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算真的回到十年前,你就會喜歡我嗎?”朱依依仰頭著天花板上高速轉的大吊扇,“薛裴,承認吧,我們本來就會走到這一步的。”
這天晚上,臨走前,送薛裴到門口。
薛裴回過頭,翕,終于說出口:“我知道你還沒放下他,沒關系,我陪你一起忘記他,相信我,我會讓你慢慢忘記他的。”
朱依依想了想,然后搖頭回答:“對不起,我不想忘記。”
——
國慶后,工作節奏越來越快。
除了要配合正常的宣傳節點策劃活,還有個公司部的比稿會,每個項目組都要參加,一時大家都苦連天的,本來工作就夠忙了,還要做這些□□的事。
朱依依更是忙得焦頭爛額,晚飯都來不及吃。
幸好薛裴從那天以后沒再出現。
生活已經夠累了,沒有多余的時間去理那些事。對現在的來說,時間是最奢侈、也是最珍貴的東西。
項目二組經理的位置依舊空缺,肖總面試了好幾個人,都不滿意,要麼是工作經驗不足,要麼是薪資開得太高,總有不滿意的地方。
最后,他把朱依依喊到辦公室。
他手上拿著的考勤表,掃了幾眼:“我看你從上個月開始,每天都在加班啊。”
朱依依沒掩飾:“是,最近事多的。”
肖總:“是在忙二組的事吧,忙不過來?”
“嗯,”朱依依點了點頭,如實匯報況,“二組的任務很重,我還不太適應,有時候的確應付不來,所以上個月的KPI也沒達標。”
“我看你就是太有責任心了,不懂得把事分攤給其他人,全攬在自己上,能不累嗎?”肖總喝了口茶,停頓了幾秒,又說,“二組這邊一直招不到人,我在想,要不就讓你負責算了,我看你上個月做得也還不錯,離達標沒差多遠,薪資方面人事會再和你談……”
肖總覺得這是雙贏的選擇,一方面有能力的人得到了重用,另一方面,又節約了人力本的費用。
朱依依聽出了肖總話里的意思,對來說,這大概已經是天降餡餅的好事,但這會,卻開心不起來,被架在這個位置上,本經驗就不足,懷疑按照這個工作強度繼續下去,估計過不了多久就要猝死。
錢和健康,總要選一樣。
雖然毫無疑問一定是選健康,但多又有些不甘心,因為這個機會確實很難得,如果現在放棄了,或許還要再斗三五年才能夠得著這個位置。
肖總看出了的猶豫:“你這幾天思考一下,下周一給我答案吧。”
這個問題就這麼橫亙在腦海里,讓日思夜想,下不定決心。
周末,又獨自去了一趟湛寧山,這回是去看日落。
這段時間,每當覺得迷茫的時候,都會來這里看看。
不是為了懷念什麼,而是在這里,總能讓自己的心安定下來。
想起第一次來的時候,走得很吃力,后半程還要陳宴理背。
可后來,每次過來,都是一個人登上了山頂,原來,有些路一個人走的時候,也是能走完的。當你沒有人可以依賴,就會咬著牙堅持下去。
傍晚五點半,晚霞漫天,天空了橘子汽水的,山間的風吹的頭發,那些煩惱好像全都忘在腦后,一瞬間有豁然開朗之。
正拍著照片,后忽然傳來悉的聲音:“好看嗎?”
當轉過去,有片刻的恍惚,手機差點掉在地上。
逆著,以為自己看到了陳宴理。
鞋、服、腕表、領帶,甚至連右手袖口挽起的弧度全都一樣。
除了那張臉。
第75章
走鋼索的人
薛裴是第三次跟在后,登上這座山。
從前不運,爬山總嫌累,他總要勸說許久,才愿意去,而現在,竟也能獨自一人一刻不停地走上幾個小時的路,為了看一場日落。
大概是和那個人在一起后養的習慣。
他知道,那個人改變了很多。
登山的路上,他就走在離不遠的地方,但從未回過頭,因此也從未發現跟在后的他。
每次都走一樣的路線,坐在一樣的觀景點,喜歡一個人靜靜地坐著,坐在離人群很遠的地方,在太快下山的時候,仰頭著將要沒云層的太,哼起一支走調的夕之歌。
唱到最后,聲音越來越弱。
或許是在懷念什麼。
其實,他知道這座山,對來說意味著什麼。
他一直都知道。
是和陳宴理最后一次見面的地點。
一次又一次地前往這里,或許是因為又想起了那個人。
從朱依依此刻的眼神里,更加印證了這一點。
薛裴在旁邊坐下,上悉的味道讓晃了晃神,很多話堵在口,卻又什麼都說不出來,需要時間去思考現在的狀況。
最后,沉默了許久,還是薛裴先開口的,只有兩個字。
他問:“像嗎?”
朱依依攥著掌心。
聲音低了些,薛裴又問:“像他嗎?”
朱依依向遠的風景,終于點頭。
“嗯。”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替嫁+爽文+虐渣+高甜+甜寵】錢冉回錢家那天,順手救了個樣貌俊美的男人,誰知對方說要以身相許……娶她?三天後,她替嫁沖喜。新郎竟是她順手救下的男人?醒來就要退婚?她一腳踹開門質問:“新婚之日,你要退婚?”墨琛才知道新娘被換了,激動的心花怒放:“打死我也不退!”眾人嘲笑錢家大小姐鄉下長大,是個冇見過世麵的土包子。直到她馬甲一爆在爆,才知道自己眼睛有多瞎!神醫藥劑傳人是她!博學宛接班人是她!金牌作曲人是她!服裝首席設計師還是她……甚至還搖身一變,成了京都權勢滔天、富可敵國的墨家少夫人!
【痞帥&乖甜軟妹】【暗戀成真 甜寵 雙潔】周景肆曾在數學書裏發現一封粉色情書。小姑娘字跡娟秀,筆畫靦腆青澀,情書內容很短,沒有署名,隻有一句話——“今天見到你,忽然很想帶你去可可西裏看看海。”……溫紓這輩子做過兩件出格的事。一是她年少時寫過一封情書,但沒署名。二是暗戀周景肆六年,然後咬著牙複讀一年,考上跟他同一所大學。她不聰明,能做的也隻有這些了。認識溫紓的人都說她性子內斂,漂亮,卻如同冬日山間的一捧冰雪,溫和而疏冷。隻有周景肆知道,疏冷不過是她的保護色,少女膽怯又警惕,會在霧蒙蒙的清晨蹲在街邊喂學校的流浪貓。他親眼目睹溫紓陷入夢魘時恐懼無助。見過她酒後抓著他衣袖,杏眼濕漉,難過的仿佛失去全世界。少女眼睫輕顫著向他訴說情意,嗓音柔軟無助,哽咽的字不成句:“我、我回頭了,可他就是很好啊……”他不好。周景肆鬼使神差的想,原來是她。一朝淪陷,無可救藥。後來,他帶她去看“可可西裏”的海,為她單膝下跪,在少女眼眶微紅的注視下輕輕吻上她的無名指。二十二歲清晨牽著她的手,去民政局蓋下豔紅的婚章。#經年,她一眼望到盡頭,於此終得以窺見天光
又名《第一狂少》;三年感情換來的卻是背叛,還邀請寧塵參加她和奸夫的游輪婚禮?寧塵表示,這婚禮,辦不了!因為全城第一美女,將在這里向他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