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子書憂心,“可是此距離漠北有九千里上萬里地,縱然說您的汗馬日行千里,可這人哪里的住不眠不休一日顛簸千里呢,正常一個月才能到的,您說一個月趕回京來,這路途奔波,龍只怕承不住。不然,還是弟去吧,您可信任弟不能辜負囑托。”
“朕心意已決。朕親自去見。”
傅景桁在這件事上是執拗的,也顧不得臣子會不會笑話他。
不管多里地,九千里也好,一萬里也罷,他哪怕過去和說一聲是被冤枉的,可以回京好好生活了,然后看一眼就行,他始終對從冬園出走時的不告而別不能釋懷,真的這事做的非常絕,明知道他本離不開,他得讓當面給他讀讀寫那封訣別信,不然他不死心,此生死不瞑目。
“老莫,你傳旨下去,今年同往年一樣,各親王,各臣子,在先皇忌日祭祀期間在各自宅邸守喪,嚴葷腥,派人各盯著,有人違規直接斬首。”
“是,君上。”老莫清楚實際不是盯著各有沒有悄悄開葷,而是盯著別人發現實際君上離朝,朝中是龍替在為先帝守孝,“那您同清流出行在外務必小心。”
當夜里,傅景桁同清流等人自通往宮外幽閉的暗道出宮去了,輕裝出行,一路向北,風雨無阻。
正常一個月的行程,他們催馬急行,用了十一天趕到了漠北訶鎮子。漠北大風將人面龐刮的頗痛。
傅連月來國事勞,加上記掛妻,路上奔波,淋了幾場雨,子不好,發起高燒來,就這個脾氣,還要去見文瑾,理論清楚。
傅景桁問清流道“是這里了?在這個鎮子上,靠近沙漠那邊的一軍屬人家。”
“是了。爺。”清流回復。
傅景桁頷首,“找客棧,休整一下吧,你們隨朕趕路
都累了,在這里會逗留幾天,你們好吃好睡,把調整好。”
在鎮子上找了最好的客棧,這地方貧瘠,最好的客棧也顯得臟臟破破的,但連著十一天每天都支跑八九百里地,清流和暗衛基本都累垮了,進了客棧,吃了飯就進屋睡下。
小伙子們都覺得大王為了早些見到先皇后簡直是不要命,也是因為一個月必須回朝,時間的確急。
傅景桁打算在此逗留七八天就返程回京城了,不然朝里先皇的忌日祭祀過去,他不在朝里容易出子,若不是恰逢先皇忌日,他也沒有辦法離京鄺政一月。
妻子就在附近,傅景桁沒有多睡意,他立在屋,往銅鏡中看自己,滿面胡茬,非常憔悴,又瘦到相,高燒著人也糊涂,顯得面目可憎了起來,不復數月前曾經的英姿發。
隨行軍醫要給他看龍,說“不行,君上,立刻睡覺。不然恐怕支撐不住。屬下去給您煎些藥用了。”
“不困。去煎藥就是。朕會好好保重,遵醫囑。朕知道國事重要。”傅說。
他還是有不皇家公子的驕傲,將自己梳洗干凈,換了干凈的絳紫頗為矜貴的衫,將面龐上胡茬剃干凈,打一柄折扇,提了些什便出了客棧。
軍醫煎藥慢,他也沒耐心等了。
他在腦海中構想著文瑾此時在做什麼,這時是晌午,許是正和蔣懷州用午餐,他們一起煮飯,然后一起坐在小桌邊,和睦地吃著簡單的飯菜
。他來了,算什麼,是了,他是腹中孩子的父親,說過孩子不會旁人父親。
這地方他,十七歲被老文要求帶兵打仗和邊界西北邊的游牧部落涉過,他曾經年輕,帶兵沒有經驗,那時還是跟著婁正業學習,他那時了很重的傷,他傷重躺在沙漠上看星星,很孤單很。
他看著星星會想到瑾妹在王宮外等他歸國,也會想到疼他的父皇將江山給他,他為了瑾妹的期盼和父皇的愿都要活著回去。
他心里面瑾和父親是最重要的兩個人。母親在他三歲拋棄他,他對母親是恨之骨的。
瑾為什麼會來這里?他哪里敢想是因為他曾經給講過他在漠北看星星的事,小東西一直很想來看看他看過的星星呢。他以為是無意間湊巧來到這里的。
“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里迷路,會被流沙卷走的。”
文瑾在訶沙漠邊邊上追著收養的一條小土狗,這是此生養的第三條小狗,第一條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條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宮陪大王和長林了。
很喜歡小狗,遇見這條小狗的時候,是在在那個雪夜,荒蕪的古剎里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戰馬赤兔的腹部,顯得比還可憐不。
當時問小狗,你也沒有家了麼,小狗沒回答,畢竟小狗不會說人話。
文瑾就同心泛濫把小狗兒抱著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了誰家的小狗兒呢。但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古剎里,流浪狗的可能比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見了好多見聞,離開廣黎帝都的時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
傅昶所行刺傷了,決定不做沒用的負累,所以留書出走了,開始一個人帶著長憶流亡,被國家主公驅逐真的特別心灰意冷。
不過沒有一蹶不振,因為人無論怎樣的逆境,都不可以放棄自己。只有自己堅強起來,面對現狀,并嘗試改變現狀才會使糟糟的生活回歸正規。
文瑾雖然對死心眼,但素來是堅強的人,尤其肚子里揣著一個,所以無論現狀多慘都不可以倒下,何況手里帶著幾十萬兩錢銀,生活是無憂的,吃不上飯才發愁呢,有飯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著。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親自手刃,能去墳前揚骨灰也行吧。
文瑾換了男裝,把過于惹眼的臉頰用墻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一個人走過了很多城郭,每到一個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還聽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單罵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在街頭巷尾聽見了不版本。
流離失所使增加了見聞。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積極向上的一面,人也會比較容易快樂。
因為肚子里有長憶,所以行路很慢,路上因為顛簸,胎氣,下面出了幾次,病了一二月,在客棧里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藥,一個人在外并不敢聲張,總歸是將孩子保住了。一個人吃保胎藥還是會想起孩子父親,也會羨慕路上相互攙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沒有任何奇遇,也沒有大著肚子在異地干出一番驚天地的事業來,單保胎藥吃了百余副吧,不好,便強迫自己多吃食,幾個月就從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著男裝,就像個大肚腩的圓圓的臟臉小生,并沒有遇到劫財劫,還算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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