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林氏大廈火災事件周年,他帶著一束鮮花去了墓園祭拜談爅。
他知道那天他不會在墓園遇到談煙。
談爅是事件發生后在ICU昏迷了一個多月后去世的,對煙煙來說,談爅的忌日是談爅去世的日子,但他卻總是在事件發生的周年去祭拜談爅。
雖然知道不會遇上煙煙,但為了不讓擔心,他在電話里跟說公司事忙,他要留下來加班。
墓園回來后,他去了酒吧。
那陣子,他一直戒不掉酒,他需要靠酒麻痹自己的痛苦。
剛進酒吧,他就遇到了周以及幫接風的朋友。周喝高了,又穿著高跟鞋,把腳給扭著了,的朋友也都喝得爛醉,沒有一個能駕車的。
于幫人的心態,他開車送去了醫院,但也僅僅是幫人而已。
而現在,時隔兩年,他才知道,周在采訪里提到七夕節有個男人陪去了醫院。
雖聲稱醫院不是什麼“浪漫的約會圣地”,但為何偏偏要用如此曖昧的方式回答呢?
他從來不是沒有充分證據就隨便冤枉他人的人,可是這次他沒法不懷疑周機不良。
當時那幫人都喝醉了,沒有一個清醒的,他只是單純地幫了一個忙,開車送去了醫院。他對周沒有任何曖昧之意,可若只是單方面聽的講述,落在不知者的眼里,未必不會誤會他們之間的關系。
他唯一擔心的是,煙煙有沒有看過這個采訪視頻。
平日里他一心忙著公司里的事,沒心思、也不注意娛樂板塊。
但萬一煙煙恰好對娛樂新聞興趣呢?
何況被采訪對象還是認識的人。
如果煙煙真看過這個采訪視頻,聽到周提及七夕節被一個疑似男友的男人送去醫院的事,煙煙又會怎麼想呢?
倘若煙煙從來沒有疑心過那個男人就是他,那一切倒還好說。
但周家和傅家是世,母親又一直對周青睞有加,他怎麼就能肯定,煙煙不會聯想到陪周去醫院的那個男人就是他?
第三十二章
有些事, 不在意就不會去注意。
但,一旦意識這些事可能有問題,就會放大之前被忽略的細節。
傅尋之記起,煙煙第一次遇見周是在傅家的老宅。那天, 他們到的時候, 母親和周在翻看相冊。
席間, 周提起了他十歲生日時,他把切下的第一塊蛋糕遞給了而沒給明川。
說實話傅尋之早就不記得十歲的生日宴上發生過什麼事。
也許他確實把切下的第一塊蛋糕遞給了周, 但更可能的是, 他只是把它遞給了當時離他最近的人而已,絕不會是像周暗示的那樣, 特意把第一塊蛋糕遞給。
但是當他聽到周這麼說的時候, 他沒接口, 因為在他看來,這種小事, 沒有必要解釋。
他放過了這句話。
后來,周當著煙煙的面, 向他遞過來兩張演奏會的場券。
說,他一定要去哦。
但現在回想起來, 明明遞過來了兩張場券,周為什麼只叮囑他一個人?
這是在暗表示只歡迎他一個人去嗎?
他又忽視掉的暗, 放過了這句話。
離開老宅的時候, 母親擅作主張要他開車送周。
他沒拒絕,一是考慮到周傷還沒好,駕車確實有風險, 這種會導致引發事故的事能阻止他便盡量去阻止;二是不想為了這麼一件小事跟母親起爭執。
可是上車的時候, 周卻相當失禮。
搶在煙煙之前坐上了副駕。
那個時候他沒讓坐到后座去, 也是因為已經坐在副駕上了,要是再提出讓換座,就是不給周臉,到時候又要惹得傅周兩家不愉快,他不愿意多事。
但現在回過頭來看,他就不該顧及兩家人的,而是應該周換座。且不說本就是周失禮在先,憑什麼為了周家的臉面就要委屈煙煙坐后面。為什麼他就沒想到顧及煙煙的臉面,他當時的不作為,就是把煙煙的臉踩在地上。
就這樣他還好意思口口聲聲說為煙煙好?他真是好大的臉啊!
送周回家后,他煙煙坐到前排來,但不愿意,說坐在后面好的。
他也看出來煙煙不怎麼開心,于是便主解釋了他和周之間沒什麼。
煙煙笑了,似乎信了他的話。
現在細細想來,雖說他同煙煙解釋過了,但一樁樁、一件件事疊加起來,所產生的效果未見得不可怕。
倘若周的確像他現在懷疑的那樣,故意扭曲事實引發他人誤會,他能記得的就已經那麼多事了,在他看不見的地方和時候,是不是會在煙煙面前變本加厲呢?
煙煙是個細膩的人。
很多小細節,很多暗,他沒察覺到,煙煙未必察覺不到。
煙煙不屑于使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但不說明不會因此到傷害。
如果周當真是在離間他和煙煙之間的,做的那些事和說的那些話,真的會在煙煙的心里留下疙瘩。
傅尋之疲憊地靠在座椅靠背上。
煙煙從來沒在他面前說起過周的事。
如果不是煙煙瞞過他孩子沒了的事,他可能就會想當然地認為,煙煙沒跟他提到過周,是因為煙煙并不在意周。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大平王朝第三部。 “她性貪如狼,無情,背義,這樣一個女人,你連面都未見過,竟然為之所動?” “這樣一個女人,正該配我。”
孿生姐妹,壹個是養尊處優的公主,壹個是流落他鄉的灰姑娘。灰姑娘終于翻身做了公主,卻是代其墜入地獄! 他,堂堂帝國的總裁,黑白兩道聞風喪膽的枭雄,在整個亞洲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擁有壹張天妒俊顔的他,身邊從來不缺女人。 壹紙契約,十八歲她作爲姐姐的替代品成了他的情人,壹再的忍讓和退步,只換來他更殘忍的羞辱和踐踏。 他,擁有無數FANS的天皇巨星,心裏卻只喜歡鄰家小妹清純如水的她。在相見,她已妖娆風情爲人情婦,重重誤會下,能否撥開迷霧。
傲嬌狼係兵王×外軟內強女學霸【先婚後愛 前期追妻火葬場 暗戀成真帶球跑】林阮十五歲時,父親因公殉職,後受周家幺子資助,被周老爺子發現是昔日好友後代,接進周家撫養。周傅川矜貴正直,自小出眾,就讀於最好的國防軍校,是大院最天之驕子的存在。小縣城長大的林阮,剛進大院,十分不適應,在新環境中格格不入,被排擠、被嘲笑。是周傅川將她護在身後,教她向前走,成為更好的人。在年少的林阮心裏,周傅川是一道光,是他拯救那段時光裏,消沉、自卑的自己。後因周傅川想要出國參加維和任務,因緣巧合,在周老爺子的撮合下和林阮結婚。當時的他心中隻有更廣闊的前途和抱負,無心兒女之情,林阮於他知根知底,她願意嫁,他便娶。周傅川一直以為,兩人順利結婚,是因為林阮想要改變自身在周家的尷尬處境,卻不知他是林阮的年少初見心動,是她少女綺思的暗戀成真。後來,林阮知道周傅川並不心動,所謂的情深,隻不過是虛浮表麵的責任,義無反顧的離開時。周傅川才發現,是他冥冥之中情動不自知,離不開和患得患失的,自始至終都是自己。一向冷靜自持的周傅川紅了眼,不顧臉麵,近乎無措的哀求林阮。“軟軟,你不要我了嗎?”“不要,男人多的是
(男二上位文,雙潔 HE )桑晚遇到顧京墨的那個夜晚,有些狼狽。她蹲在街頭,身無分文,像隻無家可歸的流浪貓。一輛連號賓利停在她的麵前,身材頎長的男人從車上走下來,溫雅矜貴,黑色的西裝被風吹起,整個人顯得與周圍的一切格格不入。不沾人間煙火,是桑晚對他的第一印象。男人手裏拎著一件純白色羊絨大衣,披在桑晚身上,“桑小姐,不介意的話可以跟我回家,我是你的粉絲,家裏地方大,租金隨你給。”-顧京墨撿走桑晚的那一天,她剛分手。浪子沒有回頭,分手鬧得並不體麵。她是寄養在季家的“落魄”千金,除了一張好看的皮囊外,什麽也沒有。即便她18歲考上北城大學戲文專業學編劇,即便她19歲已經成為圈內小有名氣的編劇。外人依舊認為她仗著季家的勢,得著季家的利。既然這樣,她把一切還給他們,季文軒26歲生日宴,她當眾和季家人斷了關係,小姑娘潑了季文軒一杯酒,甩了他一張卡,丟下一句,“我們完了”瀟灑離開。-北城三大世家,城南顧家、城西陸家,城北季家。季文軒恣情傲物,等著嬌養野玫瑰乖乖回家。直到,他看到,桑晚和顧京墨手牽手去了遊樂場。直到,他看到,她的溫柔和笑容隻給顧京墨的時候。他失去了她。
“顧誠,你還真是個混蛋啊。”她被他禁錮著,抵在冰涼的白牆上,他眼底猩紅一片,如同露出獠牙的野獸,仿佛下一秒,就會把她生生撕碎。“雲笑笑,就算我十惡不赦,死後入地獄不得輪回,我也會拉你一起走。”他滾燙的氣息噴在她白皙修長的頸間,貪婪允吸著她身上的味道。“雲笑笑,你擺脫不了我,生生世世,永生永世,你我的靈魂都將糾纏在一起。”“如果我說不呢?”女人清冷的聲音響起。顧誠抬起臉,雲笑笑與他四目相對。“如果我說,是我玩膩你了呢?”她麵無表情。“嗬,我早就知道,你以為我一直留著雲千千,真是因為喜歡她?我沒那麽愚蠢,我知道你是想借我之手,來折磨你妹妹。”顧誠自嘲一笑。“我不過是在裝傻,我愛你,所以心甘情願淪為你借刀殺人的那把刀,陪你演這場戲,隻要你開心。但我不能讓你離開我,不能……笑笑,陪我一起走吧。”他帶著絕望的哭腔,眼中氤氳,他低語呢喃,像是自我安慰,又像是下定決心,如同索命的梵音。這是她與他共同用血肉建造的囚籠,牽一發動全身,誰都不可能全身而退。