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有出聲的楚煙,忽然抬起頭來:“嬤嬤覺得他這般做,是為了拒絕同我聯姻?”
“不是覺得,而是必然如此。”
徐嬤嬤看著道:“他好歹也是寧王府二公子,基本的禮教必然是有的,即便不喜歡小姐,也不可能表現的那般明顯,弄的人人皆知,他這般做唯有一個可能,那就是他不愿聯姻。”
放在側的手,攥了拳,楚煙冷笑:“那他委實有些自作多了。”
徐嬤嬤也有些惱,冷哼一聲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麼德行!的到他來嫌棄我們小姐!”
香怡在一旁憤憤點頭:“就是!”
徐嬤嬤看向楚煙道:“但眼下還不是同他們撕破臉的時候,先將人哄著,等再過幾日,他們若還是這般將咱們困著不讓見人,撕破臉也沒什麼不可,咱們已經仁至義盡,平王府的侍衛也不是吃素的!”
楚煙啪的一聲,在棋盤上落下一子:“就依嬤嬤所言。”
渣男!
還想讓幫他紓解,繼續占便宜,下輩子吧!
李晗在床上整整趴了兩日,背后的鞭傷終于開始結痂,可以下床走了。
他下床后做的第一件事兒,就是去尋楚煙。
看著面前笑的溫和,依舊是風度翩翩的李晗,楚煙腦中回想的卻是他暗啞那聲:音兒。
楚煙垂了垂眼眸,一副含模樣:“晗哥哥這是忙完了?”
李晗看著的小臉,結微:“嗯,這些日子一直想來尋你,但不知道怎麼了,一直忙的不開,煙兒妹妹這幾日過的可好?”
“好的。”楚煙抬眸,朝他笑了笑:“晗哥哥辛苦了許多日,如今終于得閑,定要好好休息。”
李晗嗯了一聲,一時竟不知道同說些什麼,場面頓時冷了下來。
李晗忽然想起了沈音。
他與沈音雖然相識許久,但于他而言,沈音與其他子并無太多不同,最多也只是樣貌好了些,引人注目了些罷了。
真正讓他注意到,是在一次詩會上。
那時男們圍坐在一,作詩飲酒暢談,不知怎的就聊到了最欣賞的詩人,旁人說的都是赫赫有名的大文豪,唯有沈音提到了一個旁人都不怎麼聽過的詩人。
眾人都不知道那人是誰,唯有他知。
因為,那也是他最欣賞的詩人。
自那之后,他停留在沈音上的目就多了些,在聊起那個詩人時,他也會忍不住開口與探討。
男有別,在人前聊的總歸有限,而且沈音本就是個不喜多言的,故而也只能三言兩語,總不能盡興,多有些憾。
直到某日,沈音悄悄遞給了他一封信,詢問他是否有那位詩人的真跡。
自那之后,二人便開始書信往來,懂他所想,明他所言,他們之間似乎總有說不完的話,而不是如同現在這般,相顧無言。
“晗哥哥?”
李晗回了神,抬眸看向楚煙:“對不住,剛剛有些恍神了,煙兒妹妹說什麼?”
楚煙笑了笑:“也沒什麼,只是一直聽姨母說晗哥哥喜好文墨,想問問晗哥哥
最喜的是詩還是詞?”
眼前的笑如花,的讓人移不開眼。
無論家世、容貌、段,顯然勝過沈音許多,更不用說,娶能給他帶來的一切。
李晗摒棄那些七八糟的念想,隨意開口道:“詩和詞都喜歡。”
“是麼?”
楚煙嘟了嘟:“雖然我也覺得詩和詞都很好,但我更喜歡詩多一些。”
聽得這話,李晗正了起來:“為何?”
楚煙笑了笑:“因為我覺得詩在意境和上,都要比詞更勝一籌。而且寫的好詩的,必然能寫的出好詞,可寫的出好詞的,卻未必能寫出好詩。”
這番話,與他所想不謀而合。
難道,老天竟如此眷顧他,給了他一個更好的“沈音”?
李晗下心頭的激,開口問道:“不知煙兒妹妹,最喜歡的詩人是誰?”
楚煙一笑:“我喜歡的,或許晗哥哥未曾聽聞過。”
李晗聞言心頭更加激,連忙追問:“是誰?”
楚煙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頭:“前朝的伴山居士。”
聽得伴山居士這四個字,李晗的一顆心忽然如同漂浮在了云端上,他不自的揚起一個笑容來:“其實我也很喜歡伴山居士。”
楚煙聞言立刻抬了頭,兩眼亮晶晶的看著他:“是麼?”
“是。”李晗放下茶盞,子微微側傾靠近了一些:“煙兒妹妹,最喜歡他的哪一首?”
楚煙想了想道:“是他的那首《小意》。”
nbsp;
“真巧!”李晗興致的道:“我最喜的,也是他的那首小意……”
楚煙眉眼含笑,溫的傾聽著他對那首詩的見解,時不時表達些自己的看法,引著李晗繼續說下去。
巧合麼?
自然不是。
香怡這些日子送出去的禮,當然不是白送的,去打聽李晗的喜好,元喜自然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伴山居士,包括那首他時常誦的小意,楚煙知道的清清楚楚。
在怡紅院時,李胤的兩個好友說過,李晗與沈音是書信往來的知己,而李晗癡迷文墨,這知的什麼己,用腳趾頭想想也能知道。
李晗雖然已不是楚煙的夫婿人選,但怎麼能輸了賭約,讓李胤那個渣男得逞?
再者,不到萬不得已,也不會同寧王府撕破臉,左右李晗的事兒是紙包不住火,那何不當一個被辜負的可憐人?
許久未曾這般暢聊過,李晗很是暢快:“煙兒妹妹對詩的見解很是獨特,真是讓我益良多。”
楚煙的道:“晗哥哥見笑了,我在平長大,才學自然比不上京城才的。”
“煙兒妹妹不必妄自菲薄。”李晗看著認真道:“依著煙兒妹妹的才學,即便是在京城的貴中,那也是佼佼者!”
楚煙聞言面上一喜,但很快又垂了眼眸,連眼神都暗淡了下來:“我也不曾見過京城的貴,不知們究竟如何,晗哥哥定是哄我開心……”
李晗聞言微微一愣,看著面上失落的神,猶豫了一會兒道:“煙兒妹妹可是在府中悶著了?”
前世的鶯鶯為了得到太子欽容,使儘手段,落得個又蠢又毒的壞名聲。 當她真的成為太子妃後,才發現那位溫雅謙和的太子並不如她想象的那般溫柔,她後悔了,卻也逃不掉了。 金殿被鎖數年時間,重生的鶯鶯變了。 她變得嬌弱乖巧、惹人喜愛,這一世,她隻想避開太子當個好人。 隻是她重生的時機不太好, 那一天,她剛好囂張調戲完還是美少年的欽容。 * 【前世又蠢又毒的鶯鶯】:美人哥哥你真好看,跟著我,我讓我爹爹哥哥助你登皇位,不然我就讓你一無所有,關入我的小黑屋日日隻能愛我。 【重生後膽小乖巧的鶯鶯】:太、太子哥哥我好乖好聽話,不要讓我嫁給你好不好,鶯鶯真的不喜歡你了。 皇城人都再傳,那個囂張惡毒的顧鶯鶯落水後性情大變,一朵食人花變成了軟萌小白兔。 曾被她調戲過、極度厭惡她的公子哥們:……忽然有點喜歡。 我上輩子犯過最大的錯,就是不應該對太子強取豪奪。 天降懲罰,於是這些事全都反彈到我的身上。 如果上天肯再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願意做個好人,遠離欽容。 -------鶯鶯。 被拔光刺的嬌軟顏狗太子妃X白切黑的溫柔美人太子哥哥 【*前排提醒】 1.不洗白,女主前世真又蠢又毒皇城惡霸,殺過人的哦。重生後才改過自新努力行善。 2.女主前生今世都非正常向惡人與好人,內有原因。 3.男主溫柔好脾氣但非好人,又狠又殘忍。
HE! HE! 日更,入V後日六。 既然有人強烈提了,那就避雷:血型文,女主攻分化後會有丁丁。 江軼長到十六歲,忽然覺醒自己是個穿書的,還是穿進了一本不可描述的小說里。 這本書的女主受,就是她便宜媽媽現女友的女兒——江似霰。 而她就是江似霰的短命白月光。 她要是被江似霰看上,按照劇情,妥妥早日歸西。 為了茍命,江軼決定:我! 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拒絕早戀,成就輝煌! 我是絕對不會為了談戀愛搭上小命的! 珍愛生命,遠離江似霰從此成了江軼的人生教條。 但我們知道,人類的本質是真香,所以之後——江軼:我太傻了,真的。 早知道會有那麼一天,我絕對不會浪費那麼多時間在隱藏自己心意的事情上面。 我應該每一天都很認真的對你說「我愛你」 ,陪伴你渡過每一個難熬的發情期,永遠不會離開你。 ——大概是:行事囂張街頭小霸王x端莊典雅豪門繼承人。 江軼路子很野,會打爆別人狗頭的那種。 立意: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