戒都舍不得給買。
這麼一對比,他簡直就是鉆石王老五,只要他趁機,給杜笙笙買幾個珠寶首飾,杜笙笙肯定會主投懷送抱,往他床上爬。
于是葉清風說:“笙笙,你的手這麼漂亮,應該戴一枚戒指,人的手,不能這麼樸素,要多帶些珠寶首飾,才好看。”
“商場里應該有首飾店吧?走,你陪我一起去逛逛,你老公不給你買戒指,我給你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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