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又不是磕到了。
若是二十多歲三十歲,可能喜歡上妝,但才十六歲噯,花一般的年紀,哪哪都好看,沒事誰涂這些。
但你出門見客,若是素著一張臉,旁人就覺得你不尊重,認為你瞧不起對方。
謝瑯沉默了好一會兒,臉有些微妙:“那豈不是很委屈?”
是的吧,既然不愿,豈不是很委屈?
要不,他再往上爬一爬?
這樣的話,就不用再去想要給誰什麼面子什麼尊重的問題,日后想如何就如何。
可他如今都是侯爺了,爵位上估計是到頂了,爬是爬不上去了,若是想努力,只能在職上使勁,但史臺的話,再往上只有史中丞和史大夫了。
這可不是輕輕松松就能上去的,而且這兩位似乎也沒有覺要挪窩的樣子,更不可能了。
謝瑯略略有些發愁,他這是該往哪升呢?
“委屈?”程挑眉,見他有些發愁的樣子,不知是腦補了什麼,然后笑了起來,手拉著他的手臂往外走去。
“其實也不是委屈啦~雖然有時候覺得有點煩,但是事有些多余,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也是很開心啊!”
的聲音輕快,像是一只百靈鳥,似乎真的并不覺得委屈,還有些樂在其中。
謝瑯的腳步頓住,轉頭看。
所以搞了半天,只有他自己在發愁。
程的笑聲頓住,奇怪地問他:“怎麼了?”
“沒什麼。”他忽然笑了笑,“你覺得開心就好。”
雖然他覺得程有時候口不對心,先前那麼多埋怨,現在又似乎又覺得好的,但...但似乎也沒什麼關系,覺得開心就好。
嗯,至他也不用愁苦去想怎麼往上爬。
“好了,別想這些了,了吧,咱們去用飯。”
程想了想,補充道:“那下回我若是睡著了,你記得給我洗了這妝容,或是你喊鈴鐺鈴鏡們來也行,再不行,就把我喊醒。”
“嗯,好,我記下了。”
夫妻倆一起用了這遲來的夕食,夕食之后,閑來無事,程便讓鈴鐺鈴鏡們過來收拾書房,將嫁妝里的一些書冊也放上去,平日里要看也方便。
已經清洗晾曬干的喜服也送了過來,折疊好放在箱籠之中。
雖說這喜服大概一輩子只能穿一次,但也不是說穿過之后就不要了,可以留著做紀念,有些人家甚至還會將其留給兒。
程將釵冠放在一個繪著牡丹的漆盒之中,打算與喜服放在一起,這八花樹的釵冠,如今并不是所能戴的,或許只能是一輩子的收藏品了。
手了上面的流蘇,有些唏噓,倒不是有多貪慕權勢富貴,但某些特權總是讓人心生漣漪。
就好比這釵冠,你可以沒有這釵冠,但有了,卻沒有可以戴的資格,實在是令人有些不甘心啊。
將漆盒合了起來,然后帶著去了書房,目掃過四周不見謝瑯的影,便抬腳進了書房,見他坐在椅子上,不
知在寫什麼,便湊過去看了一眼。
謝瑯剛好寫完停筆,見來了,面上出了笑意:“你來得正好,看看我寫得如何?”
他寫的不是別的,正是親那日念的催妝詩和卻扇詩,他將這幾首詩詞都抄錄了下來。
程微訝:“你還記得?”
便是,聽過了就忘了,若說要記得,也唯獨記得那一句‘愿與娘子為霜雪,共赴人間一白頭’,旁的,都不記得了。
“當然記得。”謝瑯一臉得意,“這麼重要的東西,我怎麼會忘了,再說了,還是我自己作的詩詞,而且啊,你不知,這幾日這幾首詩詞已經在長安城里傳得人盡皆知。”
“什麼?!”程驚了一下,這還廣為流傳了?
“有什麼好吃驚的,我這幾首詩詞,不但在催妝詩里是一等一的佳作,便是在詩詞一道里,也是極佳,對了,大家可都羨慕你呢。”
“羨慕我?”
“是啊,羨慕你嫁得好郎君啊。”
謝瑯笑得頗為得意,他的娘子,是長安城人人羨慕之人,人人夸慧眼識珠,人人夸命好,這對他來說,是最佳的贊。
程臉微紅,有些不好意思:“雖然...雖然你確實是不錯啦,但你能不能謙虛一下。”
“我為什麼要謙虛。”謝瑯可不贊同,“若是有人夸到我面前來,我還得贊他一句慧眼,知曉我家娘子日子過得最好。”
這真的是,臉皮不是一般的厚。
程瞪了他一眼,便不與他計較這些,見書案邊上也放著一個繪著連理枝比翼鳥的盒子,忍不住問了一句:“這是什麼?”
“婚書。”
“婚書?”
是的了,險些忘記了還有這一茬,與他親,是有婚書的。
那婚書親那日便放祖先牌位前,親第三日,才會將祖先牌位請回宗廟,這才將供奉了三日的婚書取下來。
婚書像現代的結婚證,但卻有不同,這婚書分為兩份,方持有《通婚書》是夫家所準備的,男方持有《答婚書》,是娘家人準備的,不過也都統稱婚書。
婚當日,婚書告天地祖先,也有當日觀禮之人落筆為證,視為當日婚禮的見證人。
程打開了一份,見上面寫著什麼‘闊敘既久,傾屬良深。孟春猶寒,履如何?’之類的,有些看不懂。
皺眉又擰眉,想了一會兒道:“我聽說過有一種婚書的寫法,與這個不同。”
“哦,什麼寫法?”
“嗯...大概是這樣的。”程仔細回想了一遍,然后道,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
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
這是民國時期結婚證上的證詞。
也是程最喜歡一句。
謝瑯眼睛都亮了,連連贊道:“這個好這個好,好娘子,你再念一遍,我寫下來,咱們把這個也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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