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長歌在家休息兩天,徹底康復了。
至于跟江月瑤之間恩怨在網上引起輿論和轟,大概是江家在花錢熱搜,熱度退得很快。然后某男明星被曝出家暴的丑聞,熱浪一下子就把們的事蓋了過去,除兩家讀者,沒多路人關注了。
星期天,也就是圣誕節前夕。
全京城的大小商場充滿了圣誕節氣息。
沈長歌兌現之前的諾言,約了好友逛街,買了一條項鏈當圣誕禮,提前送給好友:因為明天要跟家人一起過圣誕節。
也給母親、哥哥買了圣誕禮。
至于某個男人……
而寶兒也早就準備好了圣誕禮,兩人一見面,就把圣誕禮送給沈長歌了。
兩人逛街買了不東西;晚餐吃的火鍋,然后看了場電影便各自回去了。
……
圣誕節沈長歌給梁叔放了一天假,中午自己手做午飯,吃過飯打扮一番,便拎著禮出門了。
在去醫院的路上,買了一束哥喜歡的花,母親喜歡的傳統小吃。
雖說沈延卿年輕、素質夠,自愈能力也比一般人要好一些。只是他斷了兩肋骨,加上小骨折,醫生還不建議他下床活。
這就意味著他不能離開醫院,和家人到外面餐廳吃晚飯。
于是他訂了晚餐,額外支付一筆派送費,讓餐廳安排工作人員按時把晚餐送到醫院來。
沈長歌心準備的圣誕禮,母親和哥哥都很喜歡;當然,也分別收到了母親和哥哥準備的禮。
在醫院跟家人吃著致味的圣誕晚餐,晚上差不多九點鐘,沈延卿就催回去了。
沈長歌回到家,發現家里的燈是亮著的。
自從家里多了兩只孩子,晚上沒人在家,會選擇在客廳留一盞燈;因此,對家里燈亮著的想象,只是愣了一下,并未在意。可能是今天出門時知道會晚歸,隨手開的燈,盡管對此沒有印象。
將軍一如既往在門墊上迎接,汪嗚了兩聲,聲音比以往要大一些。
“將軍了是不是?”沈長歌在玄關彎著腰換鞋子,安自家邊牧犬:“等一下哦。”
避免暴飲暴食,家孩子都是一日四餐按時喂的,中午喂了才出門,不過出門前也在碗里放了貓糧狗糧。
正換著鞋子,覺頭頂上方突然有影籠罩,下意識抬起頭——看到還差一夜就有一個星期不見的某個男人,站在自己面前。
愣住了,腦子當場死機。
宗政越開口打破沉寂:“我回來了。”
彎下腰,幫拿過手里的東西。
“你你……”換上拖鞋,沈長歌終于反應過來,嗓音有些發:“你回來了怎麼不提前跟我說一聲?”
“想給你一個驚喜。”宗政越一把將拉懷里,像毒/癮犯了終于得到解藥般,不由分說把臉埋進的頸間,嗅著的氣息,輕咬一下的脖子,嗓音低沉磁:“好想你,長歌。”
他做了個手勢,示意將軍離開。接著,將軍就咬住暴富的后頸皮,把小弟帶離現場,朝書房去了。
如果按照原計劃,他還要兩天才能回來。
可他想跟一起過圣誕節。
急切地簽完合約就立刻包機回來了。
他的反應有些強烈,沈長歌花了幾秒鐘消化,然后抬起雙手回抱他:“我……也想你了。”
他去英國前兩天,沒什麼覺。自從生病之后,對他的思念一天比一天濃烈,尤其是晚上一個人睡覺,早上一個人吃早餐。
試圖轉移話題:“宗宗政越……我有給你準備圣誕禮。”
“嗯,我知道。”宗政越咬了一下的耳垂,溫熱氣息噴灑在敏的上:“我正在拆我的圣誕禮。”
他緩緩拉下的半長拉鏈,沈長歌抓住他的手腕,有些放不開地說:“不要在這里……”
宗政越作一頓,將橫抱起來,走過客廳時,他在桌子前停下:“我給你帶了禮回來。”
桌上擺著一束他從英國帶回來的玫瑰花,真正的玫瑰花,不是掛名“玫瑰花”的月季或者別的。
被他抱在臂彎的沈長歌探把花束拿起來,嗅了一下香氣,燦笑道:“你的禮我很喜歡,真的。”
聽過那麼一句臺詞:一支真心準備的花,勝過千朵玫瑰。
更別說,這是他用心準備的玫瑰,飛洋過海帶回來的,在心里,勝過一切昂貴奢侈品。
回到房間,沈長歌把花放在梳妝臺上,然后掙扎著要下來:“我去把我準備的圣誕禮拿給你。”
并沒料到他會在今天回來,可家人朋友都有圣誕禮,他也該有的。
宗政越說道:“對我而言,你便是最好的圣誕禮。現在,我迫不及待想拆一件“沈長歌”的禮,別的禮,遲些再說。”
說罷,強勢地將抱進了浴室。
沈長歌以為這個男人坐了上十個小時的飛機,戰斗力應該不會太可怕;畢竟以往坐三四個小時的飛機,都要癱大半天。
不知道某個男人包機回來,一路上都是養蓄銳的。
在浴室里洗著澡被欺負得慘兮兮的,等被從浴室里出來,頭發噠噠的沈長歌像從水里撈出來一般,眼睛和鼻尖都紅紅的,讓人看了就想狠狠欺負。
男人有些練地幫吹頭發,讓以為今晚要結束了。
頭發吹干了,沈長歌走到柜前,翻出自己給他買的圣誕禮,遞到他面前:“你試試合不合適?不合適的話,我拿去專柜換。”
宗政越把很致大氣的包裝拆開,再打開禮盒,盒子里面裝的是一個積家標志的鐘表盒子。
他把盒子打開,認出是積家的一款經典腕表,價格好幾十萬。
財迷的竟然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