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將睡過兩個字咬得特別重,所以在男人聽起來就顯得有幾分放的意味。
男人試圖從摁他的保鏢手上掙扎開。
安歌見狀,想了想,對秦朗說
“反正他那個什麼妹妹不是被你給綁回來了嗎?人質在我們手上,料他也不敢胡來。給他松綁吧。”
說話間,秦朗就保鏢給男人松了綁。
得了自由的男人,幾步就走到了安歌的面前。
他接近一米九的高,型高大又壯,將沒有穿高跟鞋的安歌映襯的格外小。
他俯近,帶著強大而又冰冷的氣場朝安歌迫而來。
安歌雙手環抱,目不屑地看著他,“怎麼,你不信?”
此時,男人的緒比起之前平靜的多了,一雙濃黑的眸甚至連怒意都沒有了。
他甚至眼底掠起了細微的笑意,他對安歌如耳鬢廝磨的口吻,卻說出最無且冷漠的話。
“我們睡過?你從頭到腳,從上而下都散發著難搞又老派的氣息,得是多的男人才會找你這種于算計的人睡?
何況,我聽說你還是個寡婦……你就算再貌如花,我也不可能去一個寡婦。”
坦白來說,面對男人的冷嘲熱諷,并不生氣。
當然,也做不到一點緒都沒有。
人無論什麼時候,被人說老派,都是一種侮辱。
或許是這幾年混跡商場,上的的確確多了一些商場上的冷冽強勢,但不至于到老派的地步。
角仍然掛著極淡的笑意,波瀾不驚地反問道
“你只聽說我是個于算計又心狠手辣的寡婦,那有沒有聽說過我那個死鬼丈夫呢?”
安歌這樣說完,就出手,幫男人皺的領給平了一些。
仰頭,看著他致且濃郁的五,繼續說道,
“你一口一個寡婦地我,令我很不開心。我能做到今時今日這個位置,男人對我來說不過是一個消遣品,從來都是他們千方百計地想要結討好我,
已經很久沒有人敢在我的面前像你這般囂張了。你腦子壞了,記不得從前的事,我不會怪你。但你這麼大把年紀了,不應該還學不會說話。
不要再一口一個寡婦地我,我有名字的,我安歌。你高興了,可以我一聲安小姐或者是安總,不高興了,可以直呼其名。但,寡婦寡婦的,顯得你很沒有教養。”
人有條不紊地說著話,臉上的笑意沒有毫減。
跟他說話時,帶著一種高人一等的姿態,好似他在的眼底,卑微的連腳底下的一只螞蟻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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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令他到很不喜歡。
高人一等又目中無人的姿態,令他很不喜歡。
“我說的不對?你一看就是個很久都沒有被男人滋潤過的寡婦,行事作風刻薄又冷,就算有男人追捧你,
看中的也是你的錢而不是你這個人。沒有哪個男人,會像條狗似的愿意屈服在一個人的腳下。我更不會!”
安歌看著他,仍然是悉的再也不能悉的那張臉,只是他陌生的再無從前半點的氣息了。
一言不發的看了會兒他,
半晌,道“你真的是……還不如死了算了!”
這句話,讓男人不瞇深了眼,他說
“聽你這口吻,我們不僅認識,還真的關系匪淺?你一副對我咬牙切齒的口吻,我是辜負過你還是對不起你了?”
安歌抿了會兒,想了想,說道“你什麼?”
“南懷瑾!”
安歌很淡的哦了一聲,道
“好的,南懷瑾先生,我們正式認識一下吧。你就是我那個死鬼丈夫,那個我做了這麼多年寡婦的男人。”
震驚!
甚至是驚愕!
可除了這些緒,南懷瑾又無別的緒。
他眼瞳有幾秒的收,但,很快就恢復了平靜。
安歌頭疼的老病犯了,現在不想面對這個令添堵的男人。
掐了掐作痛的眉心,對秦朗道
“帶下去關起來,等明天早上天亮了再說……”
“安小姐。我想你來月亮灣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你先把我妹妹放了,我留下來當你的人質?不然,你今晚恐怕很難有好夢的。”
說話間,男人已經擼起了袖子,出了壯實的手臂,那樣子隨時要跟的人打一架呢。
真的很久沒有人能讓安歌的緒這麼壞了。
眉頭皺了起來,想了想,對秦朗道“按照他說的,把他那個所謂的妹妹給放了吧。”
秦朗道“是。”
安歌視線從秦朗上撤回,落在男人的臉上,道
“現在能讓我好好休息了嗎?”
男人并沒有要走的意思,他看著的眼睛,帶著困
“我們真的是夫妻?”
安歌沒理他,而是對秦朗吩咐道
“我肚子有點,你下去準備點吃的送上來,兩個保鏢在門口守著,有需要,我喊你們進來。”
秦朗帶人退下去后,安歌重新坐回到了沙發上。
示意男人也坐下,“我頸椎不好,麻煩你坐下來跟我說話。”
安歌這會兒上沒什麼戾氣,給男人的覺,好像真的是想要跟他坐下來好好聊聊一樣。
因此,南懷瑾沒怎麼猶豫,很快就在對面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他目看著人,說道“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安歌想要喝水,道“你去給我倒杯水,要溫的。”
男人覺得……這命令他做事的口吻實在是太過于理直氣壯。
他眉頭皺了起來,“安小姐,你總是這麼喜歡對人頤氣指使嗎?”
安歌看著他,理所當然地道“有什麼問題?”
男人冷笑了一聲,但最終還是出于紳士,找到喝水的杯子給人倒了一杯溫水。
他將水杯重重地擱在面前的茶幾上,道“現在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安歌喝了口水,甩了甩泡澡時被弄的頭發。
頭發粘連在脖頸上,噠噠的,有些不舒服。
找來頭發的干巾,一邊著頭發,一邊不不慢地說道
“你出事前,我們打算是復婚的。”
這句話對于南懷瑾來說,信息量很大。
復婚,就意味著之前離過。
離婚,就意味著婚姻關系破裂。
既然婚姻關系曾出現過破裂,那就意味著他們曾經有過不的矛盾。
既然如此,又為什麼要復婚?
“所以,你只是我的前妻?”
安歌抬眸看他,道“我聽你這口吻,你有種如釋重負的覺?”
南懷瑾很快回道
“不錯。誰攤上像你這種從頭到腳都著資本家刻薄冷的人都不會高興。我從一開始也表明了我的態度,
你怎麼都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既然已經是離異關系,那就不要再有別的牽扯最好。我不喜歡吃回頭草。”
頓了頓,
“何況,我現在有喜歡有想要呵護一生想要的人。所以,你不要仗勢欺人,破壞我現在平靜且幸福的生活。”
真的,在南懷瑾說完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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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以后,安歌真心覺得,他還不如死了。
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呢?
明明死了很多年了,你好不容易才將他從自己的生命里摘除干凈,突然有一天他跳出來,隨便一兩句話,就能扎得你滿心滿肺都是傷口。
真是鮮淋漓的……疼。
安歌頭發的手,最終還是停了下來。
低著頭,長發遮住了的臉。
暖線里,幾乎看到臉上的表了。
那一瞬間,像是失去了萬丈華,晦暗的猶如蒙了厚厚灰塵的明珠。
南懷瑾將的反應都盡收眼底后,道“安小姐,你該不會是一直都對我余未了?還著我吧?”
“沒有。”
安歌抬起頭。
目平靜的看著他,“你想多了。”
“是嗎?可是安小姐,你現在整個人看起來都失魂落魄的厲害,一點都不像是沒有事的樣子呢。”
安歌把手上頭發的巾砸到了他的臉上,說道
“你這張,從始至終就沒討我喜歡過。從現在開始,你可以閉上了。否則,你恐怕沒機會跟你那個所謂的未婚妻在一起了。”
話落,男人臉就變冷了一度,聲音也是,“你要干什麼?”
安歌站了起來,居高臨下的看著他,道
“我要干什麼,取決你的態度。你聽好了,我不知道你活著還好,我為你霍氏一族勞心勞力的賣一輩子的命我也能認。
但你現在好好的活著,你就必須得跟我回去,而不是一個人在這里獨自瀟灑快活。”
“安小姐,就因為我現在有想要護的人,你就這麼大肝火嗎?我聽你這口吻,我原來怎麼說應該也是億萬家產了。
你讓我跟你回去繼承龐大的家業,我當然求之不得。但,你確定,我在繼承這樣大的家產以后,還能任由你擺布?”
安歌竟然就被他給噎住了。
南懷瑾的話還在繼續
“安小姐,我雖然不記得你了,但故人重逢本來是一件好事,你沒必要一上來就鬧得我們水火不容吧?你得罪我,對你能有什麼好?”
看看這個男人,他穿著最廉價的地攤貨,明明什麼也不是了,也明明什麼都沒有了,他還是能踩一腳呢。
安歌深吸一口氣,打了一個電話給秦朗,開的是揚聲。
“秦朗,那個孩要是還沒有放回去的話,就直接派人送到派出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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